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开棺人(校对)第31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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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夜叉王认了葬青衣当女儿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对其怒吼,葬青衣傻了,慢慢低下头去,不敢说话,旁边的修罗赶紧跑来,在夜叉王和葬青衣大腿旁蹭来蹭去。
  “喂,不要拿女人撒气,你要是有气可以撒在我身上,我早说了,不还手!”莫钦擦了下嘴边的鲜血,高举双手走向夜叉王。
  夜叉王伸手指着莫钦道:“给老子有多远滚多远!我教训女儿,关你屁事!”
  “不过看起来好像你说了不算,这里说了算的应该是胡先生吧?我知道他是你们的头儿。”莫钦笑眯眯地看着抓着小金华的胡顺唐。
  胡顺唐完全不搭理莫钦,松开小金华后,用手指捅着他的胸口道:“不要挑战我的耐性,一分钟,给你一分钟交出地图来!否则我真的对你不客气!”
  “不用一分钟!几秒钟而已!而且你们真的需要我,因为如果没有我,你们根本读不懂这幅地图!”小金华猛地拉开自己的衣服,赤裸上身后,指着自己身上的纹身道,“我没有撒谎!地图我真的毁了,但是毁之前,我把它纹在了我的身上,前面是地图,后面是说明的文字,你能看懂?好呀,没问题,来吧!我站在这里不动,让你看个够!”
  胡顺唐后退几步,看着小金华胸口纹着的那幅古怪的地图,看一眼就知道那根本不算是地图,没有标准的图形,只是各种奇怪的符号组成的一幅画。此时,夜叉王又推了一把小金华,来到他背后,盯着他背后的那些文字,那些文字更为离奇,全是圈圈叉叉,还有类似植物和动物形状的符号,根本看不懂。
  夜叉王仔细看了两遍后抬眼看着小金华身前的胡顺唐,见胡顺唐冲他微微摇头,表示看不明白。
  “听着!你不要耍花样!这是原来的那份秘图吗?”夜叉王凑在小金华的耳边问道。
  小金华也不转身,只是低声笑了笑,又道:“这位朋友,你们果然不是生意人,不擅长交易,你这样说让我更加清楚你们原本就不知道那份地图是什么模样,上面又记录了什么,这增加了我手中的筹码,也就是说你们不带着我一同前往,就和瞎子走夜路一样。”
  胡顺唐眼神垂了下去,思考着小金华的话,现场的人都保持着沉默,就在胡顺唐思考完毕抬眼看着小金华准备发话的时候,小金华抢先道:“朋友,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可以保证我对这幅地图的了解超过了你们,而我也不会蠢到把地图的讯息透露给你们,让你们有机会抛下我。”
  无赖,不过是个精明的无赖,胡顺唐想到,又侧头看着旁边笑眯眯的莫钦,那也是个无赖,如果有两个无赖充斥在这个队伍之中,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呢?
