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择(校对)第648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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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见得那名受伤的鬼差转危为安之后,林封谨正要继续朝着城隍庙里面走,便见到里面又走出来了一个中年文士,头戴小纱帽,身穿素白袍,脚下蹬一双黑靴,长须虬髯,一手扶玉带,一手持一卷簿,模样倒不十分凶恶。
  这中年文士便是这寻州城当中的文判官了,见到了这鬼差的狼狈模样,顿时拿起卷薄来了看了一看,喃喃自语的道:
  “这厉鬼竟然是如此的张狂?连鬼差也敢打伤?”
  旁边的鬼役急忙出声道:
  “回老爷的话,那厉鬼委实十分凶恶,我等用锁魂链套住,它竟能强行挣扎挣脱,张头儿要拿镇魂枷戴上去,谁知道这厉鬼的脖子突然扭曲变长,一口就咬在了他的身上,更是顺势缠了上去,我等用水火棍连续击打,却是惹来了其疯狂还击,甚至可以说是狂性大发,打伤了多人然后逃走。好在这时候日游神大人经过了这里,已经追赶了上去。”
  听了这鬼役的话,文判官冷哼了一声道:
  “区区一个厉鬼,居然连日游神大人都惊动了?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鬼役立即便道:
  “回大人的话,说起来这厉鬼也是可怜,便是南街布店的吴大郎,他从小就父母双亡,好不容易挣扎活到了十岁,便给人家做布店学徒,还签的三十年的死契!结果好不容易忍耐到了三十三岁,布店老板突发急病死掉,他一个人撑起来了这布店的大局,那老板的遗孀见这店子上少他不得,便一咬牙,索性招了他入赘。”
  林封谨却也是知道,当时给人做学徒,那是只包你吃住的,主家要打就打,要骂就骂,你不仅仅是要做正事学活儿挨白眼,更是得连主人家的家务事什么的都全给包了,每天起早贪黑的起得比鸡早,吃得比狗少,累得赛过牛。
  而这学徒契也是有说道的,一签十年那是常事,签十五年那是主家心狠,再高的年限父母都舍不得自己的娃去受这样的活罪了。
  偏偏这吴大郎当时倒在了南街布店外,饿得那个是眼冒金花,能有口米汤喝已经是求也求不来的好事了,在那情况下,不要说是三十年的学徒契,就是一辈子的学徒签也只能咬着牙签签了啊。
  好在人总是有否极泰来的时候,那南街布店的吴老板一死,便是吴大郎的机会啊,一举招赘入户,从学徒变老板支撑门户。在外人看来,总算是农奴翻身做主人了。
  只是有一句话说得好,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啊,为什么死掉的那个吴老板的女儿会愿意嫁给他这个三十三岁的老学徒?这其中也是有个说道的,原来这吴家女儿也曾经在布庄里面帮手,曾经被个轻浮浪子哄骗了身子去,遮掩得也是好,足足五个月的时候才有了身孕。
  那时候未婚先孕乃是个天大的事头儿,所以强逼着打胎,大概就此伤了体内的子苞,之后十八岁好不容易再嫁出去,二十岁就被休了回来,被夫家说是又懒又馋,偏偏还是个不会下蛋的鸡。背上了这个恶名,吴家女儿想要再嫁就难了,吴大郎也真真是百般无奈,却是眼热这吴家上下自己辛辛苦苦打出来的基业,只能娶了她。
  婚后的日子自然不必说,吴大郎本来就是三十好几的人了,白日里在外面忙碌,晚上怎么应付得了这正是虎狼之年的女人?加上这吴家女儿的丑事他是知根知底的,知道这块地便是再怎么辛苦去种也不会有收成,便是冷淡得很。
  奈何等到吴家太太一死,这吴家女儿上面更是没有了管束,竟是勾搭上了店里面的另外个张家伙计,但纸包不住火,正好被吴大郎抓住,这绿帽却是真真切切犯了男人的忌讳,当然是狠狠收拾了这奸夫淫妇一顿。
  结果这吴家女儿被那狠心的伙计背后一挑唆,干脆就是在吴大郎的夜宵里面下了药,这药却是个外地人卖给张家伙计的,十分稀罕,吴大郎几口酒喝下去,昏昏沉沉,便整日都是人事不省,请来大夫看病,开的药全是倒去了喂狗。
  这样吴大郎在床上昏迷不醒的躺了四五天,街坊邻居都来看了,也都知道请了医生来治了却是无效,第六天就见到那婆娘的嚎声传了出来,说是当家的咽气了,这样的话,纵然有人心里面犯嘀咕,却也是没什么话说,直接让里长去报了个病没,官府也是准了。
  那药的药力也是太强,可怜那吴大郎的记忆,就是截止到他吃夜宵喝酒为止,然后上床就开始做了个长得不得了梦,接下来发觉自己好不容易能动了,却是看着自己的身体被丢进了棺材里面,一群人抬着棺材要去城西埋,最恨的是,那对奸夫淫妇出殡的时候居然就开始眉来眼去,勾勾搭搭,怎能不叫人将肺都气炸?
