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宋(校对)第531部分在线阅读

字体大小: | |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 返回书籍页面 / 当前阅读进度531/532

  [149]见第一卷《十字》。
  [150]即秘书丞,吕升卿的官职。
  [151]宋朝民间盛行火葬,官方原本严厉禁止,子女将父母火葬,依照自唐代继续下来的刑法甚至要判处死刑!不过在宋代司法中,从未有过因此判罪之先例,自此,迫于财政压力,宋廷终于非正式承认火葬之合法地位。
  [152]这也是宋朝的一个惯例,拜宰相、立皇后、立太子时,皇帝要亲自前往内东门小殿,向翰林学士面谕旨意。所以,每当相位空缺之时,汴京朝野,无不竖尖了耳朵,只要听到内侍们前往“小殿子”,亦即是内东门小殿准备,人人便知道这是皇帝要拜相了。
  [153]陈相、陈辛相传是战国时人,据说本是儒家弟子,后来投入农家的许行门下。
  [154]指孙觉,后面的范公指范镇。
  [155]指董仲舒。
  [156]镖行起源当不晚于明代正德年间,但笔者暂时未见史料记载宋时即有此行业。按《金瓶梅》等小说,虽所叙故事为宋代事,但只能视为明代风俗。
  [157]以上价格皆参考《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辑稿·刑法》所载。
  [158]此非宋朝旧制,而是吕惠卿改革后之事。汴京之潜火队、军巡铺,专责东京城内灭火、治安等事,旧制由禁军担任,隶属于军方。内城的军巡铺,统归侍卫马军司管辖,外城则由侍卫步军司管辖,最高长官亦由三衙的长官兼任,并不归开封府管辖。但此非汉唐故事,故自宋立国以来,便饱受批评。又因军巡铺有治安管辖权,常与开封府发生冲突;军巡铺在处理案件时,其官吏素质良莠不齐,更多有冤假错案,甚至屡屡发生百姓击登闻鼓申冤之事。禁军方面,自军制改革后,禁军极重训练,潜火队、军巡铺既要担任消防之任,又要负责治安、捕盗,还要配合坊正收税,甚至连开封的排水系统,亦要由其监督、修缉,这些部队亦成为三衙之负累。故吕惠卿为相时,借着地方官制改革的机会,极力推行改革,终于将汴京的巡检、消防系统,从禁军中彻底剥离,而归入开封府的管辖之内。吕惠卿取消了旧有的四厢都巡检,将汴京重新划界命名,城内分为十厢一百二十坊,城外分为九厢十四坊,每厢设厢巡检,各坊则按大小设若干军巡铺。当时开封府的刑狱,本是所谓“二厅三院制”,其中三院,即是府院为民事法庭,左右军巡院为轻罪刑事法庭。吕惠卿以二厅三院皆士人为主官,而诸厢巡检与军巡铺皆武人,遂又剥夺军巡铺之司法权,增加二厅三院官吏人数,规定大小案件,军巡铺不得辄断,皆要送交二厅三院裁断。惠卿竟因此大刀阔斧一革旧弊。改革之后,一般的军巡铺不过五六人,各有辖区;但每隔一定的距离,则建一座望火楼,楼上则有人昼夜巡视,观察各厢坊是否出现火情,而楼下则是潜火队的居所。为节省开支,各厢巡检与其直属部队,亦与潜火队一起住在望火楼下面,故有些望火楼下面,同时亦是军巡铺。
  [159]按汉族之丧礼,人死之后,第二日要给死者清洁遗体,换上衣服,称为“小敛”;第三日则收尸入棺,称为“大敛”。按礼法,人君入敛的衣服,应当有一百套。大敛的次日,也就是第四日,亲人按着亲疏的不同,穿上不同的丧服,则称为“成服”。阿越按:有宋一朝,皇帝死后,并不严格遵守此礼。北宋皇帝从死至大敛,最短四日,最长八日。如据《宋史》,赵顼死后八日,方大敛成服。而大敛、成服,有时亦可在同一日。