第13章
神秘的夏尔巴
  小金华极其聪明,解读了地图后又销毁掉,接下去把地图纹在了自己的身上。这个算盘打得极好,就算是有人杀了他,剥了他的皮,也读不懂地图的内容。胡顺唐很清楚,如果地图是用平常汉字所写,以夜叉王的性格很有可能割了他的喉咙,剥了他的皮,带着他的人皮去找炙阳简,可是小金华早就将这一切都算在了自己的计划之内。
  小金华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口:“我可以告诉你们,这是属于党项族的古老文字,但是就算现在为数不多的那几位懂党项族古老文字的学者,也只能看得懂个七七八八,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这里面还融合了一部分木雅象形文,以及夏尔巴人并不存在的文字。”
  党项羌族,属早已灭亡的一个族群,唐朝前被吐蕃所灭,并入其中,后来西藏王松赞干布的麾下就有一支党项羌族组成的精锐部队,其后在宋朝这一族建立了西夏王朝,西夏王朝灭亡后,其中一支前往了现在的四川西康地区,即后来所称的木雅人,也泛指西夏王朝的后裔。
  藏语的“木雅”一词源自宋元时代汉文文献中的“木纳”、“母纳”、“密纳克”等,原是指西夏国都兴庆府地,党项遗民南来后把这个名称带到了川康地区,也就有了木雅人的称呼,而在胡顺唐等人所处的樟木周围所居住的夏尔巴人,传说中就是木雅人的后裔。
  西夏王国,曾先后与宋、辽、金形成鼎足之势,是生活在中国西部的党项羌族建立的。从公元1038年开国皇帝李元昊在兴庆府(今天的宁夏银川)登基称帝,国号大夏(当时宋朝称为西夏,在很多小说作品中都有提及,例如金庸小说《天龙八部》中所说的西夏,以及西夏一品堂),到公元1227年,当时的西夏王李现,也就是西夏的末代皇帝前往六盘山向成吉思汗投降,至此西夏灭国,立国190年,传10代帝。
  西夏王国如同历史上的楼兰、印加等古代文明一样在极短的时间消失。一个在银川平原上建国近200年又消失的小国,给后人留下了无数未解的谜团,后来经过考古发现,无论是今天的西康,还是西藏樟木口岸,甚至是尼泊尔国内都有西夏人的后裔。
  小金华穿好衣服,又唤来人重新摆了酒菜,招呼大家坐下,等人上好酒菜离开后,又说道:“我手下有两个夏尔巴人的向导,其中有一个爷爷就懂得一部分这里面的文字。”
  胡顺唐知道夏尔巴人这个称呼,早在2003年,中央电视台就全程直播了攀登珠穆朗玛峰的全过程,在当时担任登山队向导的便是夏尔巴人。当时的登山队和学者都清楚,如果没有夏尔巴人,是绝对无法登上珠峰的。
  “夏尔巴人中的‘夏’字所指的是东方和来自东方的意思,‘尔’是语气词,相当于汉语中的‘的’,‘巴’则是人的意思,这个名称的意思就是说他们是来自东方的人。”小金华盯着自己面前的高脚杯,端起来喝了一口,“夏尔巴人知道他们不是樟木本地的民族,可是不明白为什么他们的祖先要来到这么一个和他们语言、风俗上有着明显不同的藏族地区。”
  年长的夏尔巴人从祖辈那听说过,他们是为了躲避战乱而从东方流亡到西藏的,在尼泊尔有夏尔巴经书,经书中记载,夏尔巴人是从西康的木雅迁移而来的,同时也带走了一部分经书,经书中说夏尔巴人是从“mi
nia”来的,但是后来经过考证“mi
nia”这个词汇是西藏人对党项羌族人和西夏人的一个说法,而且仅仅是针对贵族的。
  “夏尔巴人很强悍!他们是一支表面看不出来,但相当有血性的民族!1904年,英国佬从樟木进入西藏,一路烧杀抢,号称要抢光布达拉宫中的所有珍宝,而夏尔巴人是最早参与抗击英国侵略者的,他们的凶悍早已经在西藏王松赞干布留下的史书中就有记载,而当初西藏王的其他部队私下给党项人组成的凶悍军队起名为——万里寒衣!”小金华说到这又点起一支烟,抽了一口继续道,“那是汉语中的意思,因为党项人有一个祭奠祖先的节日叫‘寒衣节’(其他民族也有寒衣节的习俗,起源说法不一,这里不做细说),后来也叫‘鬼节’,这个习俗一直延续到现在的夏尔巴人身上,但是樟木这里的藏族人和尼泊尔人没有这样的风俗。”
  胡顺唐听到这,脑子中冒出一个念头:小金华郑彤在几年前才得到的这份秘图,这么短的时间内,不可能研究出这么多东西,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多年来,小金华一直在研究夏尔巴人,可为什么呢?
  胡顺唐扫眼看向夜叉王,夜叉王虽然装作心不在焉的模样,可双眼有神,明显是在思考着什么,再看远处的葬青衣,一直闭眼不看偷偷给他递照片的莫钦。
  胡顺唐抓起旁边一个盘子直接砸向莫钦,莫钦轻松抓在手中,又将盘子小心翼翼放下来,举手示意再也不搞怪了。
  那份秘图是刺客后裔留下来的,可是为什么会用党项人的文字呢?想到这,胡顺唐问那小金华:“你先前说那秘图里面还融合了一部分木雅象形文,以及夏尔巴人并不存在的文字……夏尔巴人不存在的文字是什么意思?”
