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策(校对)第67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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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接下来的20秒内,印度北部地区的40多处空军基地陆续遭到轰炸。
  为了使轰炸达到“同步性”,也就是所有轰炸行动都得在30秒内完成,参加轰炸行动的机群均在距离目标1000到1200米的距离上发射导弹。如此一来,攻击印度西北地区空军基地的机群根本没有靠近边境线,在帕米尔高原与青藏高原上空就发射了导弹,而攻击温迪亚南部地区空军基地的战机则在靠近边境线的空域发射导弹。
  此轮打击既拉开了大规模战略轰炸的序幕,又宣告了印度空军的末日。
  仅仅一轮轰炸,印度空军就丧失了七成以上的大型基地,仅剩下位于印度半岛南端的10多座空军基地。没有基地,印度空军的战斗机再多,也不可能扭转战局。
  只是,对于前线总指挥裴承毅来说,战争才刚刚开始。
  空中还有上百架印度战斗机,另外还有近50架印度战斗机在轰炸开始前升空。要想扩大轰炸规模,让更多的战机到印度领空执行轰炸任务,还得干掉那些碍事的印度战斗机,夺取战场制空权。
  轰炸已经开始,空战还有悬念吗?
第五十二章
制空王牌
  共和国空军首先轰炸印度空军基地,而不是指挥中心、通信中心、防空设施等更加重要的战略目标,着实让印度空军倍感意外。
  自从海湾战争拉开了精确打击时代的帷幕,所有轰炸、乃至战争都是从敌人的军事战略目标开始的。首先轰炸敌人的军事战略目标,既是瘫痪敌人的主要手段,又是夺取战争主动权的重要手段。在以制空权为主的战争中,只有打垮了敌人的指挥系统,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敌人的反击。不管怎么说,空军基地只算得上战术与战役类目标,离战略类目标还有很大一段距离。
  到底首先打击什么目标,不是由战术决定,而是由技术决定。
  以20世纪90年代的海湾战争为例,代号为“沙漠风暴”的空中打击开始时,以美国为首的联军首先打击了三个目标,一是用F-117A“夜鹰”隐身战斗机轰炸巴格达的军事指挥中心,二是用BGM-109“战斧”巡航导弹攻击伊拉克的防空指挥中心,三是出动AH-64A“阿帕奇”武装直升机摧毁伊拉克南部的某处防空阵地。前两项打击针对战略类目标,关键原因不是F-117A与BGM-109能够有惊无险的突破伊拉克的防空网,在后来的战斗中BGM-109多次被击落,F-117A也在数年后的科索沃战争中被击落,而是美军没有选择,必须在轰炸开始前瘫痪伊拉克军队的指挥系统、特别是防空指挥系统。虽然AH-64A执行的是战术任务,但是该任务关系到了后继轰炸机群能否顺利进入伊拉克领空,轰炸伊拉克的军事目标,也可看成是战略类目标。换个角度就能发现,联军在“沙漠风暴”行动中集中力量轰炸伊拉克的军事战略目标,根本原因就是联军缺乏能够在不轰炸战略类目标的情况下瘫痪伊拉克军队的有效手段,也就是缺乏足够先进的武器装备。设想,如果当时联军拥有足够的防区外弹药、高超音速巡航导弹、先进隐身战斗机,还需要让战机冒险前往巴格达上空,轰炸得到重重保护的重要目标吗?
