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国的水晶宫(校对)第782部分在线阅读
这种情况下,要是没有人搞事情就实在不符合客观规律了。于是,在这个没有月色的雾蒙蒙的夜晚,将近一千名兽人和巨魔猎手,骑着飞兽在大雾的掩护之下,接近了落刃神庙。他们并没有去攻击城外那连绵的军营,而是直接扑向了神殿。他们目标大约也是相当明确的——斩首!尽全力摧毁敌人的指挥层。这是一种其实并没什么什么太大创意的战术,但之所以没创意,自然是因为太好用了。另外,敌军统帅一定会住在城里最豪华的建筑物中,这基本上是常识。才能够这个角度上来说,空骑兵们的判断当然没毛病。
然而,当他们刚刚从云层出现,冲着神庙扑去,一些目力超强的实力者甚至已经能看见神庙顶端的天空蔷薇旗的刹那间,炒豆一般的枪声忽然响起,连绵不断,响彻成一片。
兽人们在第一时间就遭到了迎头痛击。仅仅是第一轮的枪声此起彼伏地响起后,便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兽人或者巨魔猎手中枪。他们还是第一次遭受这样的伤害,便如同遭到了雷击似的,完全失去了在鞍座上继续维持平衡的能力,纷纷从飞兽的背上坠下。就算是没有中枪的人也都一个个目瞪口呆,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到底是遭受了什么样的打击。
一些飞兽们被震慑到了,在原地乱窜。而一些飞兽却下意识地继续前进,然后再一次遭受了密集的导力枪的第二轮齐射轰击。飞兽们被子弹撕裂,哀嚎着向地面坠落。少量特别勇烈的飞兽驮着它同样勇烈的主人总算是冲到了城墙上,但这个时候却已经上遍体鳞伤,气喘吁吁的,瞬间便被周围早已经做好准备的精锐军士们砍倒。
一头体型相当硕大的双足飞龙冲到了塔楼旁,准备喷吐自己的雷电,却一瞬间被上百把导力枪集火。带有穿甲属性的破魔子弹穿透了它比真龙至少薄弱了好几个数量级的鳞片,在其体内完全爆破,似乎是引爆了其体内的魔力源,直接开始了爆炸。双足飞龙都来不及发出了惨叫,失控的魔力便已经点燃了他的身躯,自己便直接化作了一个大火球,呼地便直冲着地面砸了过去。
“以后这一仗,便可以称呼为贝尔卡丘陵射火鸡大赛了吧?”站在高塔上的陆希,对身旁的瓦莱里乌斯笑道。
“我方各方面的优势都是决定性的。这种夜袭,不过是敌人最后的垂死挣扎罢了!之后的战斗,虽然还没有开始,但我已经可以确定,胜利是无法动摇的!”
“你真是也来约会说话了,瓦莱里乌斯先生!可事实上,如果没有两千名拿着线膛导力枪的精灵猎手大师,我又怎么敢这么玩呢?在夜幕之中,除了精灵,又有谁能保证射击的精准,甚至连敌人都看不到吧?而这个世界上,除了他们,谁又能把这种古典线膛步枪玩出防空机炮的效果出来呢?”陆希叹了口气:“如果没有他们,我当然就只好把老帕身上的那几组龙之怒给拆下来,架在神殿的几个视野很好的高处了。虽然这也不是不行,但在老帕身上拆过来拆过去感觉挺对不起他的,而且想想就觉得特别麻烦啊!”
瓦莱里乌斯倒是没有听明白后半句是什么意思,却还是很认真地道:“根据麾下的人员配置来制定合理的战术,这本来便是优秀指挥官的特质。”
“或许吧,但更重要的原因,或许是我还没有遇到同水准的对手吧。”陆希想到了当初在“密涅瓦棋盘”中对抗那位南海女军神的一幕,就算是拥有了代差级的兵器,他依然胜得有点险。从这个道理来说,陆希这个“名将”的成色其实是有点水分……呃,这方面可不能多想。反正,只要能继续这样不断胜利下去,他就还是毋庸置疑的“军神”,无论是正史野史还是传奇都是会这么说的。最多是千百年以后,有一群有良心的青年历史学家在背后说点只能忽悠脑残中二病的小话罢了。
这个时候,枪声已经开始慢慢地稀疏起来。这倒不是精灵猎兵们的体力或者弹药供应有什么问题,而是陆希最开始的安排。在敌人受到了迎头痛击之后,有意放缓节奏,给对方一点点希望。这也是陆希赌这些狂信徒们会有足够的血勇,亦或者是足够的轴,不管是有多大的损失,只要能有一点点希望,就不能放弃取自己首级的希望。
很幸运的是,陆希应该是赌赢了。这群脑子完全违反常理的兽人们似乎真的觉得敌人已经到了强弩之末,不断没有曾经逃跑,反而一个个都扑了上来。一时间,竟然有超过百人的兽人和巨魔猎手进入了神庙。
“那么,我这就下去准备了。”瓦莱里乌斯夹着头盔,对陆希微微地一点头。
“您的任务有两件。起飞,截断今晚所有袭击者的退路,一个都不要放过。第二,在干掉她们之后,前去袭扰敌人在北方的主力。注意,袭扰就可以了,绝不要恋战!”