  等吴大郎明白过来自己却是已经死了的时候,心中的怨念自然是沸腾了起来,说什么也是要咬牙切齿抱这个仇不可。混入城门之后,便发觉这奸夫淫妇已经急不可耐,直接在张家伙计的院子里面就偷情起来,当下便是分外眼红,冤魂索命,杀了这两个人还不够,心中兀自是怒气汹涌,一发狠起来,连那张家伙计住在旁边的哥哥嫂嫂外加六个儿女也是不肯放过,最后连那张家伙计住在旁边的父母也是一并夺命。
  这时候林封谨已经是等得颇有些急躁了,但他这一次摆明是要去偷人家手上的泥马灵狗,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总还是有些放不开的,因为总归是自己理亏,便只好站在了旁边低调围观。便见到了那文判官掏出了卷薄,仔细的查找了一番,然后冷笑道:
  “是了,这杀才在这里!看我把他的名碟勾注,先让他做个孤魂野鬼,连自家的祖坟也进不了,再……!!这厮的名字怎么变成红色了?难道又被它溜了出去在大开杀戒?”
  恶鬼杀人便有业报,什么叫做业报,那就是被他杀死的人也是有怨气的,这样的恶业缠上了身来,可以说是痛苦不堪的,日日夜夜都会被其纠缠着索命。
  但是,有道是物极必反,那到什么程度就会反呢?
  便是九个人。
  此时以“九”为极,“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皇帝为什么叫九五至尊,不叫八五至尊或者是十五至尊,那便是因为“九”已经是到了尽头,再进一步,就是亢龙有悔,已经是过犹不及,所以才称得上是一个“悔”字,仿佛做饭已经煮焦了。
  对于恶鬼来说,杀人也是有个极限,那就是以九人为限,最初的时候,是越杀越痛苦,越杀越艰难,只是,一旦这恶鬼杀的人数超过了九个人的话,那么恶业对它来说就已经是构成不了任何的负担了,反而因为浑身上下的煞气能反过来克制纠缠上来的恶业,将其变成自己的武器。
第050章
做贼
  所以,刚刚听说这吴大郎的冤魂杀了十一口人,连城隍衙门里面的这些鬼差鬼役也都是一起出动,因为这时候这冤魂已经发生了质变,拿时髦的话来说就是转职了,已经可以被称为刾鬼,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因为被恶业缠身,哪怕是魂体的形状也是变成了浑身上下溃烂而遍布恶疮的迹象,并且若老人一样的佝偻。
  不过,这刾鬼此时的根本还是属于吴大郎,因此,文判官打算将其从这寻州的籍贯上面勾销的话,还是会对其造成重创的。
  这其中会造成什么重创呢?
  因为有一句话叫叶落归根,古代的风俗当中,为什么一定要死在家乡里,死了也要回乡安葬?以至于为此衍生出来了临时停尸的义庄和湘西赶尸两大职业?