  技术决定战术,战术决定战争方式。
  裴承毅敢于在轰炸印度的防空设施之前轰炸印度的空军基地,正是因为参加轰炸行动的战机不需要冒险进入印度领空,也就不需要突破印度的防空系统。先进的武器装备,给予了前线指挥官更多的战术选择,也使战术手段变得更加灵活。
  不管战术手段怎么变,战争都要服从自身的规律。
  战争自身的规律只有一条:用最小的代价打垮敌人、赢得胜利。具体来说,又分成了两点,一是打击手段的“经济性”,二是打击行动的“有效性”。
  前者就是战争的成本,即为了胜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不管实力高低,任何国家都希望以最小的代价赢得胜利,而不是为了战争可以付出一切。如此一来,任何军队都不可能只用价格昂贵的武器装备,而不使用便宜落后的武器装备。事实也确实如此,即便如同美国这样的军费开支大国,在其军事体系中,最先进的武器装备所占比例不会超过30%,大部分武器装备都算不上最先进。比如F-22A服役后,美国空军的主力战斗机仍然是F-15、F-16等第三代战斗机,以及F-35A等廉价战斗机;F-42A服役后,美国空军没有淘汰F-22A,而是让其继续服役。共和国空军也一样,J-16A服役后,J-14C的装备数量仍然非常庞大,所占比例远远超过J-16A。弹药方面的情况也差不多,越先进的弹药,采购数量越少。只有在战争初期,需要夺取主动权的情况下,空军才会让先进战机大量使用先进弹药。夺取主动权之后,空军会尽量使用相对落后的战机,大量使用廉价弹药。日本战争中,共和国空军在夺取制空权之后,大量使用价格低廉的特种燃烧弹,就是最好的例证。
  后者就是打击强度,即为了达到目的所需要投入的最少力量。如何估计所要投入的力量,绝对是一门非常高深的学问。比如在F-22A服役的时候,美国最初认为只需采购349架就能确保战胜任何敌人,后来降到200多架、再降到100多架,中日东海冲突后,迅速将采购数量提高到400多架,最后竟然超过了1000架,基本上实现了一比一的替换F-15战斗机。又比如在J-16系列战斗机定型之后,共和国空军最初认为需要采购600多架,以一比二的比例替换J-14C(其余的用相对廉价的J-17A替换),才能保证击败任何一个敌人,随后却因为美国空军采购的F-42A只有300多架,将采购数量削减到了400架以下,用节约下来的经费购买了更多的J-17A。由此可见,所谓的“最低限度”,实际上时刻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是由主要敌对国的军事力量决定的。简单地说,就是敌人强、则提高,敌人弱、则降低。
  不管是“经济性”还是“有效性”,落实到具体问题上,都是打败敌人。
  要想打败敌人,就得夺取主动权。
  空中战斗中,主动权就是制空权。
  轰炸刚刚开始,之前在边境地区巡逻的防空战斗机立即投入战斗。
  空军投入的第一批制空战斗机并不多,东线战场上只有2个中队的24架J-16A,西线战场上只有3个中队的36架J-16A。不是空军没有更多的J-16A,也不是空军派不出更多的J-16A,而是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印度空军的主力战斗机是F-46I,而不是在制空作战性能上能够与J-16A抗衡的F-42A,所以空军有足够的信心用有限的战斗机夺取制空权。当初空军一再降低J-16A的采购数量,与印度空军装备F-46I有很大关系。
  前面已经提到,F-46是中型多用途舰载战斗机。虽然历史上不乏由舰载战斗机发展而来的优秀空军战斗机,比如美国在20世纪50年代研制的F-4“鬼怪”,最初就是由海军投资研制的重型舰载制空战斗机,因为性能优秀,被空军看中,最终成为了美国空军、以及十多个国家的主力制空战斗机。但是F-46系列战斗机存在太多的性能缺陷,比如为了达到多用途的目的,将制空能力放在了次要位置上。这些前面已经做过介绍,相对而言,J-16A从一开始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重型制空战斗机。
  J-16立项的时候,空军与海军也曾经在主要性能上犹豫过。
  从一开始,海军就不赞成单独研制重型制空战斗机,因为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只要全面核裁军没有取得实质意义上的成果,共和国与美国就不会直接对抗,更不可能爆发足以毁灭全世界的战争,共和国海军也就不会遇到真正意义上的对手,所以海军完全没有必要投入数千亿元研制与采购几百架重型制空战斗机,性能先进的中型多用途舰载战斗机就能满足海军的作战需求。