“请您尽管放心!”老骑士点头退下。
陆希当然很放心。虽然合作的时间并不长,但他已经很清楚自己这位首席家臣的能力,这样一点小事当然是可以做得很好的。
这一次从高空夜袭,大约也就是敌人所能想到的唯一靠谱的“战术”了。一旦被全灭,意味着他们失去了对高空的掌握,当然便只能率领全军压过来打硬仗了,这才能给陆希最大的操作余地。目前这支赶过来的军队,大约是兽人在奥格瑞玛总部能动用的所有的机动力量了吧。如果自己能够将其完全打垮,所有的战略主动权,便都掌握在自己手中了。
“好吧,一切都在三天之后,等待见分晓咯。”陆希对自己道。然后在高塔上找了一个躺椅,盖上了厚厚的毯子,在依旧没有停歇的枪声,喊杀声,以及此起彼伏的兽人的惨叫声中,和衣而睡。他现在忽然觉得,在这种情况下睡觉,其实感觉还是蛮有趣的。
兽人飞天骑手们的攻击还没有坚持二十分钟,很快便在精灵猎兵和已经起飞的空骑士们的联合绞杀下惨败。之后,在清晨的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时候,陆希起床之前,空骑兵们便在瓦莱里乌斯地率领下全员出发了。
他们是在第二天的晚上返回的。将士们虽然都有些疲倦,却几乎没有战斗减员,人人脸上都带着喜悦和兴奋。很显然,陆希的首席家臣完全hold住了全场,成果颇丰。
“我们袭击了他们的屯粮地。当然,有些麻烦的,兽人的主要军粮都是干肉和奶制品,外加上……”老骑士道。
“外加上身边当炮灰的地精和狗头人?”陆希笑着补充了一句。
老骑士表情微妙地扬了扬眉毛,随即点头:“的确是这样的。我也算是戎马一生,但可能这辈子都接受不了兽人的习性。幸亏我们带着炼金法师们提供的魔药,只要从空中丢下去就可以了。虽然不至于让敌人就这么断粮,但也够让他们混乱一段时间的了。”
“辛苦了!”陆希微点了点头,随即又叹了口气:“……悲哀啊。烧粮草什么的,明明不是抓几只麻雀带点硝石就可以了吗?居然还需要我忠诚的骑士们这般辛苦。”
“……那个,很抱歉,主公,您刚才这个……诶,是笑话?”
“没,只是对某些设定的深重怨念。”陆希撇了撇嘴:“总之,我们现在只需要养精蓄锐,等待明日的战争袭来便完全可以了。你们也需要好好休息,打完了这一仗,最辛苦依然是你们这些骑兵呢。”
“这是应有之义!实际上,在您麾下效力,大家都觉得是一种享受呢。远远算不上辛苦。”瓦莱里乌斯拍了一个至少有五成真心的马屁,想了一想,又道:“我倒是觉得,兽人的主力部队很可能明天也赶不过来。根据我们这几日的观察,这支兽人军队正在不断地吸纳暴风氏族的残兵,以及附近一些赶过来支援的小型氏族,有意放缓了行军脚步。再加上我们昨日的。”
“那就是再好不过了。”陆希觉得这是今天听到的最好的笑了,远比空骑兵们用魔药污染了敌人的给养还要好。
果然,就像老骑士的判断那样。到了第四天,敌军的主力也没有抵达,只是在地平线上出现了少量座狼的斥候,很快就被奥克兰和木精灵骑手们直接驱逐了。等到了当天晚上,艾莫萨拉小姐带着自己的考察队返回的时候,敌人都还没有抵达。
当然了,矮人们个个喜气洋洋。很显然,在那个已经废弃了万年的古代矿山遗迹,他们的收获颇丰。
“收益比想象中的还要大呢。”矮人小公主美滋滋地说:“我要是把探明的储量告诉你,说不定你就要后悔了。可怜的兽人,悲哀的蛮族,要是他们的采矿能力有我们的一半,不,哪怕是他们的老主子格尔萨人的一半,便不会缺铁了吧?”
