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择(校对)第48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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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时辰以后,正是大概丑时,就是凌晨两三点,正是人睡得正香,传说进入深度睡眠更是有养眼排毒睡一个小时顶三个小时的时候!!一干疯狂的马儿屁股燃着火,眼睛包着黑布,狠狠的对准了东夏军大营的后部撞了进去!
  这些马儿身上都是背负着一个火油桶,桶上面有炸药包一般的引信,大概延时一炷香的时候就引燃火油,当这些马儿在东夏军大营后部引发了大片火灾的时候,千余名三里部的勇士干起了老本行,唿哨着挥舞起马刀加入了夜袭的行列!
第038章
小人物
  这一次夜袭完全是出乎了东夏军的预料,加上的白天的疲惫导致的军士的迟钝,所以造成的混乱和损失也是格外惊人,在烈火和混乱当中,甚至东夏军的马厩都被点燃了,几千匹战马完全失控,在黑暗中被驱赶,引发了更大的混乱。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便是因为林封谨巧妙的利用了一个人们意想不到的盲区,那就是吴作城如此险峻,所以反过来也制约了其出城反击的可能,只要将那陆桥的出口盯住,对方便是黔驴技穷。
  然而李明华却没想到,林封谨他们还有大量的海船,可以运输牲口兵员进行两栖登陆作战!像是这天晚上的奇袭为什么会成功,便是因为“出人意料”四个字,而这一击更是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攻击在了东夏军最脆弱的地方!
  混乱迅速的扩散到了东夏整个兵营当中,甚至有的地方引发了营啸,一眼望去,到处都是乱跑的战马,被点燃的帐篷,惨叫声,怒骂声,火光熊熊,照亮的是一张一张茫然惊恐而狰狞的脸,还有狂喷的鲜血和抽搐的尸体,甚至根本找寻不到敌人的踪迹,只能看到诡异的身影在黑暗当中不停隐现着……
  林封谨此时和方名站在了城头,观望着远处火光滔天的东夏军营,然后又看了看陆桥前面虽然显得有些慌乱,却是坚持守卫的东夏军,两人同时有些惋惜的道:
  “可惜了。”
  是啊,很显然,戍守这陆桥前方乃是李明华挑选出来的嫡系精锐,他们哪怕在这时候,也死死的扼守住了吴作城出兵的道路,若此时这些人也是慌乱了,吴作城的八千骑兵倾巢尽出,直刺对方的军营,这一战就可以宣告结束了。
  遗憾的是,战场上没有假如。
  不过毫无疑问,林封谨可以肯定,这一夜的突袭也足以令东夏军伤筋动骨,士气再溃,可以说李明华不整训个一两天,是别想再将部下拉上来攻城的了,而对于攻城方来说,要千方百计拖延的,自然也是时间,无论人和机械,也都需要足够的缓冲机会啊,尤其是对初经战火淬炼的三里部族人来说。
  尽管夜袭的骑兵早就撤退了回来,但东夏军兵营当中的混乱也是都一直持续到了天明。
  最后清点出来的一系列数据几乎令李明华一口老血呕了出来。
  昨夜混战一场,死伤人数竟是达到了七千余人!
  要知道,前两日的攻城伤亡总共也不过才五千人左右啊,非但如此,一条条报告更是触目惊心:
  帐篷严重不足,有四成士兵要露宿野外!
  军马场被袭,超过三千匹战马被盗。
  营地旁边的小河被污染,那些该死的家伙在河水里面抛弃了大量的马牛尸体,更是将不少的掩埋在了河底的淤泥上游,要逐一清理恢复起码要等三天,这三天时间,取水要到二十里外!但是紧接着更不幸的消息传来了,二十里外的水源也被污染了,四十里外的水源也惨遭毒手!
  草原上面虽然风光秀美,但尤其是可以饮用的水源还是比较少的,因此通常都是逐水而居,三里部作为地头蛇,很显然对这些地方了如指掌,林封谨这招也是十分阴损,要么东夏人就后退七八十里,要么就得忍受节约用水的痛苦,眼下六七月,天气正炎热,一条条汉子出汗多喝水就多,没有足够的水喝很影响战斗力的!更不要说浑身臭汗休息不好了。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零星的损失就不消说了,已经让李明华头大无比。
  毫无疑问,被夜袭之后的东夏军今天是单单是恢复建制,重组兵员就得耗费大半天的时间,攻城就不要想了,而军营当中实行的限量供水的制度更是令一干大头兵苦不堪言,怨声载道。
  结果入夜之后,李明华忽然感觉到了风势劲急,紧接着就是几点雨水洒落了下来,他心中一喜,真是天助我也,知道我军缺水就下雨了,正要吩咐下去用器皿接水,猛然见到天地之间一道雷光闪过,副将惶急无比的跑了进来,哭丧着脸道:
  “将军,将军,下雨了,下雨了!”