  虽然空军一直主张研制重型制空战斗机,毕竟空军的防空任务非常繁重,从国土防空出发,空军都得拥有一种足以击败世界上任何一种重型战斗机的制空战斗机;美国的F-42虎视眈眈,空军需要足以与F-42抗衡的重型战斗机。但是项目中途,空军也多次调整技术指标,甚至一度打算把J-16搞成中型多用途战斗机;不是空军不想获得性能最先进的制空战斗机,而是捉襟见肘的经费让空军不得不再三考虑,有没有必要在数十年内投入上万亿元研制与采购几百架重型战斗机。
  空军与海军在犹豫,国防部也在思索。
  J-14在2016年首次参战,从2017年开始大批量装备部队。虽然激烈的国际竞争加快了战斗机的更新换代速度,但是到2035年,J-14只服役了18年,而一种重型战斗机的正常服役年限应该在25年以内,J-14的设计指标是在未来30年之内能够通过改进确保与任何一种战斗机交战。实际上,J-14仍然有很大的改进潜力,在2030年首飞的J-14E(在J-14A的基础上改进而来,主要通过换装推力更大的发动机与更加先进的电子设备,携带更加丰富的弹药提升作战能力)的性能就非常不错,按照开发厂商的评估,能够在2045年之前满足空军80%的作战要求。更重要的是,将J-14A与J-14C改装成J-14E(后来还推出了J-14F海军舰载型)的单价只有25500万元,仅为J-16设计指标的30%。换句话说,即便空军与海军的所有J-14系列战斗机按照E与F型的标准进行改进,总成本只相当于采购600架J-16,而2000架J-14E/F型战斗机的实际作战能力肯定超过600架J-16。虽然J-16不可能放弃,最多只能将服役时间延迟到2045年之后,但是在2045年服役的J-16肯定比在2035年服役的先进得多,平均每年投入的经费也少得多。如果将J-16定性为中型多用途战斗机,不但能够加强空军与海军的打击力量、用其先进的作战能力弥补J-14E/F的不足,还能用相同的经费采购更多的J-16,加快替换J-15的速度(J-15系列战斗机因为设计时过分强调成本,对质量控制得过于严格,所以其改进潜力非常有限,综合作战能力明显不如即将服役的第五代多用途战斗机)。
  J-16的研制过程一波三折,对J-17的研制也产生了影响。
  原因很简单,J-17是标准的单发轻型(研制成功的时候,正常起飞重量超过24吨,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中型战斗机了)多用途战斗机,如果J-16降级为中型多用途战斗机,J-17就没有存在下去的价值了。
  拯救J-16的不是军队,而是民间力量。
  日本战争后,王元庆加快了军事工业改革步伐,不但允许民营资本参与军工制造,还放宽了出口限制(当年,共和国就向巴基斯坦、阿根廷等国家出口了200多架J-14型战斗机,而在此之前,J-14是“非卖品”),以此鼓励民营资本。藏南冲突后,共和国几大飞机制造厂开始与民营军火企业合并,中重集团出资1200亿元,以入股的方式成为了沈飞的头号股东,从而成为了J-16的主承包商。
  为了让空军与海军下定决心将J-16发展成重型制空战斗机,中重集团故伎重演,不但与国防部(军事装备研发与采购由国防部统筹负责,各军兵种只负责向国防部提交技术与战术指标)重新签署了研制合同,将研制费用由6600亿元降低到了4500亿元,还承诺在批量生产之后,将单价控制在8亿元以内。
  中重集团为此大出血,不是没有原因。
  首先是入主成飞的“中航集团”(中国航空航天设备制造集团公司,由蔺彦博、李成文等人集资成立)与中重集团签署了“技术互换协议”,因此在研制J-16时取得的技术成果可以用在J-17上(成飞是J-17的主承包商),J-17的技术成果也可以用在J-16上,从而大幅度降低了研制费用。
  其次是中重集团有自己的零备件供应企业,能够在制造环节上省去大量中间费用,从根本上降低战斗机的制造成本。加上民营企业更合理的管理方式,更低廉的劳动力成本等等因素,中重集团完全有把握将J-16的批量采购单价控制在8亿元以内。
  更重要的是,中重集团瞄准了出口市场。
