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四万年/星域四万年(校对)第74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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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耀想了想:“哦。”
  “喂喂喂,我说了这么多,把我善良的天性和十二万分的诚意都表达出来了,你就‘哦’一个字是什么意思?不要以为我真怕了你啊,你有奇遇,我也有奇遇,这年头出来修真界混,谁他妈还没十个八个奇遇啊,就你厉害是不是?”
  李耀一笑,拍了拍郑东明的肩膀:
  “你看,无论我现在说什么你都不会相信,同样无论你说什么我也不会相信,既然如此,不如我们都在修炼之路上全速冲刺,攀上各自的巅峰,再来一较高下!”
  说话间,一台破破烂烂的长途飞梭车缓缓降落。
  李耀一跃而上,冲众人挥手:“走啦,各位,如果一切顺利,说不定三个月之后——我就是真正的修真者喽!”
  ……
  从这天起,李耀走遍了星耀联邦的山山水水。
  他的第一站是联邦最南方的“南麂岛”。
  这是一座面积非常小的岛屿,常年露出在水面以上的部分只有一个手掌大小,所以又被人称为“手掌岛”。
  不过在水面以下,修真者却围绕着连绵不绝的海底山脉修筑了一座规模庞大的海底城。
  这里的居民居住在晶莹剔透的水晶泡中,出入都用“避水珠”开道,使用一种特殊的水下喷射式飞梭车往来交通。
  他们在海底养殖了大量五光十色的珊瑚,如同放牧牛羊一样放养了大量的鱼虾蟹龟,为整个联邦提供最新鲜的水产海鲜。
  这里的女孩子最喜欢穿一种用细小珍珠串联起来的珍珠衫。
  每到夜晚,海底漆黑一片,他们就穿着五彩斑斓的珍珠衫,百媚千娇地坐在珊瑚丛中,吹奏着可以在水下发声的灵笛,等待强健有力的海底男儿从黑暗中悄悄摸上来。
  李耀在这里饱览了海底绚烂多彩的风光,饱餐了最鲜美甘甜的海鲜,随后回到大陆,一路向西南前进。
  出发的第四天,他来到“灯笼城”。
  这是一座建立在联邦南方一望无垠的大雨林中的城镇,这里没有高楼大厦,修真者用秘术将雨林中一种特殊植物“灯笼树”的果实不断催大,最后变成一座座垂挂在树枝上的房屋。
  居民就住在灯笼果里,每到夜晚,果实泛出五彩斑斓的微光,把整座城市变成一片灯笼的海洋。
  因为雨林中交通不便,这里的居民最喜欢驾驭一种好似巨大蚂蚱一样的灵兽,在枝桠间跳来窜去,收割丛林中珍贵的草药。
  每当有远道而来的客人,居民们就会邀请客人一起驾驭巨型蚂蚱,如果有哪个新手第一次上场就能成功驾驭巨型蚂蚱超过一分钟,就会被居民们视为真正的勇士,享受到最上乘的贵宾待遇。
  李耀尝试了三次,都在最后一刻被巨型蚂蚱狠狠甩了下来,不得不无奈认输。
  虽然没享受到贵宾待遇,但是那些穿着草裙,皮肤如蜜糖般细腻的雨林少女捧着清凉药膏帮他细细涂抹时,还是令他感受到一股别样的风味。
  出发的第九天,李耀来到了“刀锋雪山”。
  这里虽然不是星耀联邦的最高峰,却是最难攀爬的几座山峰之一。
  整座雪山就像一柄雪亮战刀,狠狠刺向天空。
  最陡峭的地方平滑如镜,根本没有着力之处,而且山峰四周终年缭绕着强烈的罡风,即便是驾驭飞剑的修真者也很难飞上山顶。
  但是在雪山之巅,却生长着十分珍贵的七星雪莲,是十几种高阶强化药剂必不可少的天然成分之一。
  于是这里就出产全联邦最优秀的飞剑好手。
  每年十一月,罡风最强烈之时,也是七星雪莲绽放的季节,无数飞剑好手腾空而起,呼啸而行,冲向罡风肆虐的雪山之巅。
  他们在惊涛骇浪般的狂风中左突右冲,寻找风的缝隙,把握风的脉搏,甚至在风中颠簸三五天,最终将罡风征服,采摘到最为珍贵的草药!
