燃烧的海洋(校对)第34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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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腾耀辉的判断,只要用上了一切进攻力量,歼灭两支日本护卫群的把握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对此,杨禹方也非常自信。
  按照他的部署,将由配备了电磁弹头的战术弹道导弹发起首轮突击,力争用电磁战瓦解日本的防空力量。
  虽然二部已经获得可靠情报,日本紧急购买了一批电磁对抗系统,对已有的F-22A战斗机进行改进,而且已经有部分F-22A完成了改进,并且部署到嘉手纳,因此全面电磁战不可能摧毁所有制空战斗机,但是高强度的电磁战,足以压制日本的防空系统,使得以预警机为核心的指挥与情报系统瘫痪,从而粉碎日本的防空网,为扫除F-22A构成的障碍打下基础。
  当然,电磁打击的目的只是夺取局部制空权。
  只要能够瘫痪日本的防空指挥系统,就能获得局部制空权。至于击落多少F-22A,并不是取胜的关键。
  真正的价值是,让执行攻击任务的战机顺利完成任务。
  因此,电磁打击之后,携带反舰导弹的轰炸机与战斗机将在护航战斗机的掩护下,对日本舰队发起攻击。为此,杨禹方调集了两个师的轰炸机、空军的一百二十架战斗机、以及海航的八十架战斗机,分两个波次发起进攻,总共投入一千二百枚反舰导弹,足以形成四次以上的饱和攻击。
  如果日本战舰不具备电磁对抗能力,那么一百二十枚反舰导弹就够了。
  为了保险起见,杨禹方还安排海航的四十架J-11C执行凌空轰炸任务,即在反舰导弹攻击之后,由携带制导炸弹的战斗机飞到战场上空进行补充轰炸,确保把所有日本大型战舰送到海底。
  如果潜艇机动到位的话,潜艇也将参与作战行动。
  在三重保证下,两支日本海上自卫队的护卫群不完蛋才是怪事。
  可以说,真要放开手打,战争将在五月二十九日上午结束。
  问题是,黄峙博出手阻止了腾耀辉的积极进攻行动。
  当时,黄峙博给出的理由是:日本舰队在领海内活动,元首没有授权对日本领土、领海与领空的目标进行攻击。
  这个理由既站得住脚,又缺乏说服力。
  从政治上讲,不主动扩大冲突范围是获取胜利果实的基础,特别是在战后,只有充分克制的军事行动才能得到更多国家的理解与支持。
  问题是,日本舰队并非一直在领海内活动。
  按照日本承认的国际法,日本在冲绳群岛的领海范围不是十二海里,而是六海里,而规模庞大的舰队根本不可能一直在离岸六海里的区域内活动,即便是小规模战术机动,也会超出领海。
  虽然当时存在一个问题,即两支日本舰队都没有进入东海,而是在冲绳岛南面与东面的菲律宾海活动,但是从军事上讲,这个问题并不存在。
  从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军事基地到冲绳的直线距离不会超过一千公里,而所有执行打击任务的战斗机在携带四枚反舰导弹之后,最大作战半径均在一千二百公里以上,J-11的作战半径还能达到一千五百公里,即便护航的J-10C的作战半径也在一千公里以上,足以绕过冲绳岛,对日本舰队发起攻击。
  在公海交战,并不违反国际法。
  事实上,以黄峙博的性格,也不会在乎这些条条框框。
  作为一名高度重视进攻的将领,就算亲自指挥战斗,黄峙博也会积极进攻,而不是等着敌人找上门来。
  以当时的情况,黄峙博的目的只有一个:诱敌深入。
  这一点,在傅秀波做出开战决定的时候就做了强调,即不打不说,只要开打,就要力争消灭日本的海空力量。
  不是重创,而是彻底消灭掉。
  空中力量不好说,毕竟政治上绝不允许主动轰炸日本的军事基地,如果日本战斗机不升空迎战,黄峙博也只能干瞪眼。
  至于出海作战的舰队,那就不一样了。
  黄峙博的想法很简单,如果一下把日本海上自卫队打残了,让日本当局丧失了夺回钓鱼岛的信心,很有可能临阵退缩,为了保存仅有的海上力量,被迫接受既成事实,然后把问题留到谈判中解决。
  这样一来,日本至少能够保存半数主力战舰。
  重要的不是战舰,而是日本重振舰队的信心与基础。
  显然,在决定海军命运、特别是未来二十年内发展的基础不是战舰,而是操作战舰的海军官兵。
  建造一艘战舰,前后不过几年、即便是大型航母,前后也就十多年。
  可是要培养出足够优秀的海军官兵,至少需要两代人,前后三十年左右,而现实中往往需要五十年。
  日本从明治维新到成为海军强国,前后就用了五十年。
  只有彻底消灭日本舰队,特别是操作战舰的官兵,才能让日本在未来数十年之内,难以在海洋上向中国叫板。
  因此,就得放长线钓大鱼,给日本一点希望,让日本投入更多的海上力量。
  如此一来,就不能在战场上表现得过于积极,更不能一下打掉日本的希望。
  实际操作中,得让日本高层相信,日本舰队有能力进入东海,更有能力挑战规模并不大的东海舰队。也就是说,得在日本舰队进入东海之后再动手,甚至得让东海舰队执行一次意义并不重大的制海作战行动,与日本舰队正面交手。
  显然,黄峙博的观点与腾耀辉最初的想法不谋而合。
  不主动出击,不等于不做防范。
  战争已经打响,什么时候结束可说不准。
  在放弃主动攻击之后,腾耀辉也想通了,反正他早就决定让舰队出手,何不再耐心等一等呢?
