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法则(精校)第101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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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有多少钱?”对方根本没听进去钱之外的话,他舔着舌头问汤森。
“哗啦啦……”一袋金币被汤森倒在礁石上,几十点金黄光芒在黑色的背景上跳跃着,发出动人心魄的声响。藏在石缝里的闲人们疯了一样冲出来,无视护卫们的武力开始争抢,虽然鬼哭狼嚎、爪挠嘴咬,但都是些战斗力只有二的废材。
但站在汤森面前的这个家伙,他从头到尾连手指头都没有动过。
第六节:被包围了(下)
“你吓傻了吧?”副官拍拍他的后脑。
“不要拍我!”他突然发怒了,拨开副官的手。
“给我一个理由,让我饶恕你冒犯他的罪过。”汤森微笑起来,阳光下,笑容有点阴森。
“撒金币这种事情……”他的嘴唇抖动着,后半句话犹如恸哭:“我当年也干过啊!”
“好理由。”汤森点点头:“还想干吗?”
“你是傻子?王八蛋才不想干呢!”这家伙连呼吸都不均匀了,跟狗喘气一样。
“好,你以后就跟着我干了。”汤森拿出一面代表奴隶身份的铜牌,二话不说就给他套在脖子上:“熬过试用期,这个就给你解下来。”
好不容易,汤森把十个人凑齐了。但他不能马上把这些人拉出去打架,无论白道黑道,做事情都不能心急,这东西有讲究的——白道上阵之前要开誓师大会,黑道侧要实际一点,要大吃大喝,条件允许的话还要寻花问柳振奋士气,就是条件不允许也得打白条。
从荒滩上去之后,汤森包了个帐篷,酒肉管够,顺便给大家起了通俗易懂的绰号。
出身剑士营的队员听懂命令没问题,但说话却不怎么样,所以汤森起的绰号比较简单,除了副官和鲁宾,其他人从二到七跟兄弟似的。
荒滩上拉拢的落魄落选学徒是另一个例外,他被授予“老滑头”的光荣称号——虽然副官没跟大家说在他手里吃了什么亏,但从副官的神情当中,大家都知道老滑头不是个好鸟,甚至是个少见的烂人。
老滑头很老实,也没反对汤森给自己挂奴隶牌子,因为汤森的身份和实力他无法抵挡。汤森识字,这至少说明他也有异能背景,况且这牌子只是挂着,又没在政务厅报备……
他现在穿着护卫队制服,腰里挂了一圈异能道具袋,不知道底细的人还以为他段位很高。
酒酣耳热之后,大家也就熟络起来,话也渐渐多了。一顿饭下来,大家伙都记住自己人的口音和长相,这是先吃饭的目的之一,因为打起架来场面比较混乱,分不清谁是谁就惨了。
汤森再简单安排一下前冲后退的站位,说明几种简单手势的含义,准备工作就算完成了。
结账之后,趁着骄阳,第三小队开始逛街了。
这时正好是吃午饭的时间,帐篷区从头到尾都很热闹,做生意的人群熙熙攘攘,客人们往来穿梭,捞偏门的也如鱼得水——但很少有人敢像第三小队这么嚣张,连将带兵十一个人全走在路正中,完全是老子天下第一的气概。
“长官,帐篷区有很多团伙,但实际上只有两个团伙能做主,他们做的坏事简直说不完。”
老滑头跟在汤森身后,把自己知道的内幕不断往外抖,也许是脖子上挂着的那面奴隶身份牌,他说的很仔细:“最大的那个叫六月太阳大,呸,其实我们都叫他们鸟蛋。他们是在帐篷区街面上收钱的,这里所有做生意的酋长,都要按月给他们交钱,跟王室税一样的数目。”
“六月太阳大?没文化真可怕啊。”汤森不咸不淡的评价:“这么多酋长,收得过来吗?”
“他们掌握了很多中小团伙,按片划分的,一级级收上去,他们拿大头,其他人只能喝汤。”老火头赶紧解释说:“另外一个大团伙叫血色佣兵团,呸!没文化真可怕,我们叫他们杀鸡团,他们管着帐篷区所有的小偷和诈骗团伙,丢了东西找他们准没错,不过要给钱。”
“原来一个管固定地盘,一个管流动的创收行业,倒是一点渣都不给别人留下。”汤森问:“大团伙就不说了,那些地盘重合的小团伙居然也不闹矛盾?”