  虽然重型制空战斗机属于一个国家技术实力的集中体现,更是一个国家基础军事工业实力的绝对表现,有能力研制重型制空战斗机的国家,都会在出口的时候留一手,但是随着国际竞争加剧,向盟国大批量出口重型战斗机只是迟早的事情。比如在美苏冷战时期,美国就向主要盟国提供了F-14与F-15这样的重型战斗机,甚至允许部分有实力的盟国建立战斗机生产线。政府已经允许企业向最主要的盟国出口J-14战斗机,要不了几年,随着第五代战斗机逐渐取代第四代战斗机,出口J-16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即便中重集团在国内赚不到钱,只要能让J-16出口,就能在国外赚到更多的钱。
  得到中重集团的承诺,空军与海军下定了决心,向国防部施加压力,要求按照最初的计划,将J-16发展成为重型制空战斗机,并且承诺各采购400架与240架。虽然在研制过程中,因为技术难度太大,研制经费一再超标,最终为5200亿元,但是与最初的6600亿元相比,仍然少了1400亿元。研制经费超标,也与军队,特别是海军的需求有关。按照海军提出的新计划,J-16B必须在2034年初完成定型试飞,在2034年底量产,才会考虑大批量采购,不然海军将采购更多的J-17B(J-17B预计在2034年12月量产),从而在2035年初让新组建的3支舰载航空兵联队形成战斗力。
  中重集团没有让海军失望,也就丢掉海军的大订单。
  2033年4月,第一架YJ-16B(Y是试飞代号)顺利升空,首飞时间比YJ-16A还提前了2个月。当年年底,定型试飞工作完成,海军正式赋予其J-16B的代号,并且与中重集团签署了一份在2034年12月31日之前采购第一批24架的意向合同。也就是说,只要中重集团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量产准备工作,海军就将大批量采购J-16B。事实上,中重集团只用了10个月就完成了量产准备,在2034年10月3日向海军交付了第一架批量生产型的J-16B。当年年底,海军接收了24架J-16B之后,又与中重集团签署了一笔总价值980亿元的采购合同,要求中重集团在2035年5月底之前交付另外72架J-16B,以及四个大队的后勤维护设备,与12套模拟训练设备。
  因为J-16B的试飞时间在J-16A之前,所以J-16B的生产工作也排在了J-16A前面。
  直到2034年12月15日,空军才接收第一架批量生产型的J-16A,并且在次年年初与中重集团签订了一份包括360架战斗机、15个航空兵大队的配套设施、36套模拟训练装备在内的,总价值超过4000亿元的巨额合同(款项在战斗机交付之后支付)。另外,双方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即中重集团如果能在2035年5月底之前交付10个大队的J-16A(包括配套设施),空军将给予中重集团总采购费用10%的奖励。
  显然,空军的这份合同针对的就是即将爆发的战争。
  实际上,到2035年5月31日,中重集团不但完成了海军96架的订单,还向空军交付了312架,也就是13个战术航空兵大队的J-16A,超额完成了空军的订单。到6月底,另外48架J-16A也顺利交付给空军。因为中重集团的生产效率非常惊人,所以海军在5月底与中重集团签署了一份包括120架J-16B采购合同,空军则在7月初与中重集团签署了一份包括192架J-16A的意向合同。毫无疑问,这两份意向合同也是为战争准备的,毕竟谁也无法肯定将在战争中损失多少战斗机。
  战争爆发的时候,空军拥有360架J-16A(实际形成战斗力的只有240架),海军拥有216架J-16B(实际形成战斗力的只有144架,且全部为舰载型)。
  在争夺制空权的战斗中,数量只是次要因素,关键还是性能。
  若论空战能力,别说F-46I,就算美国空军的F-42A也不见得是J-16的对手。
第五十三章
巅峰之作
  虽然在2030年之前,世界各国都非常积极的研制无人战斗机,但是在藏南冲突后,各国研制无人战斗机的热情迅速降温,以共和国的J-16、美国的F-42、俄罗斯的Su-54、欧洲的“飓风”EFA为代表的第五代重型制空战斗机先后诞生。
  重型制空战斗机没有走上无人化的道路,原因有三个。
  一是自动化控制设备的智能程度达不到制空作战的基本要求。虽然世界各国在研制无人攻击机的时候都没有遇到太大的困难,但是制空战斗机不是攻击机,更不可能成为武器弹药的运载工具。在争夺制空权的战斗中,制空战斗机的任务灵活性非常大,往往需要飞行员随即应变的做出决策。即便神经网络计算机的智能化程度远远超过了电子计算机,加上电子计算机的运算速度,自动控制系统能够在很多时候取代人,可是在计算机在没有达到高级智能的情况下,不可能取代人在战争中的地位。