  李耀来时,虽然不是雪莲花绽放的月份,雪山周围还是聚集了不少飞剑好手,正在风中进行训练,各种眼花缭乱的空中动作令李耀大呼过瘾。
  如果是在空战中,这些飞剑手的战斗力绝不逊色于任何飞行妖兽。
  接下来三个月,李耀走过了联邦的大山、河流、雨林、丘陵、沙漠、绿洲和农田,看到了无数稀奇古怪的城镇。
  有一座城镇,位于十分活跃的火山口上,整座火山口都被一道巨大的符阵封印。
  据说四百多年前这座火山曾经爆发,毁灭了附近的十几个城镇,一名修真者将这座火山封印之后,就带着自己的家族一直住在这里,看守着这座火山。
  直到今天,家族发展成了新的城镇,他们依旧没有忘记使命,把自己称为“守山人”。
  有一座城镇,完全建立在几百头硕大无朋的“山驼兽”背上。
  山驼兽是天元界陆地上体积最大的几种灵兽之一,每一头山驼兽都像是一条浮出海面的鲸鱼,人们在山驼兽的背上搭建房屋,每一头山驼兽背上可以居住几十个家庭,几百头山驼兽就组成了一座移动的城市。
  这个城市的居民以放牧为生,随着季节的变化,他们就驱赶着山驼兽去追逐肥美的水草,放牧丰腴的牛羊——李耀在这里吃到了这辈子最为鲜嫩的羊肉,白水煮十分钟,血水还没凝固,一入口重新融化,如琼浆玉液一般往喉咙里滚。
  还有一座城镇……还有一座城镇……
第100章
打铁之王
  在每一条山岗,每一片大湖,每一块农田,每一座城镇中,李耀都会看到许多光怪陆离的事,遇上很多稀奇古怪的人。
  他遇到过一个一百三十多岁的老者,明明只是一名普通人,却拥有一头四五米长的灵兽“啸天鹰”作为宠物。
  老者说自己在四岁时无意间捡到一头手掌大小的小鸟,见它翅膀断了,非常可怜,就用树枝帮它把断掉的翅膀连接起来,还给它涂抹了疗伤的药膏。
  从此这头小鸟就一直粘着他,陪他一路成长,结婚,生子,衰老。
  开始一百年,这头小鸟一直都是手掌大小,老者也习惯身边有这么个小玩意的存在。
  谁知老者过了一百零四岁生日之后,小鸟竟然身形暴涨,在短短三年内长到了五米长,显露出灵兽的峥嵘面目。
  老者这才知道自己当年捡到了了不起的东西。
  “我是普通工薪族,家里地方本来就小,那时候又有了儿子媳妇,连孙子都快结婚了,哪有地方养这么大一只鸟?”
  “只好把它偷偷摸摸养在居民楼顶上,为这事,没少被老婆子和儿子儿媳唠叨,居委会找了我好几次,还把警察都惊动了!”
  “有好几个修炼宗派的修真者都找上门来,说要高价收购这家伙,可我怎么舍得呢?在修真者眼里,它是一头灵兽,可是在我眼里,它就是我的整个青春,我的整个人生啊!不卖,就是不卖!”
  老者轻轻地抚摸着啸天鹰的脑袋,笑呵呵地说。
  素以凶猛著称的啸天鹰十分温顺地靠在老人身上。
  可以看到,它的左边翅膀微微有些扭曲,似乎受过重伤。
  “就这样又过了二十多年,我退休了,儿女和孙子辈不用我操心,老婆子也先我一步走了,我总算可以实现儿时的梦想——我小时候就一直在想,小鸟啊小鸟,你要是一头灵兽该多好?那我就可以骑着你,一直飞,一直飞,飞越高山,飞过大河,飞上云霄,飞遍整个天元界。”
  老者哈哈一笑,露出了缺了门牙的大嘴,十分艰难地爬上啸天鹰背后。
  “滴——”
  老者吹响了一个锈迹斑斑的口哨,啸天鹰长啸一声,扑腾着翅膀,腾空而起。
  这头啸天鹰的翅膀受过伤,老者也不是修真者,根本不会驾驭灵兽的技巧,飞起来的样子歪歪扭扭,慢慢腾腾,丑到极点。
  老者却浑不在意,唱着一百年前的流行歌曲,渐渐消失在棉花堆一般层层叠叠的云层之中。
  一路上,李耀遇到许多像老者一样的人。
  他遇到过一名实力强横的剑修,已经功成名就,却在九十岁的关口幡然醒悟,发现自己真正想成为的是一名文艺型修真者,是一名诗人。
  于是这名剑修放下刀剑,徒步大雪山,在苍凉辽阔的雪域寻找灵感。
  偶尔路遇车匪路霸,不到万不得已也不用剑,而是试图用充满温情和爱意的诗歌去感化坏人。
  年深日久,大雪山附近所有人都知道有这么个剑法超卓的“诗魔”,而人们对于他吟诗作对的恐惧,更胜于害怕他手中的三尺青锋。
  李耀还遇到过一名乡村医生,毕业于天都医学院,曾在多个修炼宗派任职,是修真界鼎鼎大名的国手,最擅长疏导奇经八脉,治疗走火入魔。
  可是在一百八十岁之后,这位筑基期巅峰修真者却放弃了数家大医院和修炼宗派的高薪聘请,隐姓埋名,走遍了联邦的每一处偏远乡村,为穷乡僻壤的村民义务治病。
  “三十年前,我曾经帮一名大宗派的宗主护法,助他成功踏上结丹期,后来这名宗主送了我一栋豪华海景别墅,外加某个大城市最繁华的商业街上,足足五个商铺!”
  “我曾经以为,这是我这辈子收到过的最大一笔诊金。”
  在一处简陋的砖瓦房中,乡村医生一边扒拉着火塘里的番薯,一边笑着对李耀说,“直到昨天,我才收到了一笔更加珍贵的诊金。”
  “是什么呢?”李耀小心翼翼地撕着番薯皮,热气迷离了眼睛。
  “我帮一个被烟花炸伤双眼,已经失明四年的小男孩重见光明,他狠狠亲了我一口,就在这里。”
  乡村医生指着自己的脸颊,笑得无比灿烂,自然,宁静。
  骑着啸天鹰的退休老人、想当诗人的剑修、筑基期巅峰境界的乡村医生……
  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白天,李耀在一处处风景如画的人间仙境,听这些人讲述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故事。
  晚上在睡梦中,李耀也没忘记修炼,他疯狂地吞噬着欧冶子的记忆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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