  “夏尔巴人没有自己的文字,书面语是藏语,但我所知他们还有一种奇怪的文字,因为夏尔巴人有五大姓,分别叫格尔兹、色尔巴、萨拉嘎、茄巴和翁巴,如果没有这些姓,就不算是夏尔巴人,他们的祖辈有一种说法,说他们有一种文字,是隐藏在他们的姓氏之中的,这个很离奇,因为一般姓氏都是从文字来,绝对没有文字从姓氏来。”小金华喝了一口酒,脸色很严肃,“这就像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无法考证,但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找了很多专家和学者,包括本地夏尔巴人的长者,终于解读清楚了这份地图上记录的是什么东西。”
  “好了!你不用说了,你也不会说的,你只会说接下来准备什么时候出发吧,最好越快越好,因为时间不等人,我很着急。”胡顺唐抬手制止小金华道。
  小金华听完笑了,摇头道:“胡先生未免太小看我了,我虽然是个生意人,但是也分得清楚什么重什么轻,要说准备,我早就准备好了,随时都可以出发,在出发前我得和几位说两件事,第一件就是关于费用的问题,第二件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小金华说到这,圆桌周围的人都抬眼看着他,胡顺唐抬了抬手,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先说费用,如果单是我们五个人,那还好说,但有一只山狼随行……”小金华说到这,便看到葬青衣怒视着他,他赶紧解释道,“这位小姐请放心,我不会让你把狼留在这的,我的人也无法照顾,我的意思是如果加上一只狼,那么沿途就会面对很多复杂的检查,费用也会增加许多。我想过,有两种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一种办法是费用我全包,但是各位沿途的吃住行所花的钱,在这次探险后从找到的宝藏中分出来就行了,这很公平对吗?”
  “不用了!我们有钱!”胡顺唐听到这说道,实际上他手头真没有多少钱了,只是不想受制于小金华,于是暗暗看向夜叉王。
  钱对夜叉王来说,从前没有考虑过,虽说自己有一笔所谓的积蓄,但严格来说算是赃款,也不知道是否被古科学部冻结了,只能不说话。再说葬青衣,虽说贾鞠算是非常有钱的商人,可现在的身体被李朝年控制,关于怎么拿出钱来她也不懂……那么,最终的希望只能放在小金华和莫钦两个人身上。
  可他们两人都是无赖,受制于谁都不好办,怕是会落下话柄。
  “好吧!那就跳过第一个问题,说一下我们要去的目的地。”小金华从口袋中摸出一本中国袖珍地图来,翻开其中一页,放在桌子上面说,“四川西北部的若尔盖草原的扎曼雪山!”
  “若尔盖草原……”胡顺唐自言自语道,这地方他很多年前去过,还是吴天禄不知道发什么神经,那年买卖做得还行,有些宽裕的钱,就借了辆汽车带他去了,那时候沿途他也听吴天禄给他介绍过关于扎曼雪山的事情,说那座雪山基本上没有人去,因为太危险,就算是开车直线从草原上过去,开车也要花很长的时间,可从地图上看又没有那么远的距离,实在是非常的诡异,不过有幸故地重游,再想起已死的养父吴天禄,胡顺唐心中涌起了阵阵酸楚。
  “没有问题的话,我们后天一大早就出发,明天我叫人检查车辆,我们不走内地,走青海,从青海进去,虽说有点绕,不过安全许多。”小金华说完举杯道,“祝我们这次冒险顺利,人人都可以得到想要的东西!”
  没有人举杯,夜叉王将放在桌下的两只手拿上来,紧盯着小金华道:“不急,我还有件事想知道,那就是你为什么要养小鬼?”
  小金华没有想到他们又提出这个问题来,心中一惊,随即展露出尴尬的笑容道:“只是一笔买卖而已!我绝不会害人的!”