  [160]闽指今日之福建,蜀指四川,楚指江西,吴越指江浙一带。
  [161]欧阳詹,唐人,福建中进士第一人。他中进士之事,对于福建教育的兴盛,有极大的推动。徐寅,唐末五代人,著名文学家。他后半生回乡,在闽国建有公共图书馆性质的“延寿万卷书楼”,聚徒讲学,是福建地方教育史最重要的人物之一。按,凡本节桑充国所论诸事,大抵皆是史实,非作者望壁虚构。
  [162]作者按:事实上,这种币制之不同,亦推动了川峡地区贸易之发展。
  [163]指五服之外的远亲。
  [164]摩逸,即麻逸,今译民都洛岛,参见《新宋·十字》附录。后面之三屿,指加麻延、巴姥酉、巴吉弄三岛,据史家考证,当是今民都洛岛西南之卡拉棉、巴拉望、布桑加等岛。白蒲延、蒲里噜,分别指吕宋岛北面的巴布延群岛、西部的波利略群岛。阿越按:吕宋岛之宋译名,虽有学者据宋人之《诸蕃志》,疑“里银东、流新、里汉”三名中,或有吕宋之宋译名,亦有学者相信麻逸岛兼指民都洛与吕宋两岛,但终不可考,故本书采用明代之译名吕宋称之。
  [165]汉族传统丧礼制度,禫是丧家除去丧服的祭礼。禫祭之后,丧家生活归于正常。
  [166]此处所言,仅为基本原则。阿越按,宋代外朝禫祭一般在大祥后的第三日举行。所谓“大祥”,是指父母死后两周年的祭礼,因为以日易月,一般就是皇帝死后次日算起二十四日。但历史上,宋太祖二十七日才大祥,而太宗、仁宗则是二十五日。所以其守丧期,相应的也就变成了三十日与二十八日。
  [167]三奠、发引,宋代在皇帝死后,才营造山陵。在此之前,皇帝的灵柩暂时安置于宫中,称为“攒宫”,而一般在小祥(父母死后一周年祭礼,以日易月则是自死日算起第十三日)与大祥之间(偶有在小祥之前),则有“掩攒宫”仪式,即是在攒宫以外,用木料围成小屋状,涂上白泥,表示已经暂时安葬。待到山陵造好,再有启攒宫、三奠、发引之仪式,亦是将皇帝的灵柩,离开皇宫,送往山陵。此三项仪式,即意味着丧礼的结束和葬礼的开始。在宋代,一般来说这已经是皇帝死后七个月了。
  [168]按行,即卜地,利用阴阳五行之说等来勘察陵寝的位置。确定陵寝位置,叫“得地”,复查叫“复按”。
  [169]宋代汴京官营房屋租赁机构。
  [170]作者按,在南中国海航行,的确受制于季风。但那种认为无法逆风完成航行的观点,亦是片面的。如明代郑和下西洋第一次航行,即不在东北季风之季节。古人东北季风南下,西南季风北归,这并不完全是航海技术之原因,更主要的是需求原则与经济原则。
  [171]作者按,两府这一决策在今日看来近乎不可思议。然真实历史中,纸币最初出现,却正是限制区域使用的。两宋时期,同时出现几种纸币,各自只能在限制区域使用,更是常事。而当使用区域原本不受限制的某些纸币出现问题时,转而采用限定区域使用的办法,更是两宋政府经常使用的手段。故此举无论利弊如何,读者皆不必骇怪。事实上,正如本书所指,宋朝在本质上乃是由若干亚经济区组成的经济联合体,故历史上出现这些情况,亦有其深层的原因。
  [172]唐太宗曾派人去摩揭陀取熬糖法,疑为引入白砂糖技术。但宋初中国白砂糖仍然主要依赖进口。或谓据马可波罗所云,白砂糖技术乃蒙元时方引入中国。实则宋末之战乱,实为人类文明史上极大之浩劫,蒙元时有技术失传,欲待重新向中亚学习,亦不足为奇。
  [173]留侯,汉之张良。后文的“曲逆”,指陈平。陈平被封为曲逆侯。
  [174]作者注,沈括乃中国史上之天才,可惜在真实历史上,他的建议并未被采纳。后来西人实行金本位政策时,便包括了类似沈括所提出的办法。
  [175]夕郎,后文的“青琐”,都是给事中之别称。