  只是,谁都知道,遭遇挫败之后,日本不会退却,反而会进行更加猛烈的反击。
  随后,二部提供的情报证明了这个判断,日本正在向嘉手纳空军基地增派作战飞机,而且以F-2战斗机为主。
  在日本的作战飞机中,F-2是唯一具备对海打击能力的战斗机。
  显然,日本打算主动出击,而且打击对象是东海舰队。
  即便没有二部提供的情报,腾耀辉也能判断出日本的战术意图,毕竟东海舰队在中国军队的制空作战体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日本就算不打算打一场海战,也要竭力夺取制空权,也就得拿东海舰队开刀。
  这下,重点变成了舰队防空作战。
  虽然东海舰队用有不俗的区域防空能力,六艘防空驱逐舰中,两艘052C型各有四十八枚“海红旗9”,四艘052B也各有四十八枚远程防空导弹,只是没有相控阵雷达,只能同时拦截八个空中目标。即便是四艘多用途护卫舰,也各有四十八枚射程在四十公里左右的防空导弹。算上十艘战舰上的末段拦截系统,理论上东海舰队能在一次防空作战中拦截三百五十个来犯目标。
  按照一架F-2携带四枚反舰导弹计算,六十架最多携带二百四十枚反舰导弹,没有超过东海舰队的最大拦截能力。
  只不过,这只是理论值。
  实战中,东海舰队的防空拦截能力肯定会大幅度缩水。
  更何况,日本战斗机很有可能在发动空袭的时候使用电磁武器。虽然六艘驱逐舰上都有电磁对抗系统,但是在遭到电磁打击之后,驱逐舰的防空拦截能力肯定会大大降低,很难应付反舰导弹的饱和攻击。
  可以说,在防空作战中,关键不是能够拦截多少反舰导弹,而是能够阻止多少敌机发射反舰导弹。
  为此,就得采取攻势防空战术,即负责掩护舰队的防空战斗机必须尽可能的把来犯敌机挡在反舰导弹的射程之外,让敌机没有机会发射反舰导弹,最好能够在拦截中击落携带反舰导弹的敌机。
  有足够多的理论与战例证明,战斗机才是最有效的防空武器。
  只是,在现代制空作战中,战斗机只是矛头,而要让锋利的矛头得到利用,少不了一根坚硬的矛杆,即支持战斗机作战的指挥与情报系统。
  预警机肯定得靠前部署,舰队也得为战斗机提供防空引导。
  这些还不够,还得有足够多的侦察与探测手段来支持战斗机作战,比如用来监视敌方通信系统的战略电子侦察机、监视敌方空军基地的战术侦察机,乃至近地轨道上的侦察卫星与敌后谍报人员。
  可以说,真正的关键是如何及时获得准确情报!
第五十七章
战术侦察
  二十九日上午,只发生了一场小规模战斗,由Mig-31对阵F-15J。
  因为Mig-31执行的是侦察任务,而F-15J在最大升限与最大速度上又差得太大,所以双方均没有损失战斗机。
  与其说是空战,不如说是防空截击作战。
  早在二十世纪九零年代,前苏联解体之后,随着中俄关系改善,俄罗斯就向中国大力推销过Mig-31,只是当时中国空军没有看起这种完全用来对付战略轰炸机的重型截击机,而是选择了性能更加均衡的Su-27。
  以当时的情况来看,中国空军的选择没有错。
  虽然Mig-31用有出色的高空高速性能,是世界上性能最出色的防空截击机,但是在国家安全形势得到改善后,中国空军最需要的不是笨重的截击机,而是能够与周边国家数量众多的第三代战斗机抗衡的制空战斗机,而且是一种航程与改进余地都足够大,能够执行多种作战任务的战斗机。
  显然,Su-27才是理想选择。
  只是,也不能因此把Mig-31说得一无是处。
  第二次朝鲜战争中,紧急采购的几架Mig-31用行动证明了自身价值,不但击落了一架联军的预警机,还在接下来的战斗中,迫使联军把预警机部署区域往后撤了上百公里,为志愿军打开了局面。
  战争结束后,中国空军用返购的方式得到了这几架Mig-31。
  当时,空军希望通过掌握Mig-31的技术,开发出一种高空高速截击机,专门用来对付敌人的战略飞机。
  这个想法很好,可是很难实现。
  原因很简单,就算中国空军认识到了高空高速截击机在现代制空作战中的重要性,也不可能大量装备。更重要的是,这种性能单一的重型战斗机很难获得打开国际市场,因此中国空军得承担全部研制经费。为了几十架、最多上百架战斗机投入巨额研制经费,而且很多工作得从头做起,显然不大划算。
  紧接着,中俄的军事合作全面展开。
  利用这个机会,中国空军不但从俄罗斯采购了十二架Mig-31,还以合作的方式与俄罗斯共同改进Mig-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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