  那便是由于做了异乡之鬼,乃是莫大的惩罚,既无法与死去的亲人团聚,从此也是很难再获得投胎的机会,当地的土地,城隍肯定是会向着本地的人,因为他们本来也就是本地的阴神,所以死了要进祖坟都是老人念念不忘的事情。
  但是,现在这文判官却是根本都勾不了这吴大郎的名字了!他的名字变成了血红!
  这就表示这厮竟然又升级了,他杀了足足十八个人,此时已经可以被称为是名副其实的厉鬼,能够混到这份儿上,普通的土地公公见到了它都只能绕道走,至于鬼差鬼役之类的见到了它只有被凌辱的份儿。
  文判官为什么勾不了吴大郎的名字了?因为这说明此人已经是被天意给盯上了,已经入了“劫榜”,连这寻州也脱离不了与之的因果。
  当吴大郎杀到三十六个人的时候,就需要渡一次风火小劫,杀到七十二个人的时候,就需要渡一次风火大劫,最后杀到九十五个人的时候,就要渡一次雷劫。
  渡劫渡得过,那么从此就被称为鬼仙了。
  这其中的道理,颇有几分“屠万则为雄”的意味在里面。
  说实话,在林封谨前世的世界里面,尽管法律高度发达,科技健全,人口爆炸,但也有着异曲同工之处,杀一个的叫杀人犯,杀十个的叫穷凶极恶的歹徒,杀几十个的叫丧心病狂,但真的是不折不扣能杀上了一百个人的,恐怕大部分都能被叫做是英雄,要立功受赏的……
  林封谨也是第一次接触到了这些信息,听得津津有味的,见到了那文判官也是气急败坏的冲进衙门,估计这种大事是根本就瞒不下来的了,只能找城隍老头子搞定。见到这帮家伙一窝蜂的涌入到了城隍庙当中,林封谨也是如释重负,乘机从旁边溜进了城隍庙。
  这寻州城隍庙林封谨也是来过的,也就是分成正殿和偏殿,前面是城隍的塑像,后面是主要佐官的雕像,也就是前后两进,相当的浅,若是走马观花的话,到里面打个来回也就是百来步的脚程。
  此时林封谨以中阴身的身份走进去,便发觉这里的正殿已经变成了县官衙门的模样,两扇影壁赫然是呈现出“八字”的形状,朝着外面开,有道是:八字衙门对外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往里面偷眼一看,这城隍庙占地估计没有个七八百亩是下不来的。前面就说过,阴魂虽然没有肉身,但也是需要调息坚固自己的魂体,同时进补来维系自身魂气的损耗,这也是对应着阳间的进食和睡眠,所以这中阴界的城隍庙当中,也是建筑物颇多,绝对不会比阳间的官署逊色。
  见到了这样的情形,林封谨偏偏此时又失去了五神脏的支持,五感微弱,忍不住便开始询问石奴道:
  “喂,那泥马灵狗究竟在什么地方啊?这地方看起来也真是大呢。”
  石奴道:
  “这种畜生,当然是给喂在后面的畜舍里了,公子你若是不怕事的话,那么就从这衙门口直接走进去就行,这里就算是城隍的老巢,见到了你拿出来的世界的尽头这种神器,也一定是吓得屁滚尿流的。何况还有我们在?”