“哦,那你就不要告诉我了。记得以后给北方工业商会和未来科技商会提供一点打折扣的精铁和七曜结晶就行了。”陆希随口道。
全军又渡过了一个相当安逸的夜晚。一直到了第四天的傍晚,远处的地平线上才终于出现了无数的篝火,就像是无数的萤火虫忽然从夜幕之后钻了出来。
“不必在意。敌军人数虽众,但已经可以算是乌合之众了,劳师弥远,筋疲力尽,最迟也要到明天早上才有可能做好战斗的准备。”
“我们其实可以发动一次反冲锋,乘他们立足未稳,杀个措手不及!”有人建议到。
“完全没有这样的必要。夜战,无论是对敌对友都有一个压力,我很不喜欢那种我找不到将军们,将军们找不到百夫长,百夫长找不到士兵的感觉。如果青色枪骑兵这样能一击打垮敌军的士兵有五千骑以上,我说不定会这么选择,但现在就没必要了。”陆希吩咐下去:“大家完全可以美美地睡一觉,只要哨兵们完全留个心眼就好。”
是的,虽然敌人压过来的人数已经超过了联军,可这个时候,就算是最缺乏实战经验的第四军团只打了一仗的菜鸟们,内心也依旧是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想笑。
他们绝对没有任何失败的可能性!只要那个人还站在他们中间。
第一千三百零三章
慢慢等着哦
落刃神庙以北的原野丘陵,铺满了密密麻麻的尸骸。
超过五千具的半人马青壮年,人人都是身体强壮精悍,衣甲鲜明的血旗兵。他们算得上是奥格瑞玛组织度最高的军队了,是隶属于嗜血之王帕肯斯的教团武装。装备精良,军官和一线士官都有覆盖身体要害的金属锁链甲、大剑以及锋利的骑枪。在奥格瑞玛这无限接近于原始时代的社群中,几乎是砸锅卖铁才可能完成这种程度的武装。这些半人马士兵大多都训练有素,士气高昂——这也不奇怪,到目前为止,哪怕是教义一无是处破绽百出的邪教,其核心的狂信徒也都是很无畏的——然而,现在,这五千余人的半人马战士,或许也是血旗兵仅剩的种子,现在已经全部成了尸骸。据说他们战到最后一人,没有一人投降,也没有一人逃走。
或许,正因为是无可救药的狂信徒,才会这样地完全不把生死看在眼里吧。如果是在正常的冷兵器战场中,这些悍不畏死的军士,大概是可以成为几万乃至十几万大军的核心依托,起到全军凭依的作用。可惜,他们的死战不退并没有对他们的敌人造成任何波动,大约也就是让二十门发散霰弹的收割者大炮在其军阵之中多犁了几轮炮火而已。
于是,这批向第四军团的军阵发动密集冲锋的半人马血旗军,先是被一阵密集的排枪挡住,完全冲不上去,然后又被连续几轮大炮集火。其死状自然是相当凄惨的,几乎连一具稍微囫囵一点的尸体都找不到。就仿佛是被超凡的顶级施法者用战略级破坏魔法集火过似的。
由一千五百名山岳巨魔突击手,以及五千名平原巨魔猎手和战士组成的阿拉曼巨魔军团,这也是奥格瑞玛教团武装的另外一大主力。其名字是为了纪念嗜血之王帕肯斯在神话纪元时期的好基友,狂战之神,同样也是地精、狗头人和巨魔共同守护神的阿拉曼。当然,和好基友帕肯斯一样,这位远古神祇同样也是三魔王之一的暴政与奴役之神拉格巴尔的从神。
一千五百名山岳巨魔,乃是巨魔军团的中坚MT外加物理输出。这种体型可以和最强悍的巨人亚种相提并论的生物,一旦提着自己加大号的各类兵刃,哪怕是最简陋的原木大棒,也完全可以轻而易举地冲垮百倍于己的阵列。要知道,他的生命力比蟑螂还顽强,毛皮更是比裹了十层烂泥的野猪还要坚固十倍。他可以若无其事地挨上上百发箭矢,甚至脑袋被砍了半拉也都不一定会死,运气好也说不定能长出一个新的出来。
陆希一直觉得战斗力这么彪悍,身体那么大只,还什么都吃的家伙,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并不是太科学了。可不管他信不信,这个物种已经存在了。他们智商确实不高,比野兽强得有限,顶多就是三五岁熊孩子的水准——当然,如果长出了第二个脑袋,就会成为超卓的天赋施法者,可这概率无限等同于百万大奖——正因为如此的单纯,它们才悍不畏死,才是天生无敌的冲锋兵种。