第14章
鸡鸡兔
  “不能叫养小鬼,应该叫奉金童子,也就是现在俗称的古曼童!”小金华笑容有些僵硬,也许是被人发现了这一点,有些不安,“也不能叫‘养’,说‘请’合适一点,就如同你在家供奉观音,关老爷,不能叫养对吧?应该叫请!”
  夜叉王用筷子敲打着面前瓷盘的边缘,也不去看小金华:“你说的金童子、古曼童我懂,不过你好像用的是中国古法异术中的血池邪术,我很不明白,你是从那儿学来的?是过于精通呢?还是被人蒙骗?难道不知道用那种方法养出来的小鬼,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吗?”
  血池邪术!小金华听夜叉王连他在酒吧下面挖了血池都一清二楚,心中一紧,立即明白眼前这几个人也许不仅仅是自己所猜想的什么寻宝猎人,但也绝对不是什么江湖神棍。毕竟神棍骗子他见太多了,那些家伙完全就是只长着一张嘴的门外汉,靠自己听来的事情编造着各种各样离奇的故事,甚至是拿着手机亦或者笔记本电脑当场上网百度搜索,照着里面的文字念完了事。
  “我听说还有一个人被吓得进了医院,到现在神志不清,有这个事吗?”夜叉王此时没有如先前那么怒气冲冲,反而平静了许多,一种正常人的平静。胡顺唐看了一眼夜叉王,又转而看着小金华,不知道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他甚至不想让夜叉王插手这件事,安安分分等到后天,然后踏上去若尔盖草原的征途。
  “我说了,那只是一笔买卖!我绝对不是用来害人的!懂吗?”小金华眉头紧锁,没有详细说明,好像有什么苦衷似的,“有些话,我说出来,你们也不会明白。”
  “相信我,有些话说出来不明白的是你,而不是我们。”胡顺唐说完,看着小金华放下酒杯,保持着沉思状,桌子另外一端的莫钦则继续看着手中的照片,葬青衣和修罗继续在那吃肉,而夜叉王则在静静的等待着小金华的答复。
  “这真的是一笔买卖……”小金华又准备端起酒杯,看来短时间的思考依然没有能让他下定决心。
  “带我去。”夜叉王直视小金华,“带我去见那个叫颜镔的人,你也不想他一辈子住医院吧?如果他家人知道他在这里出事了,肯定会报警,现在又是个网络时代,这种怪事大部分人都很好奇,一旦传开了,以后你的日子不会好过,全中国的好奇目光都会注视到你一个人身上。”
  “好!我带你们去看他!不过你们答应我一件事!”小金华刚说到这,就看到夜叉王已经起身了,而且还破天荒地用餐巾擦了嘴,并不像从前一样只是伸手抹去嘴巴上的油渍。
  “放心,我不会把这件事告诉给其他人的,这是规矩,我懂,走吧!”夜叉王起身来,又拍了拍葬青衣的肩头道,“回来再吃,你一个人在这,我不放心。”说罢,夜叉王故意看了一眼莫钦,意思很明确了。
  除了莫钦之外,其他人都随着小金华离开了屋子,走出小金华的豪宅准备上车前,夜叉王却用手碰了碰葬青衣,故意回头看了一眼豪宅内,葬青衣立即点头表示明白,带了修罗离开了大道沿着屋子旁边的小河走了下去。
  “你女儿不去吗?”小金华上车后,回头来问夜叉王。
  夜叉王微笑道:“她还没有吃饱。”小金华也笑了笑,知道这些事情与他没有关系,也不再细问,只是发动汽车向医院方向开去,夜叉王则扭头来看了胡顺唐一眼,又摇了摇头。
  来到医院后,夜叉王和胡顺唐借口上厕所,离开小金华的身边。
  “那个莫钦很怪,身手很不错,思维敏捷,话多,好色,但是做事又有分寸,整个人很矛盾,最奇怪的就是先前我用匕首刺过去的时候,他竟然不躲闪,挺胸就上来了。”夜叉王在厕所门口停下,目光掠过胡顺唐的肩头看着走廊尽头小金华有没有跟来,“有那种本事的人,完全能够感觉到我当时是真的想杀了他,可是他竟然不躲闪。”
  “嗯。”胡顺唐也看着夜叉王的身后,“才二十四五岁,有这种本事,太奇怪了。”
  “对,而且他还能看得出来我的真实年龄。”夜叉王很不解这一点。
  胡顺唐抬眼看着夜叉王:“雇佣他的是李朝年,也许是李朝年说的?”
