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喜欢他那样的(校对)第2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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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择城这样的男人,要不你就远离他,要不你就想尽一切办法让他注意到你。打着朋友的旗号,在他周围,指望有一天他能注意到你。做梦呢吧。
霍慈也大概猜到这个女生的心思,无非就是怕,贸然表露心迹,连朋友都没得做。
她推门出去,就看见人家盈盈的泪眶。
瞧瞧,真可怜。
“易择城,好看吗?”霍慈叫了他一声,在他转头的时候,还原地转了一圈。
得,她又在这姑娘扎了一刀。
可对面的男人,也及时在她心里扎了一刀:“丑。”
他明明让人送简单的衣服过来,可一条简单牛仔裤穿在她身上,都衬地她腿纤细笔直。
霍慈:“……”丑你妹啊,这么长的一双美腿,还有这么好看的姑娘,你去看看眼科医生好吧。
叶明诗赶紧把眼泪憋了回去,特别善解人意地说:“我觉得挺好看的,你别听学长这么说,他们男人没眼光。”
“你是他学妹?”霍慈来了兴致。
叶明诗点头,伸手自我介绍:“我叫叶明诗,是学长剑桥时的学妹。”
霍慈嘴角一撩,还真是好学妹啊。
“霍慈,”她冷淡地说道。
叶明诗似乎也不介意,还体贴地说:“其实我早就想见你,毕竟这次去非洲,我们是同伴。”
霍慈一愣,随后嗤笑,原来这次她也去。
她朝易择城瞧了一眼,却被叶明诗捕捉到了,她有些惊讶地说:“难道学长没和你说过?”
霍慈没接话,淡淡地看着她。
叶明诗状似乎无意地说:“其实我们上次一起聚餐的时候,你也应该来的。这样能早点熟悉我们团队,以后大家也能合作地更融洽些。”
这是跟她示威?
霍慈对于她口中的我们团队不感兴趣,转头问易择城:“你刚刚不是准备做饭的,正好叶小姐也来了。多做一个人的吧。”
易择城摸到了茶几上的烟盒,他不爱抽烟。
可这些日子,抽烟最频繁的时候,就是遇上霍慈的时候。
她总有本事,让人心烦意乱。
“你先坐一会吧,”霍慈伸手撩了下耳边的长发,自然又大方。易择城目光笔直地看着她,没动。直到霍慈伸手拉了他一把,笑问:“愣着干什么呢?”
他这才缓缓走进厨房,霍慈跟在他身后。
等进了厨房,霍慈看着锅上煮着的水,问道:“要不煮意面吧,方便点。”
易择城伸手关掉,转头看着她,禁不住皱眉:“霍慈。”
“好了,别教训我了,先煮饭吧,我好饿,”霍慈看着他,眨了眨眼睛。
易择城看了她几眼,真的转身从冰箱里拿出意面。他不出去吃饭的时候,会自己在家做,意面上手快又容易煮。在国外的时候,就常吃,如今回国了,这习惯也没改。
他身上穿着一件套头毛衣,颜色是薄荷绿,料子柔软又舒服,看起来英俊极了。
霍慈靠在流离台边上,手里拿着一瓶水,刚刚她从冰箱里拿的。
她低头望着手掌的水,笑着说:“原来我们都习惯喝同一种水啊。”
这个牌子也是霍慈常喝的,上次在训练馆,她还给他过呢。
易择城侧头,就看见她一脸满足的模样。她五官浓烈,此时素颜低眉一浅笑,美地柔和乖顺。
只一眼,易择城便转头。
只是当锅里水声咕咕作响时,似乎掩盖了有些加快地心跳声。
这顿圣诞晚餐,霍慈吃地津津有味,倒是对面的叶明诗看起来魂不守舍。等吃完之后,叶明诗提出要离开,霍慈立即主动表示:“我洗碗,你先送叶小姐回去。”
易择城冲着她看了一眼,就见她无辜地笑。
“不用,我叫车了,”叶明诗摆手。
不过易择城还是起身,他拿上大衣之后,走到门口等着叶明诗。两个女人倒是彬彬有礼的,霍慈笑着说:“慢走,不送。”
叶明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一起吃地晚餐,要麻烦你一个人洗碗。”
霍慈瞧着她这模样,嘴角带起一抹若有似无地浅笑,易择城站地远都瞧见了。这是她又要作妖了,他立即开口说:“走吧。”
叶明诗听到他的声音,心头一甜,也顾不上再和霍慈示威,就走了。
两人进电梯,叶明诗这会心情已经好了不少。虽然一开始易择城给霍慈买衣服的震撼,实在是太大。可是当她冷静下来之后,有些问题便想清楚了。之所以要临时买衣服,不就是因为这家里没有她的衣服。
还有她也注意到霍慈的拖鞋,是男式拖鞋。
她在这里,连一双拖鞋都没有。
上车后,叶明诗便随便和易择城聊了些事情,忽然她开口问:“学长,你以后真的不当医生了吗?”