  林封谨却还是做不出这样强横霸道的事情来。
  ——虽然说事急从权,但是大家都是无冤无仇素未谋面,自己也不占什么道理,明明是来偷马干坏事的,偏偏还要大摇大摆的闯进去做强盗。
  这是违背了林封谨做人的理念了,事急从权,可以做些无理和无礼的事情,但是人也不能毫无下限到无耻的地步。
  所以,林封谨则是采取了另外一种方式,那就是偷偷的潜入了,从城隍庙的旁边悄悄的翻墙溜进去,神不知鬼不觉的就走,这样的话还合适一些,做贼还是低调的好啊。
  进入到了城隍庙里面以后,林封谨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发觉这里虽然应该是对应的阳间的闹市区,照理说应该是觉得十分嘈杂拥挤很不舒服,奇特的是,不过却有一种灵气充裕的感觉,就仿佛是置身于那种人迹罕至山清水秀的地方,他以魂体的方式进入,反而感觉到有一丝丝的清凉气息渗入到自己的身体里面来,感觉十分的舒服。
  这自然就是做城隍的好处了,万人景仰膜拜,长久之下,这种虔诚敬重之心自然就会将这里改造成了人工而为的洞天福地,这就是人气旺盛的好处,当然缺点就在于一旦人气衰弱了的话,那么这里就会还原了。
  因为这时候虽然是阳世的下午,对于中阴界来说,却是相当于凌晨,所以林封谨在这城隍庙当中穿行也没有碰到什么人,估计就算是有巡逻值夜的,也是被前面气急败坏的文判官给吵闹得吸引了过去。
  接下来林封谨便来到了后面的畜舍,见到了栏中的泥马灵狗,这两头牲口和阳间的区别不大,不过显然魂体状态下的泥马灵狗是不会大小便的,并且面前摆放的也不是食物盆子,而是香炉,所以味道要好许多。
  林封谨来到了这里以后,很惊喜的发觉这狗居然没有叫,马似乎也是很温顺的样子,不过看起来都是相当的淡定,属于连正眼也不看一看林封谨的那种,然后便根据石奴说的,要给这两个家伙点三支香,相当于是喂食或者加油之类的准备工作,接下来便可以顺利的驰骋了。
  那么问题就来了,香呢?
  林封谨东找找,西找找,忽然就听到了背后有一个愤怒的声音道:
  “你这王八蛋是谁?”
  林封谨顿时忍不住叹了口气,若是自己的身体还在,有五神脏之力加持,凭借那变态的听觉与嗅觉,又怎么会沦落到了现在被人摸到了背后才发觉的地步?他刚刚转身,就见到一个赤裸着上身披着外衣的酒糟鼻大汉恶狠狠的看着他,然后狠狠的就是一草叉子捅了过来。看这家伙的打扮,应该就是侍候牲口的马夫之类的了。
  林封谨此时又忘记了魂体是没有致命部位的这件事,一看这厮的出手便也是恼怒了,这一草叉子若是戳中了,直接就是个透心凉,并且还必须是两个洞,就算是不死,也是半条命了,你这是要我的命对吧?那我也是不留手了。
  他一发狠,立即便是将手一抬,“世界的尽头”这件与他血脉相连的神器便很干脆的从袖子里面滑了出来,无声无息的撞到了这草叉上,不过林封谨也没打算杀人,将这草叉子格飞就是了。
  立即就发生了一件很惊人的事情,林封谨这一挥之后,居然那草叉子和握持草叉子的那酒糟鼻大汉都呆滞在了原地,而林封谨握持世界的尽头那只手居然根本就感觉不到任何的撞击力道,甚至因为使力太大,高高的扬了上去。
  紧接着,那倒霉的草叉子和酒糟鼻大汉便化成了轻烟,直接消逝在了林封谨的面前。
  林封谨也是呆滞了一下,这算什么,直接被打成了灰灰吗?神器之威,竟是一至于斯?
  倒是石奴和水娥对这种事情倒是司空见惯,很干脆的道:
  “主人,那家伙身上似乎有掉东西下来,看看是什么?”
  林封谨便去看,结果是一串钥匙。石奴道:
  “在马厩这里找不到香蜡的话,便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城隍看起来也是手头不宽裕,将其锁在库房里面了,主人你得去找找库房在什么地方才行。”
  林封谨好奇道:
  “香蜡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锁起来做什么?”
  石奴立即就否决了林封谨这个说法,很郑重的道:
  “主人你应该听说过,人活一口气,佛争一炷香的说法吧?在中阴界当中,香烛就相当于是人间的金银,硬通货,而烧来的冥钱上,虽然有寄托家人的哀思,则是类似于劣钱,交子等等。因为中阴界当中的香烛,乃是由来还愿的人的纯净愿力凝结而成的,里面毫无杂念,拿到手以后,可以补充魂体消耗掉的元气。城隍用来发给自己的佐官的俸禄,也就是用香烛来代替的。”
  林封谨愕然道: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愿力吸收得越多越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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