  李明华顿时沉下了脸来:
  “大呼小叫,成何体统?”
  副将惶恐急道:
  “可是这天气狂风大作,又是闪电什么的,很可能下雹子啊!不仅仅是这样,大人,咱们有一半的军士还没有帐篷避雨了,这草原上也根本没有躲雨的地方,怎么办啊!”
  李明华脑袋顿时嗡的一声,才想起来了这个岔!之前因为天气还热,没帐篷的话在地上铺一床芦席就睡了,军士还觉得透气呢,而李明华人老了精力不济,操心水的事情上去了,就没顾得上这一茬,哪里知道这水的问题解决了,出问题的却是在帐篷方面啊!
  李明华只觉得自己脑袋里面都是一片眩晕,却是强自支撑着道:
  “让有营帐的士兵放同僚进去避雨,挤一挤就好了。”
  副将仿佛领到了圣旨似的,大声传令了下去,可是,很快的,李明华就听到了自己的大帐上面都传来了,啪嚓啪嚓的声音,竟是冰雹狂袭,在大帐上面堆积了起来,支撑军帐的木杆顿时嘎吱嘎吱作响,似有不堪重负的感觉。
  紧接着,暴雨便至,而吹拂着的风更是变得剧烈无比,在不远处的礁石山崖当中穿插,发出了十分凄厉的声音,远处的海浪更是滚滚而来,疯狂拍打礁石,这样的气候在草原上也并不多见,只是很少有草原靠海的,因此吴作城这里的气候根本就不能用草原的常规天气来判断啊。
  有一句话叫:为将者应知天文地理,当日出征之前,李明华已经是很仔细的询问过人,说是草原上的暴风雨充其量也就是尔尔,所以他在选择营帐的时候才选择了这种较轻的夏季营帐,可以腾出来更多的空间运输粮食和攻城器具。
  但是,李明华也是忽略了一件事,那便是三里部所处的草原,却是靠近海边的,一旦出现暴风雨,那规模却是要比内陆草原的何止大上数倍?早知道是这样的话,他就带上冬季帐篷,连雪也压不垮,区区的积水和冰雹何足挂齿?
  问题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卖。
  随着军帐上面的冰雹和雨水越积越多,暴风越来越大,支持大帐的木杆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越发激烈,整个大帐都显得东倒西歪!远处忽然传来了一阵惊呼,原来是旁边的一处军帐终于支持不住,哗啦一声被吹倒在地,黄红色的军帐在狂风的吹拂下,转眼就飘飞出十余丈远,令人想要挽救也难,几个呼吸间就成了天边的一个小点了。
  不消说,在里面挤成一团的东夏军立即就被淋成了个落汤鸡。
  仿佛若多米诺骨牌一般,眨眼间又是好几顶军帐被吹走,紧接着,仿佛是在预兆着什么似的,就连李明华的大帐也是轰然坍塌,被大风吹去!将军的大帐肯定是特制的,居然也抵挡不住这狂风暴雨,那些小兵的军帐又能坚持得了多久?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吴作城当中的守军则是安安静静的在房屋里面喝着红糖姜汤,经过能工巧匠的设计,吴作城的排水系统发挥出来了惊人的作用,如此磅礴的大雨,雨水却不曾漫过脚面,任由冰雹暴雨肆掠,城中的房檐遮蔽之下却依然干爽整洁,令人由衷的生出一种温暖而安全的感觉。
  林封谨此时却是和方名两人登上了城楼,在这样大的狂风暴雨里面,什么雨披都是毫无用处,两人虽然是被淋得和落汤鸡似的,但神情却还是相当的振奋:
  “此场风雨,应当是本次战争的转折点了吧。”
  “依照我的身体素质来说,在这凄风苦雨里面当中也是觉得寒冷直入骨髓,令人瑟瑟发抖,东夏的这些军士再怎么精锐,也是一定感同身受,这一战后那老匹夫未必会撤军,但是,没个五六天是不要想再攻城的了。”
  “公子说得没错,他们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等到雨季一来,他们的日子就更难耐了,到时候便只能灰溜溜的撤军。”
  “撤军?来得容易,想走的话,恐怕就没那么容易如愿了……不把东夏人打痛,打狠,把他们伸过来的爪子打断,以后每年都跑来骚扰一番怎么办?这个夏天因为这帮混蛋要来,吴作城进入军事戒严状态,我们少说也是亏了百万白银啊。”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从今夜起,我们就应该让这些东夏人睡不着觉了,让他们在困倦和疲惫当中辗转反侧,煌煌不可终日,只是这样做的话,一定伤亡是在所难免的,李明华这老东西干起这种防守的事情也是相当拿手的。”
  “让我想想……啊,啊啊阿嚏!!”