易择城瞥了一眼握在方向盘上的手,淡淡地‘嗯’了一声。
叶明诗有些失落,她是看过易择城在手术台上的模样,整个人都是发光的。即便是最简陋的手术室,他都冷静地很。她记得她当志愿者那年,因为医护人员实在是太紧缺了,最后连她都上了手术台。
那个手术室特别简陋,连电压都不稳,头顶的灯泡一会亮一会灭,晃地人眼睛疼。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完成了一个断掌重接手术。
叶明诗不能想象,这样一个人,从此再也不能站在手术台上。
等易择城的车停在叶明诗家的楼下时,她打开安全带,有些期待地说:“学长,要不你上去喝杯水吧。”
“不用,”他声音冷淡地回绝。
叶明诗也没太失落,她已经猜到了这个结果。她盈盈一笑,准备推门下车。
突然,易择城开口喊道:“明诗。”
叶明诗心头一颤,整个人都要鲜活了起来一样,还没转头,眉梢眼角已染上笑意。
易择城沉默了几秒,说:“以后不要到我家里来了。”
第22章
机场总是这样,吵吵嚷嚷,特别是国际航站楼。各种肤色的人都有,夹杂着不同地口音。还有带着小白帽的男人,跪在地上,正在虔诚地做着仪式。
霍慈带着一副墨镜,巴掌大的脸被遮了一半。
白羽推着她的箱子,叮嘱说:“你这一走又是一个月的,到非洲那边,可别傻乎乎的冲在前头。什么危险的事情先让他们去,你就是个拍照的。”
霍慈面无表情,没搭话。她不说话的时候,周身都洋溢着一股冷漠。
“你包里有我给你换的欧元还有美元,到那边也别省着,要是有什么想要的,只管拿钱买,”可说完,白羽叹气:“那种鬼地方,只怕连钱都买不到东西。”
他就跟个老妈子一样,絮絮叨叨的。
他们是提前两个小时到的机场,白羽帮她去托运行礼。黑色行李箱,里头半箱子都是摄影器材,这些都是要提前托运的。霍慈去给自己买了一杯咖啡,刚喝一口,就看见对面一个米白色身影。
居然是沈随安。
北京还真他.妈的小。
她拿着杯子,准备回去找白羽。此时沈随安也看见她了,有些意外也有些惊喜,喊她:“小慈。”
沈随安是送陆永欣回香港的,她在北京度过了圣诞节和元旦节。她父母已是有些不满,所以今天她启程回香港。按理他也应该跟着一块去的,只是临时,他又退缩了。
霍慈墨镜未摘,隔着镜片淡淡地看向他。
“有事?”
沈随安看她的打扮,问她:“你要出国?”
“你来送人?”霍慈没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因为要乘二十几小时的飞机,她穿了一双舒服的平底鞋,站在他面前,要微微抬头才行。
沈随安点头,霍慈问:“女朋友?”
见他不说话,霍慈脸上又是一阵冷笑。
人总爱说自己长大了,看开了。可有些事情,等再见到故人,就会发现,所谓的看开,不过就是一种自欺欺人。那些曾经带给你的伤害,并没有随着时间而愈合。反而,时间不过是将它藏了起来,当重新扒开之后,是这么多年结下的厚厚旧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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