“经常出事。”老话头说:“表面上,这两个大团伙相互看不过眼,但他们其实是一个鼻孔出气,有个什么会议之类的管理机构,平常小事并不出面,所以他们手下的小团伙经常打架。但这种争斗规模不大,下手也有顾忌,最多断个胳膊腿什么的……”
“帐篷区到外城那片的流民归谁管?”
“虽然名义上管流民的是个小团伙,但还是归鸟蛋管,他们直接派小头目下去。”
“东市西市都这么分?奴隶市场也这么分?”
“他们的手可没有这么长,不,应该说是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也不敢。”老滑头左右看看,压低了声音说:“东西市都有上面的大家族做主,听说东市是议长大人家的,西市是政务官大人家的,奴隶市场他们一家一半……”
“这样说起来,鸟蛋不是议长家里人,杀鸡团也不是政务官家里人?”汤森若有所思。
“他们不是!”老滑头肯定地说:“鸟蛋和杀鸡团的人都是银涛城的下等人,在两大家族的管事面前,他们只能当苦力。但他们就靠这层关系打服了其他人,虽然他们手下的小团伙都不服气,但没本事抵挡……说起来,他们当初能拿到这种差事,完全是走了狗屎运。”
“居然是随机挑选?这就好办了。”汤森点点头:“那异能师公会呢?”
“精品市场那边就是异能师公会说了算,其实也就是有两个负责收购材料的管事,但没人敢跑到那边的去惹事。”就算自己惨到如此程度,老滑头依然对异能师公会充满了自豪感和归属感:“长官你想啊,异能师公会的地盘啊,谁敢去那里找麻烦?”
汤森笑笑,正要说点什么,心里却有一股奇异的感觉涌起,他隐约觉得有人在前方不远处对自己做了什么,似乎被人用异能目光锁定一样——条件反射之下,他也来不及说话,一掌推开老滑头,接着向下一蹲,同时左脚发力,矮下去的身子往右边窜出去。
帐篷区的街道不宽,加之人来人往,很容易就把汤森的身影给淹没了。横移五步之后,汤森心中泛起的危机感淡薄了一些,说明他已经脱出对方的视野。
“戒备!”看到汤森的行动,反应过来的副官立刻喊了一声。随着他的示警,奇异的声音响起,一个咆哮在人群中炸响!
“轰!”巨响声中,烟尘四起,砖石飞溅,连地面都为之震撼!
在被咆哮威力笼罩的范围内,三五个行人惨叫着飞起,纷纷摔到街边的帐篷上,他们的身体拉倒了挂绳、压塌了布蔓、甚至倒吊在帐篷顶上……惨叫声中也有老滑头的份,汤森匆忙中回头一瞥,看见他半张脸上全是血,正撅着屁股往一个小摊子底下钻,敏捷得很。
“找掩护!”汤森大喊了一声,把自己藏进了帐篷边的阴影中,他明白对方是冲着自己来的,他们不但用上了异能,而且不在乎无辜行人的安危!
“杀人啦!”咆哮一响,慢悠悠的人群顿时大乱,整条街乱成一片,收摊收货的、呼儿唤女的、趁乱偷抢的都有。
有人向外冲,就有人往内挤,这时候还要靠拢过来的人当然不是为了日行一善,他们就是敌人。
“看准了打!不要留手!”汤森看了看混乱的场面:“小心对方的异能师!”
喊完这句话,汤森一个前翻,身体滚进另一个帐篷的阴影中——既然对方都用上当街设伏的手段了,自己留再多的余地都没有用——虽然那个咆哮只是学徒级别,但叫他一声异能师很必要,因为这不但表明“沃尔夫·布雷恩”不熟悉异能,还可以吸引火力。
“就是他!就是那个带小队长袖标的!”有个带着黄帽子的大汉站在帐篷边发号施令,用一根粗大的狼牙棒指着远处的汤森:“湾流会议发话——打断他的手脚!刮花他的脸!”
“刮花我的脸?”汤森吃惊不小,打断手脚这种命令还能理解,但刮脸是什么意思?
“愿意领赏!”黄帽子的话音刚落,前后左右就有数十人应和他,接着又是一个咆哮从他身后飞出,追着汤森翻滚的身影而去,最后“轰!”的一声炸响在两顶帐篷中间,掀起无数碎牛皮和烂木头。
惨叫声中,又有两个无辜路人被飞溅的残渣扫中,开始在地上痛苦地翻滚。
汤森已经看到咆哮的始发点,那星星点点的异能力量早就出卖了这个学徒的位置,他就在黄帽子身后五米的帐篷里面,距离自己有三十多米不到四十米,距离太远也是咆哮误差很大的根本原因——但在这种混战中,时不时的咆哮很讨厌,谁知道他什么时候蒙中一个?