  “不大可能!”夜叉王否定道,“李朝年的脑子里装得什么东西,我们谁也猜不到,还有他的来历连古科学部都查不到,好像是石头缝里突然蹦出来的一样,况且他和白骨之间都互相不信任,怎么可能信任一个靠杀人吃饭的家伙呢?再者,莫钦是我们的同行,这一点是肯定的,只是他到底会什么,还没有见过。”
  “这一趟前往若尔盖,好在不用面临军队、其他国家的情报人员,可要想办法抛下莫钦可没有那么容易,我们从尼泊尔返回樟木,这都能让他找到,他的追踪能力都快赶上修罗了。”胡顺唐看着地上的瓷砖,擦得发亮的瓷砖地面倒映出他那张写满了疑问的脸,“再者小金华是个很精明的商人,他不傻,知道我们和莫钦有矛盾,所以也绝对不会让我们把莫钦抛下,他会利用我们之间的矛盾以达到自保的目的。”
  “好了!先解决眼前的事情吧!”夜叉王转身向走廊外走去,胡顺唐侧身叫住他。
  “喂,你为什么要管他养小鬼的事情?”胡顺唐问。
  夜叉王停下脚步,轻叹一口气道:“行善积德,这个理由好不好?”
  “是赎罪吧?”胡顺唐直言不讳。
  夜叉王抬眼看着前方,走廊外被太阳照得透亮,门口玻璃反射出来的阳光,就好像是天堂大门,他没有说话,只是摇摇头后大步走了出去。
  樟木医院中最好的一间特护病房内,那个叫颜镔的年轻人躺在病床上,双眼盯着贴满了广告画的窗户:这是他的要求,因为每当有阳光照射进来的时候,他就会变得歇斯底里,甚至还会做出自残行为。
  胡顺唐和夜叉王站在门外,看着那扇简陋的大门,还有门上那块摇摇欲坠,写着“特护病房”四个字的塑料牌子,完全想象不到这个所谓的最好的病房会这么破旧,像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留下来的。
  “就是他。”小金华小心翼翼打开门,让两人透过门缝看着床上的颜镔。
  颜镔的头发十分杂乱,却不脏,应该是有人每天定时为他清洗,可后脑下方的头发却脱落了不少,还有上过红药水的痕迹,应该是发狂的时候自己抓掉的。
  夜叉王伸手推开门,站在门口打量着破旧的病房——四面都贴满泡沫板,顶端原本挂着吊扇的位置换成了一个婴儿旋转吊铃。屋子里除了病床之外,再没有其他的任何东西,连地板都贴满了泡沫,应该是以防颜镔用脑袋去撞墙壁和地面。
  胡顺唐站在夜叉王身后,看着那个旋转吊铃,玩具轻轻地转动着,随着转动发出“叮当叮当”的脆响,虽说没有什么奇怪的但小金华的脸色却很难看。
  “我是……”此时病床上的颜镔忽然低声说着什么,但因为有些含糊不清,站在门口完全听不清楚,夜叉王正准备走近,小金华却拉着他,冲他摇头,示意不要走近。
  夜叉王拿开小金华抓着自己的手,慢慢来到病床的一侧,蹲在地面上仔细听着,终于听清楚颜镔在那喃喃道:“我是一只可爱的小白兔……我有一对粉红粉红的耳朵……我还是一只可爱的绒毛小鸡……所以我是可爱的鸡鸡兔!”
  胡顺唐走近也听到颜镔的话,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关于养小鬼他没有夜叉王精通,也没有感觉出病房中有什么异样,只是气氛上感觉不对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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