  ※※※
  吾希是一名牧奴。
  他本来是草原上布莱族的人,父亲很早就战死了,隔壁的邻居东达大叔娶了他的母亲,也是顺带担负起来了要养育他们的责任。
  在他十三岁的时候,东达大叔早上出门之前吃了一条烤羊腿,还给他咬了一口——那油汪汪的滋味真叫人难忘——接着东达大叔便再也没有回来。在入夜的时候,室韦族那些凶神恶煞的家伙冲入了布莱族的营盘里面。
  吾希在惊恐的抱着头蹲下之前,便在这个时候,看到了两件很眼熟的东西,那便是东达大叔的刀和战马。
  刀被系在了室韦部落的一个人的腰间,战马则是被室韦部落的一个人骑着,马儿的屁股上满是纵横交错的鞭痕。
  从此吾希成为了一个牧奴,渡过了他生命当中最黑暗的五年。
  然后室韦部族惹到了不该惹的人,那便是新近崛起的三里部,吾希在室韦部族的勇士们全面崩溃,惊慌奔逃的时候,暴起杀人,用一把割羊肉的小攮子捅死了那个拿走室韦大叔佩刀的那个人,然后狂笑着闭目等死。
  不过三里部的人对牧奴们大部分都很和气,并且因为吾希主动杀人,交了“投名状”,还让他成为了自由民。
  只可惜吾希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去什么地方,所以他茫然的留了下来,每天和牧奴一起干活,吃饭,浑浑噩噩的混日子。
  直到吾希看上了乃花,他这才发觉自己的人生有了目标,却又发觉自己距离要娶乃花的还有非常漫长的一段距离。
  因为乃花不是牧奴,她的老爹在三里部里面地位崇高,乃是四条鞭子之一,要娶乃花,不仅仅需要财富,还需要勇敢和地位!
  所以吾希开始不安分而来起来,开始变得狂热而饥渴,想尽一切办法要提升自己的地位和财富!
  这时候,也许是吾希的幸运,也许是吾希的不幸——战争来了。
  吾希几乎是疯狂的恳求着主管纳兵的古特尔,所以他虽然瘦弱,却能留下来,在之前的攻城战里面,吾希已经射死射伤了足足八名东夏人,这个成绩已经可以说是不错了,但是也仅仅只能说是不错而已。
  要厉害的,还是那些穿着黑色重铠,若城墙一般矗立在城头的南人!这些人也真是强悍,一言不发,可是挥舞起来的刀光却是仿佛可以将天空都劈开,他们的斩首才是功绩巨大,但是每个人都可以理解,那是面对面的搏杀,拿命拼来的,比自己藏在安全的城墙后面射箭确实要勇武得多!
  吾希又去求那南方来的将领,希望能穿上那一身黑色的重铠也站到城头上去,不过,那将领也没有说什么,只是丢给了他一袭黑色铠甲,然后让他劈斩出十刀试试。
  心花怒放的吾希穿上了那一身重铠后就觉得不对,他发觉这一身铠甲超乎寻常的坚固,当然,也拥有超乎寻常的重量!自己连站直都很有些困难,等到十分勉强的拿起沉重的长刀做出劈砍动作的时候,吾希很干脆的重心失守摔了下去,在坚硬的石板地上撞出来了一连串咣当咣当的响声,惹来了旁边的一阵嘲笑声。
  就在吾希无地自容,恨不得马上逃走的时候,不却有一个和和气气的人把他扶了起来,笑了笑,看着他忽然问了个问题:
  “你觉得一个好的马倌和一个强大的勇士谁对部族更重要?”
  吾希还是第一次和陌生人这样讲话,嗫嚅了半天才理所当然的道:
  “当然是勇士重要。”
  可是那个人却是微笑道:
  “若是没有马倌给勇士喂养好马,勇士又怎么可能有优秀的坐骑去杀敌呢?没有马的勇士和有马的凶恶敌人较量,就要大大的吃亏哦。”
  吾希想了想,甚至他旁边的这些发出哄笑的人都想了想,然后没有笑了。
  那个陌生人这时候便又问他:
  “那现在你觉得马倌和勇士谁对部族重要?”
  吾希试探性的道:
  “都重要。”
  那个陌生人微笑了起来:
  “对,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方面,所以你穿不上这重铠,挥不动这长刀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将你自己最擅长的东西发挥到极致,就一样是对部族最重要的人!大家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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