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才子(精校)第22部分在线阅读
他当然还不知道,公司有个规定,不能用公司的电话做私人的用途,沈阳不得不佩服这小子的精明,许总在的时候,装的比孙子还乖,许总一走,原形毕露,虚伪的人呀,自己到底向不向许总反映这种情况呢?
如果反应,多少有点背后说坏话的小人味道,如果不反应呢,那公司不是被这帮蛀虫掏空了?
沈阳把自己想像的比掏粪工人时传祥还伟大,比柏拉图还爱幻想,却不知道叶枫这次真的有点冤枉。
他的这个电话,还是为了公家打的,他向来也是公私分明,公事绝对不会用私人的电话,但是如果是私人的事情,也不会用公家的电话。
等到下班的时候,叶枫兴冲冲地带着文件走出了办公室,王军臣低声嘀咕了一句,装逼,吴虹却是不屑地看了这个有些小肚鸡肠的男人一样,心中骂到,人家就是装逼,好像也比你装的酷多了。
男人不怕装,就把你画虎不成反类犬的。
只是男人有钱就变坏,这个方竹筠又是何许人也?能够有这个和他分享四万块的荣幸?四万块,在S城,当然不算多,但是对于她吴虹,也算是不少的数目。
吴虹想着中午吃饭的时候,自己头一回去了食堂,却发现叶枫看红烧豆腐都比吃自己豆腐还有兴趣,这就不由让吴虹有了感慨,看来自己真的要学习屈老夫子一样,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或者学习我们伟大的领袖说的,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跃,征服叶枫现在看来,绝对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叶枫经过菜场的时候,买了一点熟食,如果让他在做饭和出去吃饭选择一样的话,他当然选择是出去吃饭,同理亦是如此,如果让他炒一个菜,或者是直接搞点凉拌菜,他当然选择后面简单的那种。
打开了房门,屋内黎明静悄悄,门竟然没有反锁,叶枫有些奇怪,好像自己出门比较早,房门应该是方竹筠锁的吧,她也会这么大意?探头向方竹筠的房间看了一眼,是空的。
他们这也算是同居,不过是属于同居中的分居那种,如果是别的男人租进来,方竹筠多半是房门紧锁的,只不过住进来的是叶枫,所以她的房门多半是半掩的,她知道叶枫这个人很害羞,如果有什么事情找自己,看到房门紧闭的,多半是敲门的勇气都没有,所以她很多时候都是故意打开了房门,希望叶枫走过去的时候,自己能够装作不经意地看到。
只不过她的这番苦心实在算是浪费在智障身上,叶枫自从搬到这里的时候,除了吃饭睡觉,很少有走出房间的时候。
叶枫把熟食放在桌子上,头一次没有回到房间,而是坐在沙发上,心中多少有些奇怪,头一回担心起来方竹筠的安危。以前都是方竹筠先回到家中,洗菜做饭的,这次怎么会晚回来呢?
抬头看了一下时间,不由有些担心,已经快六点半了,资料还有一大堆的,方竹筠就算经验老到,不知道能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帮自己做完这个看似无限的项目?
卫生间的房门突然响了一下,一个人影闪了出来,叶枫抬头望去,吓了一跳,因为只看到一个白花花的身影,竟然是没有穿衣服的。
“竹……”叶枫叫了一声,那女人也跟着惊叫了一声,声音之尖锐,可以称得上震耳欲聋。
女人以着百米冠军的速度冲进了方竹筠的房间,叶枫以他飞行员的眼力,愣是没有看出来这人是谁,哦,其实这倒不是他眼力不行,而是发现这人身无寸缕的时候,他还算是个正人君子,并没有借机盯着人家细看。
君子不欺暗室,这点他也多少知道一些,略微的有些尴尬,正在犹豫是否出去走一圈再回来,进而化解一下尴尬的气氛,方竹筠的房门一响,一个人已经带着扑面而来的香气走了过来。
叶枫不敢回头,生怕发现了方竹筠的怒气,会被挖去眼睛,一只手已经轻拍了他的肩头一下,“叶枫,回来的这么早?”
声音好像不像方竹筠的,叶枫心中奇怪,忍不住扭头望去,不由有些口吃地说道:“邓莎,怎么是你?”