  二是现代战场环境更加恶劣,无人控制很难保证完成作战任务。制空战斗机既是夺取制空权的主要力量,也是国土防空的主要屏障。随着强制电磁干扰设备广泛用于战争,谁也不敢把价值数亿美元的战斗机交给电子设备,更不敢把国家的安危寄托在一群没有人驾驶的战斗机上。
  三是空战武器越来越先进,除了进攻用的导弹之外,还出现了大量防御武器,从而使空战的发展方向出现了变化。随着共和国与美国率先研制出用于战机的激光拦截器,远程拦截导弹在空战中的地位受到了挑战。虽然共和国与美国都没有公开激光拦截器的具体性能指标,甚至没有承认研制出了激光拦截器,但是在技术的推动下,激光拦截器,乃至能量空战武器迟早会取代导弹与航炮。如此一来,空战将再次进入格斗时代,而再先进的自动控制系统都不可能在格斗空战中取代飞行员。
  综合这三种因素,第五代重型制空战斗机仍然是有人驾驶的战斗机。
  J-16作为世界上第一种正式服役(F-42在2032年底试飞,正式服役的时间为2035年初)的第五代重型制空战斗机,可以说引领了战斗机的发展潮流。
  气动布局上,J-16采用了非常独特的“无尾蝶型翼身融合”布局。整架战斗机不但没有垂直尾翼、也没有水平尾翼,小展弦比梯形机翼从距离翼尖三分之一处开始变厚,最终与机身完全融合;全机的气动控制面只有两侧机翼后方三段式布局的六块水平升降舵,控制战机飞行姿态的主要是可以左右偏转各35度、上下偏转各25度的二维矢量喷管,以及设置在机身上下两侧的8个姿态推力喷管(直接从主发动机引用高温气流);发动机进气道设置在机翼与机身的结合处,除了采用与J-14类似的S型进气道之外,还通过向上开启的进气口大大降低了雷达发射截面。如果不是机翼还有点飞机的样子,J-16根本不像飞机,更像是两只紧扣在一起的外沿不规则的盘子,或者是一只被压扁了的罐头。
  独特的气动外形,赋予了J-16非常出色的隐身性能。与第四代重型制空战斗机中外形隐身能力最强的F-22A相比,J-16的外形隐身能力提高了2个数量级,正面RCS仅仅只有0.005平方米、侧面RCS更只有0.001平方米。当然,J-16出色的隐身能力并不完全是外形设计的功劳。为了降低RCS面积,J-16采用了全嵌入式座舱。虽然这会严重限制飞行员的视野,但是通过采用虚拟现实技术,可以有效的解决飞行员视野问题,从而从根本上消除座舱对隐身性能的影响。
  J-16采用了全新的弹舱布局与结构,全机总共有4座内部弹舱,位于机翼根部的2座弹舱主要用来挂载对空弹药与小型对地攻击弹药,位于发动机舱之间的2座弹舱则用来携带全尺寸重型弹药与各种大型设备;执行制空任务时,可以在2座机翼弹舱内携带8枚拦截导弹与2枚格斗导弹,在2座机身弹舱内携带2具超大型内部副油箱;执行对地攻击任务时,可以在2座机翼弹舱内携带8枚小直径炸弹与2枚格斗导弹,在2座机身弹舱内携带8枚空射巡航导弹或者4枚空射巡航导弹与1具超大型内部副油箱或者2具超大型内部副油箱;根据不同的任务,可以按照不同的配制携带弹药。
  携带的弹药再多,也得拥有击中敌人的能力。J-16是第一种采用保型火控雷达天线的战斗机,也就是说,火控雷达的天线形状是根据机头形状设计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J-16的气动布局太特殊了,机头的空间非常有限,如果采用传统的火控雷达天线,雷达的探测距离将非常有限。保型火控雷达天线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巨大的数据处理量,必须为之配备运算速度非常快的火控计算机。也正是如此,J-16的火控计算机的运算速度是J-14的50倍。强大的运算能力,赋予了J-16更加强大的作战能力。比如在执行制空作战任务的时候,J-16不但能够用雷达搜索空中目标,还能同时搜索地面/海面目标,同时探测400个空地目标,对其中的24个空中目标与48个地面/海面目标进行跟踪,引导弹药攻击其中12个空中目标或者24个地面/海面目标。因为采用了保型火控雷达天线,所以J-16对雷达天线的布置方式没有严格限制,不但可以设置在机头,还可以设置在机身上任何一处空间足够的地方。设计时,工程师就在J-16的机尾两侧各部署了1部天线,从而使其拥有了全方位雷达探测能力。也正是如此,在有必要的情况下,J-16能够充当机群里的小型预警机,用战术数据链将搜集到的战场信息发送给其他战斗机、或者地面/空中指挥中心,引导编队里的其他战斗机作战。除了雷达,J-16还拥有3套光电探测设备,即远程红外探测仪、全方位光电监视系统与近程红外/紫外探测仪,其中后两者具备对抗强制电磁干扰装置的能力,能够为战斗机在极端恶劣的电磁环境下作战提供有力保障。