  [176]当时辽国二枢二府,北枢密院除掌管契丹军民,总领兵机、武铨、群牧诸事之外,更是整个辽国的军政核心机构,凡外交、行政、监督、司法,几乎无所不管;而南枢密院虽由汉人枢密院转变而来,但到辽国之中期,已变成了一个类似于宋朝吏部与户部的综合体,除此以外,南枢密院的另一项重要权力,则是掌管全国所有的部族事务,而不再以汉族为主——这一趋势,在耶律濬确定“联汉、奚以制蛮夷”之国策后,更加明显,当时燕云地区之汉族军政事务,全部归由中书省主管,中书令则由南枢密使萧禧兼任。至于北南宰相府,则是更为具体的事务机构,北宰相府管辖着多数契丹部族与一部分降附“蛮夷”部族;南宰相府则管辖乙室部、楮特部等少数契丹部族,绝大部分奚族部族,以及一部分降附“蛮夷”部族。
  [177]后省,门下后省之简称。给事、琐闼,给事中之简称或别称。
  [178]即引保就试制度。宋代科举在正式考试之前,要由考官询问核对考生的保人,以判断考生考试资格是否有效。一般来说,宋代省试是在锁院后大约十日左右引试。
  [179]别驾,通判的别称。后文的“半刺”,也是通判的别称。
  [180]宋制,太皇太后垂帘,自称“吾”。这是比较正式的自称,犹如皇帝自称“朕”。
  [181]宋代官员受到指控后,朝廷要求其自我辩护,称为“分析”。
  [182]此处特指宋代官员奏陈、乞请事,经通进银台司进呈之一种文书。凡奏状必须用官印,封面并有引黄,略举该文书所言之事项等。
  [183]取进止,宋代奏折常用结尾词,意为请求裁决。
  [184]黄金半岛,古时对马来半岛的称呼,源自古印度语意译。
  [185]纲首,宋时对出海之船主或船长之称呼。
  [186]回历。
  [187]占城国信奉印度教与佛教,实行种姓制度。
  [188]沙糊米,亦做沙孤米。即今之所谓“西谷淀粉”。乃砂糖椰子树的干茎木髓中所产之可食用之淀粉质。古时砂糖椰子树亦称桄榔、沙孤树。
  [189]即满喇伽。今马六甲。
  [190]即翰林学士承旨之别称。
  [191]即苏武牧羊之所谓“北海”,今贝加尔湖。
  [192]敌烈麻都司,其长吏称敌烈麻都,据《辽史·百官志一》,其职掌是“总知朝廷礼仪,总礼仪事”。亦即此司略相当于宋之礼部。
  [193]宋人相信契丹乃南匈奴之后。按,契丹与奚人皆出自鲜卑宇文部,而宇文部之祖则为南匈奴之一支。此说虽存争议,但据考古发现之各族头骨标本与人种学分析,亦有证据显示契丹人在人种学上,的确与南匈奴相近。
  [194]都承,枢密院都承旨的简称。按,唐康实际只是副都承旨。
  [195]统和,辽国年号,其间为辽景宗之后萧燕燕摄国政,发生过著名的澶渊之盟。
  [196]参见《新宋·燕云》3附录。又按,其时西方亦有双陆棋,或谓源自耶元前3000年之古埃及,其后风行古希腊、古罗马,至耶元11世纪时,传入法国,此后又传入德国,极受赌徒喜爱。法王甚至颁布敕令,禁止官员玩双陆棋。是以称此棋为当时一种世界性棋类,实当之无愧。后文所描叙之“契丹双陆”,玩法有文献与考古双重证据证明,非为作者向壁虚构。其与今日之西洋双陆玩法极为相似。惟双陆棋自满清中后期,已在中国失传,故国人知之者不多。
  [197]当时审查官员为政不廉及事涉过犯,称为“体量”。
  [198]即萧燕燕。历史上有名的萧太后。
  [199]即霍去病。
  [200]横帐郎君属于辽国的北面皇族帐官,按横帐乃辽太祖之族。
  [201]韩拖古烈显然并不清楚突厥只是西迁,并未消失。
  [202]指辽太宗耶律德光,他曾经攻入后晋都城汴京,并身着汉族皇帝之服饰称帝,并正式改国号为“辽”。