第四十二节
才子
邓莎一身宽松的睡衣,却更显得身材的婀娜多姿,如果按照海岸那面的一个艺人说的,穿睡衣的应该算是有钱人的。
可是那个艺人因为历史和思想品德学的不好,所以意识没有上升到一个档次,真正的有钱人不穿衣服都是可以的,更不要说睡衣。
比如说纣如果在自己营造的酒池肉林里,他显然就不会穿着睡衣去和美人鸳鸯戏水的。
邓莎虽然穿着睡衣,不过却显然不是个有钱人,她属于伪劣假冒的有钱人,其实,她做足了功夫,就像那些明星花大力气包装自己,不停的制造绯闻,吸引名流巨子的眼光,只不过也是想找个有钱人嫁出去而已。
邓莎的名言是,钓金龟婿不可耻,钓不到才可耻;没钱吃饭不可耻,没钱买漂亮的衣服才可耻,依此类推,不一而足。
她的睡衣是粉红的,头发是淡红的,嘴唇是僵尸吃完死孩子的那种黯淡的紫红,这本来是一种极其不协调的搭配,但是穿到了她的身上,别人看到的第一眼的感觉,性感!非常的性感!
现在性感的邓莎和叶枫近在咫尺,呼吸可闻,并没有什么被偷窥的愤怒,只是笑盈盈地问道:“叶枫,你希望刚才出来的是谁?”
叶枫咳嗽了一声,“我,我当然希望出来的是个小偷。”
邓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伸手戳了一下叶枫的额头,“小叶,你这个人并非看起来那么呆板,其实如果你真的有钱的话,刚才我就算让你多看几眼也无妨的。”
叶枫吓了一跳,苦笑道:“那我实在有点遗憾,我什么都有,就是没钱。”
邓莎却是伸手摘下了叶枫的眼镜,这个动作多少有点挑逗的味道,叶枫刚犯下了错事,表现的比唐僧还柳下惠的,只是看着邓莎,不明白她要做什么。
他倒真的不敢得罪这位大姐,这位大姐作风开放泼辣,只有别人想不到,没有什么她做不到,搞个不好,如果喊他强奸非礼性骚扰都是大有可能。
摘下叶枫眼睛后,邓莎打量了叶枫半天,叹了口气,“小叶,其实你人长得很不错,我最喜欢你这两道浓眉了,重重的,说不出的有个性,可是老娘我要是早认识你几年,还是个清纯无知的少女,崇拜酷哥和英雄的岁数,或者老娘我有钱,相当的有钱,当初你帮我打走了那个衰人陈明,我当晚以身相许也说不定。”
叶枫很是遗憾的样子,心中却很庆幸,“听到你这话,我也有种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感觉呀。”
“得,得,说你胖,你还喘上了,没有看出来,你还是个才子。”邓莎索性坐在沙发的扶手上,几乎靠在了叶枫的身上。
“我最烦别人拽文了,可是小叶你说出来,可有点不同的味道,只不过你这种话还是对别人说的好,比如说竹筠,她肯定感动的眼泪哗哗的,我跟她说过了多少次,爱情就是面包,奶油,珠宝,钻石,没有别的,她总是说我说的不对,爱情是那种心动的感觉,屁个心动感觉,这个我以后得开导她一下。你想想,古人太傻了,人家都还你明珠了,你就原谅别人呗,还有什么遗憾的,我就不明白了,古人至于这么呆板吗?我前几天看到的什么满园子全是黄金甲的那个,著名大导演那个,那里面的女人,我的亲娘呀,穿的就算现在的人都不敢穿吧,我就说,古人咋就这么开放呢,一句话,就是暴乳,小叶,你低头干什么,你别这么羞答答的装作处男,现在不流行这个的。”
叶枫只好抬起头来,“邓莎,照这么说,别人给你了明珠,你就算嫁人了,也会考虑改嫁是吧?”
“差不多吧。”邓莎竟然认真地点点头。
叶枫笑笑,“其实这句话的原本的意思不是这样,这是唐代的一个诗人,叫做张籍的,素来淡泊名利,当时一个割据一方的藩镇李司徒看他有才,约请他过来做官帮手,张籍以诗明志婉拒,只不过后来却被后人引申到爱情。”
“有官不做?”邓莎来了兴趣,用力的一拍叶枫的肩头,“世上还有这种二百五?他不知道有权就意味着有钱吗?”
叶枫苦笑,这位倒好,三句话不离一个钱字。
“不过,小叶,你真的是个才子呀,这点也知道。”邓莎倒有些真心地说道。
她坐的姿势有种居高临下的味道,所以比较澎湃的双胸,正好能够够到叶枫的肩头,叶枫下意识地向旁边让让,邓莎却没有再次主动出击。
“说起了诗词,我就想起了一个人,当初有一个酸不拉唧的诗人,听说很有名的。”邓莎感慨地说道:“还在省级市级的刊物里里面,出版了很多大作,自己还出了本书,想泡我,只不过我和他谈话,那个别扭,他对我说什么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它定睛望着风暴却兀不为动,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
“啊?”叶枫听着觉得有点耳熟。
邓莎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这是别人送给我的第一首诗,我记忆力虽然不好,但是还记得清清楚楚。”
“这好像泰戈尔说的,而不是你的那个诗人男朋友创作的。”叶枫笑道,“他应该是引用的吧?”