可是,这些可以若无其事地被弓箭射成刺猬,哪怕是被拒马枪捅了个透心凉都不见得会死的庞然大物,先是远距离被精灵猎兵们用线膛枪爆头——就算是真的侥幸不死也一定会僵直很长时间——接着到了近距离,又被矮人和人类的导力枪手,用霰弹枪和滑膛枪交替轰炸和射击。不说是巨魔,即便是龙,被这样的火力撕成碎片,大约也是很难再活过来了吧。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擅长在自己的同族兄弟的掩护下,贴近敌人投掷标枪的平原巨魔猎手们,现在也实在是很难靠近敌人。
作为核心战力的巨魔和半人马军团遭到了迎头痛击,于是乎,那些用来凑数的地精和狗头人大军自然也就抓瞎了。他们虽然浩浩荡荡至少是达到了十余万众,但只要是正常人就没办法太重视其战斗力,在矮人和人类的盾墙面前死了一大片,却始终没办法起到什么决定性进展。当奥克兰的骑士们兵分两路,从背后和右面发动冲击的时候,浩浩荡荡的地精和狗头人反而成了兽人大军们最大的猪队友。他们四散奔逃,反而冲乱了其余兽人氏族的队列,引发了愈来愈多的混乱。而我们都知道,大炮最喜欢收割的目标,便是摸不清头脑,混乱眩晕,并且拥挤成一团的敌人了。
于是,又是几轮炮火之后,原本便已经非常乌合之众的兽人大军,自然便陷入了全军溃散的境地。而人类、矮人、精灵的步兵们,也开始向前,一步步地收割着敌军的性命。
列兵蒙德森将自己的长矛刺入了一名兽人的咽喉,然后用力地拔了出来。这是他今日干掉的第二个敌人,对于一个普通的士兵来说,这样的战绩其实已经相当不错了。他看着那个比自己高上一整个头,身体也比自己强壮上一整圈的敌人捂着致命的要害伤口哀嚎着倒地,虽然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却难以掩饰心中的兴奋和成就感。然后,这位第四军团最普通的长矛手,看了看周围的战场,看着自己的战友们如同追赶兔子一般掩杀着已经完全失去了战斗意志的兽人们,总有一点非现实的虚幻感。
要知道,在半年多以前,他还只是一个农夫家的小儿子,因为父母去世,长兄继承了家里的小农场,他不像一辈子都在兄长的家中寄人篱下,这才和几个同乡一起离开了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的偏僻小岛,寻找生活。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会成为军人,之前人生的二十几年,杀过的最大号的动物便是鸭子了。像是成年的兽人,哪怕是站着离自己不过十米远,便已经能吓得自己魂不附体了吧。
可是,现在的他,却能在战友的配合下,用稳健的动作将长矛送入对方的要害,内心不但毫无波动,甚至还觉得这才是自己的事业……
“生活改变人”这么有哲理的话,没有读过书的蒙德森自然是说不出来的。可是,他现在却非常享受这种感觉。以冷兵器时代的标准来说,无论是技能、心态还是战绩,他已经完全算得上是最优秀的精兵了。
当然了,这位年轻的列兵毕竟还是凡人,离真正身经百战的老油条还是有一定差距的,一边喘着粗气一边竟然在发呆,浑然没有意识到,旁边一个还没有死透的平原巨魔,支起了半身,举着自己的投枪便想要偷袭。
“呯!”清脆的枪声在他身侧响起。
巨魔的脑袋爆成了一团血雾,这时候是真的死的不能再死了。
“蒙德森!想死么,你这个蠢货!”一名穿着简单的披甲衣的士兵跑到了他身边,大声地骂了一句。
如梦方醒的列兵赶忙向对方道谢,却没有掩饰自己羡慕的目光。对方只穿了一身皮甲和布袍,比穿着皮链甲,配短剑和长矛的自己,似乎是要屌丝了不少,可第四军团现在所有的将士们都知道,他们手里的那根“大铁管子”可比一身甲胄外加上精钢宝剑要厉害多了。手持这玩意的披甲布衣众,完全便是“军团王牌精锐”的象征。
……当然,这玩意到底为什么这么厉害,没读过书的蒙德森列兵也是不知道的。他只知道,和自己一起出来的同乡拉比特成了大铁管子兵的一员,自己则是最普通的长矛手。
“别想了!”拉比特得意洋洋地拍了拍手里的导力枪:“这玩意可是精贵货儿,不是你这个粗手粗脚的笨蛋伺候得了的!”