  [203]中国古代自通海以后,遂以长颈鹿为上古神兽麒麟。
  [204]官名,隶北枢密院中丞司。后面的南院林牙,隶南枢密院;南院副统军使,隶南院都统军司。
  [205]按,辽人所谓边防城,未必是在边境。其国土内未开化部族甚多,如招州身处未开化部族环绕之中,虽不在国境之边界,亦谓之边防城。
  [206]耀州,今营口。苏州,今旅顺附近。保州,今丹东附近。
  [207]宋时风气,大臣近戚死后,例遣内侍监护葬事,称为“敕葬”。敕葬最初为一种荣耀,但是因为丧葬之事全部听监护官处置,结果虽然有皇帝的敕葬财物,但监护官往往不计费用,最终仍然导致死者家属无力承受,甚至多有破产者。当时有谚语说:“宣医纳命,敕葬破家”,大臣近戚对此无不避之惟恐不及。
  [208]宋时称宰相之子为东阁。
  [209]若以家产而论,据学者研究,真实之历史上,北宋中期汴京十万贯家产者比比皆是,家产至少要有一万贯,才算“小康”。在整个北方地区,当时中户之家产大约是城镇居民千贯左右,农村居民两千贯左右。
  [210]即皮室军与属珊军。
  [211]包括契丹部族、渤海军。
  [212]宫分军、斡鲁朵军,皆是指宫卫骑军。
  [213]山前山后,即指燕云诸州。因分别在太行山之南北,故又分别称为山后诸州、山前诸州。
  [214]即兵部尚书,《周礼》官称。后文的“大司寇”、“刑书”则是刑部尚书的别称,“礼书”是礼部尚书之简称。
  [215]讽刺的是,真实历史上,北宋苦心经营的这道防线,在实战中没起到太大的作用。因为真宗以前,防线并没有成形。而到徽、钦时,因为政治腐败,这树寨塘泊又被宋人自己给荒废了。这防线最终没给金兵南下造成麻烦,反倒是金朝末年,雄莫一带的塘泊,起到了部分限制蒙古骑兵深入的作用。
  [216]拦子军乃是辽军斥候部队之名,负责侦察、传递军情等事务。一般由五人或者十人一队组成。后文的远探拦子军则是当辽军大举出兵时,选择军中精锐组成的先遣侦察部队,数量皆在百人之上。
  [217]梁门指的是安肃军安肃县,因五代后周时安肃县称为“梁门口砦”。
  [218]指段子介,宋人习惯以官员所任知州之州名为其代称。
  [219]本为宋时对“帅府州”知州之尊称,因段子介兼任飞武一军都指挥使,故有此称。
  [220]镇州,即真定府。
  [221]即宋祁,乃仁宗朝名臣,曾经做过定州知州。
  [222]辽国北面行军官官名。
  [223]真实历史上,据《读史方舆纪要》,至北宋末年之大观年间,才升为河间府。
  [224]按:历史上大名府即为河北雄镇,乃是晚唐五代藩镇割据之根本。正如《读史方舆纪要》所言,北宋之亡,军事上大名府守御非人,乃是极重要之原因。
  [225]历史上,北宋河东、河北、陕西三路转运使,许乘传赴驿奏事,序位在诸路转运使之上。小说中官制改革,又并天下诸路,河北、陕西两路,所辖土地人民州县最众,故唐康有此谓。
  [226]大名府北面之县城,距大名府七十里。
  [227]《中国历史地图集》相关地图标为滹沱河。按,河间府之名,因其地处高河、滹沱之间,故有此称。《宋史·河渠志》言及滹沱河时,并未包括此段河流,故本文仍称高河。
  [228]宋代封侯,皆以郡名,与唐不同。故开国侯别称“郡侯”。小说中改官制,多用唐制,侯爵皆以县名,此处仍称“郡侯”,是习惯性沿用旧称。

< 章节目录 >   < 上一章 >   当前阅读进度531/532   < 下一章 >   < 返回书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