“啊?这你也知道,蒙不了你?”邓莎有些目瞪口呆,“这个鸟人,原来是抄袭别人的,唉,不过这年头,不抄袭的那叫诗人吗?”
叶枫只能点头说道:“你说的极是。”
邓莎忍不住的仔细看了叶枫一眼,“叶枫,你这些是从哪里说的,不是也是为了泡妞准备的吧。”
叶枫犹豫了一下,不太肯定地说道:“我还没有用到过吧?”
“装,你就装吧,肯定是大学的时候,给别的女孩子写过情诗,要死要活的,还在我眼前装初恋,装纯情呢,叶枫,老实交待,泡过几个,看看你,不要以为我看不透,你要是没有写过,怎么会记得这些!”
第四十三节
有才和有财
如果革命导师见到了邓莎,多半也会说一声,迷死邓,你真是太有才了。
当然有才和有财如果选一种,邓莎肯定会觉得选后种更好一些。
邓莎和革命导师一样,一眼就能看穿资本主义的本质,不过却没有进一步揭穿叶枫的虚伪的面具,反倒兴致勃勃的进一步说起自己的往事。
因为在她的念头中,人,其实就是个虚伪的动物,不虚伪的大圣人,她从来没有看到过呢,孔夫子圣人吧,虚伪不虚伪她不知道,不过她没有看过。
“那个狗屁才子当时给了我一本他出版的书,书面上竟然印着我的大名,我的亲娘呀,我这辈子,名字除了在求职书上打印过,还从来没有被这样隆重的登记过。”
邓莎一句话把所有的才子加了个臭名,这也怨不得很多才子自古就说,头发长,见识短的。
“上面写着什么?”叶枫忍不住问道。
叶枫多少有点知道,这种赠送其实就是和解放前国统区还政于民的口号差不多,基本属于魔术师手中的飞刀,扔了出去,其实很多还在握在手中,藏在袖口或者衣袋的。
所以那本书上,就算其中有了邓莎的名字,而且那个诗人一不小心的失恋了,还可以用这个名字编织一段凄美的爱情,进而打动另外一些天真无知的少女。
“他说这本诗集就是为我出版的,上面写着,谨以此书献给我一生的情人。”邓莎脸上露出了微笑,多少有些看透世情的味道。
叶枫忍不住问道:“你的名字在哪里?”
“我就是他的那个一生的情人呀。”邓莎认真地解释道:“喂,叶枫,你怎么了?”
“没什么。”叶枫恢复了常态,只能叹气,“你看起来是个成熟的不能再成熟的女人,怎么也会被这种花枪迷惑。”
“迷惑个大头鬼。”邓莎大笑了起来,“你以为老娘是白给的?老娘早就看穿了他的花把戏,只不过当时我想到的只是,现在能出一本书的,一定能赚不少钱吧,喂,叶枫,你又怎么了?我跟你说话呢,别总是翻白眼呀。”
室内有些幽暗,二人谁都没有记起来开灯,邓莎是根本不觉得暗,她是个性感的女人,也很感性,觉得这种交流更加能够接近心灵,叶枫是懒惰的人,也是基本属于油瓶子倒了都懒得扶的那种,也是觉得说话用耳朵就行,不需要眼睛的,开灯干什么,费电。
从几个特性来看,其实二人也是蛮般配的,所以谈起话来相当的投机默契。
叶枫看着邓莎,虽然不是那么清晰,却并没有什么反感,他其实更喜欢邓莎的这种直性子,她最少想什么说什么,认定了一个事情,就会执著的为之奋斗,而不像那种表面叫着好兄弟,背后下着刀子的那种类型。
“只不过你除了钱,难道不能想点别的?”叶枫笑了起来,他对钱的态度和邓莎截然不同,可是他却不能否认邓莎是错的,人活着,总有权力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难道不是吗?
他想到这句话的时候,突然觉得心中有些异样,只不过他很快的甩甩头,觉得这样就能抛却一些他不愿想起的念头。
“当然有别的。”
“那是什么?”
“比如说珠宝呀,首饰呀,项链,钻石什么,就算他的这本书,我都会换算成,到底都能赚到多少钱呢,嗯,是税后,叶枫,你又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