  作为共和国空军与海军集大成于一身的空中优势战斗机,J-16的一项设计给人一种“返古”的感觉,那就是液压机械操控系统。实际上,J-16的液压机械操控系统只是备份操控系统,其主要的操控系统仍然是4余度电传操控系统。电传操控系统问世后,部分第三代战斗机都有备份的液压机械操控系统,主要是当时的电传操控系统还不够完善,安全性能没有足够的保障。到了第四代,大部分战斗机都取消了液压机械操控系统。到了第五代战斗机,液压机械操控系统再次披挂上阵,与强制电磁干扰设备的广泛应用有很大的关系。通过试验证明,在强制电磁干扰环境下,电传操控系统的可靠性没有任何保障,反而是液压机械操控系统更加安全。当然,与传统的液压机械操控系统相比,J-16的备份操控系统实际上由一套由电磁屏蔽系统保护起来的计算机控制,飞行员的工作压力并不大。
  与前面的“新颖”设计相比,J-16上的“主动防御系统”绝对是最有代表性的。
  所谓的“主动防御系统”,实际上就是基于小型高能激光拦截器的导弹防御系统。该系统由火控计算机控制,不需要飞行员操控。为了降低结构重量、减少制造成本,整个系统由一套高能激光器,与6套覆盖全空域的瞄准系统组成。高能激光器布置在飞行员座舱后面的隔舱内,通过6条高纯度光导纤维将高能激光束传递给瞄准系统,再由瞄准系统锁定逼近的导弹,然后由激光束攻击导弹的引导头或者发动机,瘫痪与摧毁来袭导弹,达到保护战斗机的目的。
  可以说,这也是J-16上最先进的作战系统。
  虽然空军一再要求用高能激光器替换航炮,但是综合考虑之后,空军最终放弃了这个要求。原因很简单,成本太高。为高能激光器提供能源的是150千克16级复合蓄电池,仅此一项的采购费用就高达数千万元,而且150千克复合蓄电池提供的电能仅够进行8次有效拦截。如果用激光器取代航炮,至少得为其配备450千克复合蓄电池,从而使制造成本增加近2亿元。因为J-16在设计的时候考虑到了今后的改进需求,30毫米航炮与250发炮弹的总质量在300千克以上,复合蓄电池可以按照机身内部空间的形状制造,所以在16级复合蓄电池的价格降下来之后,可以非常方便的用高能激光器替代航炮。
  用“武装到牙齿”来形容J-16,一点都不过分。
  2035年初,空军用刚刚形成战斗力的J-16A与J-14C进行了实战对抗演习,结果证明J-16A的空战能力是J-14C的20倍,空战交换比达到了惊人的1比218。在对抗最为激烈的一次演习中,12架J-16A与5个大队的120架J-14C从240千米处打到格斗距离内,最终以J-16A完胜的方式结束。
  巨大的差距,如同F-22A与F-15C一样,不同时代的战斗机,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
  优异的性能,既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空军与海军加快了J-16A的采购速度,坏处是,空军与海军削减了J-16A的采购数量。
  随着F-42A服役,J-16A不再是独一无二的第五代重型制空战斗机。
  美国没有向印度提供F-42,根本原因就是F-42太先进了,如果不小心在战场上落到共和国的手中,美国空军就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
  实际上,美国海军装备的F-46A也很先进,只是卖给印度的大大缩水。
  比如F-46A就配备有主动防御系统,只是受机体大小限制,其主动防御系统只能在一次战斗中拦截4个目标,且部署在机身上的4处拦截窗口无法做到全方位覆盖。但是与完全没有主动防御能力的F-46I相比,F-46A在J-16A面前的生存能力都强了许多。美国不为出售给印度的F-46I配备主动防御系统,原因有两个:一是主动防御系统属于最新式的空战利器,不能轻易出售给其他国家;二是美国的主动防御系统采用的是12级复合蓄电池,还没有完全达到实战水平。
  为了“安慰”印度,美国为印度空军提供了一种格外特殊的弹药:电磁干扰导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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