“你家里不就是铁匠,有钱在圣堂读了两年的书嘛,有什么……呃,是比我了不起一点。”蒙德森有些不甘心,但也不得不承认,在家乡小村里就是同龄熊孩子头的拉比特,确实是比自己强那么一点点了。
“我干掉了两个兽人和一个巨魔了!”蒙德森昂首挺胸地道。实际上,那个巨魔是他和小队的战友们一起上才弄死的,人头最终算到了带队士官的头上。不过,就算是两个兽人的战绩,也足够他吹上一辈子了。
“哼,我打死了至少五个半人马血旗兵外加上三个山岭巨魔!”拉比特拍了拍自己的导力枪,居高临下,不屑一顾。当然了,这其实也是在吹牛,只不过听起来说服力要更大一些罢了。
“看到那边那个巨魔了吧?两个头,披着甲,还拿着法杖,一定是个大人物!跟我来!”拉比特一边往自己的枪膛里填入了子弹,一边这样地招呼自己的发小:“干掉他,我算你四分……不,三分之一的功劳吧?”
“那,那么大的一个块头!干掉了得多少奖金啊!”列兵看着离自己百米开外的一个目标,忍不住连口水都要留下来了。
“……关键是升官啊升官!你就想着赏金,这辈子都没出息了啊!”导力枪手恨铁不成钢地看着自己的发小,再次感受到了格局和眼界上的优越感。同样没读过多少书的他,浑然没有意识到,在以往的战场上,这样拥有双头的巨魔施法者和普通的小兵相比,几乎就是另外一个次元的的生物。就算是来上百十号人一拥而上,也有可能是送死。可现在,手里的导力枪竟然给了他这样的信心(亦或是错觉)——自己一个大半年前还是铁匠学徒的普通人,但现在其实是有可能干掉一个天赋施法者的。
不管信心也好,错觉也罢。当这个事实已经发生的时候,世界便在变化了。只是,在当时鲜少有人会意识到这一点吧。
导力枪手拉比特和枪兵蒙德森拯救还没有来得及干掉那个双头巨魔,因为后者很快便被几台踩着滑板呼啸而过的战斗傀儡砍倒,接着便被扑上来的各路士兵们剁成了肉酱。哪怕是再有三个头,也一定是再也活不过来了。这个时候,伴随着身后忽然一阵集结的号声,那是下令全军停止追击的命令。当然,为了让将士们理解得更加清楚,传令官干脆站在了大型傀儡上,一边在战场上行走着,大声地将来自指挥官的命令传达到了各方!
“全军停止追击!停止追击!”传令官大声地呼喝着。
实际上,早在集结号响起的前一分钟,便有类似这样的欢呼声在战场上响彻不休。
“半人马的血旗!我们缴获了半人马的血旗啊哈哈哈!”
“这是铁爪氏族的可汗吧?铁爪氏族的可汗摩拉·铁爪被我干掉了!”
“向司令官禀报,目前可以确认尸体的敌将,包括铁爪、飞牙、黑拳、铁獠的可汗,血旗团大团长泰纳伯斯,阿兰曼大团长兼地灵萨满多尔,以及牛头人地灵萨满朗贝尔……”
好吧,仗打到了这个份上。该抓的大鱼也确实都抓得差不多了,确实没有必要继续浪费体力非要把狗头人和地精什么赶尽杀绝的。
另外一边,志得意满的陆希看着已经毫无悬念的战场,看着经验池中狂飙突进的数字,再一次理解到了“战争红利”的诱惑之处。他觉得,未来的自己可能要保持着tg(一代)级的意志和道德水准,才有可能不变成个战争贩子吧。
“恭喜你,阁下,您又一次获得了胜利!”骑在自己独角兽上的伊蒙·维兰巴特副司令官抬着头,向陆希恭贺——没办法,他胯下的独角兽虽然高大,但比起陆希现在骑着的比赛弗勒斯却又是矮了半截,只能抬头说话了。
“不,是我们的胜利!维兰巴特阁下,我们差不多得往国内许工了吧?至少能为每一位军官申请到一枚白银陨星勋章,至于我们俩,呃,再加上鲁道夫,等踏平金帐的那一天,说不定能在肩膀上多加一颗星了吧。”
二十二岁不到的上将吗?说出去谁能信啊?就算是你那个妖孽一般的老师,也是二十五岁成了大魔导师,才得了一个预备役的元帅军衔啊!紫菜爹心中虽然难免腹诽,却不得不承认,对方说的其实有极大的几率发生,而自己也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快要走上事业巅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