如果是以“汤森·奎尔萨”的身份出现,汤森随手就可以把对方收拾了,但现在他是“沃尔夫·布雷恩”,这家伙不懂异能。
另一个令汤森尴尬的是,对方的反应不在他预计之中,当街埋伏王子护卫队,这其实跟造反没啥区别,谁给他们这么大的胆子?
难道他们要在今天顺便干掉王子吗?或者场面失控?那就更不能束手待毙了!
“挑战王室!视为叛逆!”先为对方的行为定了性,汤森反手抽出长剑:“异能师交给我,你们各自为战,注意躲避异能!”
第七节:异能混战(上)
“遵命!”
汤森身后响起护卫队员们的回应,他们学的都是上阵杀敌,街头混战这种拳来脚去,难免太让他们为难……大家早就在等汤森这个命令了。
命令一出,长剑出鞘声几乎同时响起。
立即就有惨烈的叫声响起:“我的手!我的手啊!”
“他们动剑了!”对方一阵骚动:“大家小心,护卫队开始杀人了!”
“包围!包围上去!”黄帽子并不慌张,站在原地大喊:“我们人多,还有异能师,以多打少把他们拿下!不要留手,杀了他们!出城避风头的事情上头会安排!”
“杀——杀了他们!”对方的喽啰们重振旗鼓:“我们有异能师!”
“锵!”汤森长剑斜举,隔开一柄劈向自己的长刀,剑锋顺势下滑,在这地痞的锁骨到前胸的位置切开个大口子,然后把喷血的躯体踢开,挥手一剑割开面前的帐篷钻了进去。帐篷角落里缩着俩个“酋长”,还有三个娇弱的年轻小姐,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汤森。
“吃了吗酋长?小妞你真漂亮,赶紧躲好!”汤森对他们咧嘴笑笑,割开对面的帐篷钻了出去,顺带从后面砍倒一个寻找自己的混混。
“他们过来了!”有人发现了汤森的行踪:“他从帐篷里面穿出来了!”
“挡住他!”黄帽子大喊一声:“猎头队,拿下他,大笔赏金就是你们的。”
站在黄帽子身后的一队人闷不作声的冲上,一个四根手臂的壮汉挥舞着两柄巨剑,开路机似的切开挡在路线上的一切,他身后跟着两个双持剑盾的武士;两个身形轻灵的刺客在两侧帐篷顶上跳跃着前进,明显打着包抄的主意……
还另有两个武士张弓搭箭,大致瞄着汤森的方向。
“找到了!目标在这里!”一名刺客怪叫着飞高,身体从一顶标注“荒野珠宝”的帐篷上掠过,两手齐出,十几片银光闪闪的飞盘往下面的帐篷射去,飞盘有锋利的边缘,毫无阻碍的穿过皮质帐篷,完全封住了帐篷的进出通道。
刚刚冲进帐篷的汤森就地一滚,间不容发地躲开飞盘,身体缩到简易柜台下面——既然已经被发现,肯定要遭遇连续攻击。
“他还在里面!”射飞盘的刺客又转了回来,透过帐篷顶上的破口看见了汤森的行动,两手一展又是十几枚飞盘射出!
另一名刺客悄悄从背光方向靠近,他左右两手分持匕首,默不作声地从飞盘割开的破空中进入,落地时脚尖在地毯上一点,身体诡异地从下坠变成横移,匕首变成两道游移的光链,直刺柜台下的目标。
之所以敢单独袭击,是因为他看见目标的武器是超重的单手剑,这种笨重的玩意完全追不上匕首的速度和灵活,他已经吃定目标了!
目标从柜台下翻出,手中的长剑慢悠悠的迎上来,刺客心中暗喜,两手匕首并行刺出,让目标无所适从——目标冷笑,长剑忽然变得速度惊人,一摆一晃,“叮、叮!”两声就荡开了刺客的匕首,然后一剑从刺客的额头劈下,这道伤口从头皮延伸到下巴,鲜血飞溅。
“空心剑?”输了速度和生命的刺客指着目标:“卑鄙!”
汤森的长剑上撩,一只紧握匕首的手臂伴着鲜血高高飞起,阳光下,这道喷泉一样的血柱很是显眼,降下来之后甚至染红了旁边的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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