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传奇(校对)第513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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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旭认为小牛惨败很正常,山猫兵强马壮,而且海耶斯的个人能力很强,超出了他的预料,这是在网上看数据感受不到的。
  海耶斯能面框持球突破,靠脚步低位背打,像斯科拉那样晃出空间,无论面框还是背身,他都有一手精准的小抛投。
  海耶斯还可以打无球,跑动接球跳投三分,出手比较快可以靠节奏躲开封盖。
  这是一个靠节奏打球的人,非常全面,后卫技术、内线力量。他能硬吃和自己个头差不多高或更矮的对手,也能面框突破比自己高大的内线,小牛球员一对一都防不了他,上人包夹他会传球找队友。
  以前NBA也有这样一个矮个子大前锋,那就是大名鼎鼎的查尔斯·巴克利,两人的区别是巴克利的身体更劲爆,人称飞猪,进攻犀利,防守态度一般。
  海耶斯则在防守端更卖力。他防守范围极大,既能抗住对方的大前锋,也能换防挡拆,判断篮板球弹出的方向很准确,能卡位靠力量拿下篮板。
  他的防守方式像勇士的德雷蒙德·格林,策应进攻时也像格林,就是不知道会不会追蛋。
  他的综合实力应该能胜过巴克利,成为MVP不奇怪,刷一刷就三双了。即使勒布朗·詹姆斯在这个时期很多方面也不如他,投篮不如他准,背身能力也差。
  小牛大前锋纳胡拉被海耶斯完虐,低位各种秀脚步,上海伍德主防,他又撤到外围给队友掩护,接球投三分去了。要是错位对上了后卫,他还能靠力量优势靠对方一、两下转身撤步投篮,有点皮尔斯、乔约翰逊的感觉。
  郭旭要是把视频拍下来带到地球一,绝对会亮瞎很多人的眼,海耶斯真能打五个位置。
  郭旭猜测自己想离开这次时间循环,八成还得在篮球场上下功夫。也许隐藏的条件是他必须打败海耶斯,不知道是单挑获胜还是团队获胜。
  单挑的话,两人应该是防不住对方,打个平手。郭旭速度比海耶斯快得多,能够轻松突破。他力量差了一大截,以他的身高体重,在时间循环里练一百年也不可能抗住大前锋,何况这还是个以力量著称的球员,能打中锋。
  如果是带领一支球队打败山猫,郭旭貌似没有机会。他只有一天时间,就算地球四对签短工的球员比较宽松,他能代表小牛上场,阵容也比山猫差太多了。
  这简直就是NBA和CBA的差距,山猫那都是一群什么人,有得打?要不是半场进入垃圾时间,海耶斯、洛佩斯、杜兰特、库里休息了,山猫赢小牛80分都不奇怪。
  郭旭暂时没有和海耶斯PK的打算,想PK很容易,了解他们的训练时间去球馆就行。
  进了时间循环,他等于多出了一段时间的生命,这次不知道破除循环的条件是什么,万一是和同为重生者的人一说话就能出循环,他的假期也就结束了。
  以前郭旭有变强的目标,这次却懒得练球,他就是因为觉得常规赛太无聊才进来的。这样的他怎么可能愿意早点出去?
  又过了一天,郭旭和四人一起去了林中小屋,附近没水没动物,钓鱼打猎是别想了,果然很无聊,五人凑在一起聊天玩牌。
  郭旭见到了马丁的女朋友波莉,一个很不起眼的白人,瘦的全身上下没有几两肉。马丁和她倒是挺配,因为同样很瘦,个头也不高。
  克里斯是个身高185CM的胖子,方面大耳厚嘴唇,屁股似乎有卡戴珊家的基因。他聊天就是不停的吹牛,我爹妈多厉害,我亲戚多厉害,我认识的哥们多厉害。
  郭旭直接变回了前身的状态,没话可说。面对这种人装逼打脸他都嫌浪费时间,从头到脚带着一股子俗气。这货哪是泡妞啊,就算他真有钱也只能吸引那些势利的女人来骗家产。
  他不会再参加集体活动了……
第900章
新的兴趣爱好,不长远的目标
  郭旭套出了不少话,了解了一些关于地球四自己的信息。
  原身家开了一个较大的中餐馆,家庭条件不错,地点还是在东兰辛。杰森·斯坦森成名后为餐馆做了投资,他真是一个可靠的好亲戚,他的一些电影海报、和亲戚的合影还被挂在餐厅的墙上用来招揽客人。
  郭旭没继承家业,在做饭方面没天赋,或许有点但不是中餐,地球二他在西餐馆打工。
  地球四的他是个乖宝宝,除了旅游外一直没离开过东兰辛,毕业后留校当了老师。艾达也是冷门科目的老师,两人在一间办公室,竟然没说过多少话。
  马丁的女友是艾达的闺蜜,克里斯是艾达的高中同学,然后他们就互相认识了。
  原身的性格无趣的,肯定是到了年龄家里开始催他谈恋爱,结婚,只想将来平平淡淡的过日子。郭旭怀疑自己隐藏着当老师的天赋,两个平行世界都是老师。
  郭旭打算和艾达约会一段时间,这会让他获得扮猪吃虎的快感。就好像“我平时是超人,带一副眼镜你们就都认不出我来了。”
  重新做回普通人的郭旭很珍惜这段自由的时光,不用防备粉丝纠缠和狗仔队跟拍了。
  很快就过了一个多月,郭旭天天出去玩,完全没练球,已经懒得练了。
  这种心态下,他的实力其实比巅峰时下降了一点。这两个赛季他是地板流为主,突破靠节奏和打挡拆,没了当年场均40+那种跑不死的冲劲。
  当年在地球三纽约循环后的郭旭是最强的,他也清楚自己比那时有退步,就算队友给他创造机会,他打的时间长点,努力一下估计也就30+10。
  球员的实力强弱,技术只是一方面,态度同样重要。一些身体素质一般的人能打好篮球,很大程度是因为心态和自律。郭旭现在能打好靠的是技术,能发挥八成实力就很厉害,2007年那次循环他学会了打养生篮球。
  第50次循环,郭旭起床后立即出了公寓,没有约艾达。他给马丁发短信说自己有重要的事去做,明天再联系,单独活动了。
  不说一声的话,对方要是打电话找他也很麻烦,少了他两男两女正好组队玩去吧。
  天天吃喝玩乐和女人约会郭旭也会腻,他得干点正事调剂一下。
  这次时间循环他准备学几个新技能提升自己,会的东西多总没有坏处,他也有时间去培养新的兴趣爱好。
  他可以抄的音乐作品,影视作品越来越少了,如果不多学点东西,2015年以后他将无法维持自己的天才形象。他想做一个真正的天才,而不是一直当文抄公的伪天才。
  郭旭首先想学的是手枪射击,在达拉斯很容易买到枪,也容易找到射击场。他不怕花钱,原身账户上有六万多美元足够他一天的消费了。
  神枪手都是一发发子弹喂出来的,全都是钱,另外还得有一把漂亮、精准的枪。郭旭练这个不是为了去开枪打人,而是自保。美国是个高犯罪率国家,谁敢说自己永远不会遇到罪犯?他训练一下,遇到突发情况不会坐以待毙。
  而且练好射击,他将来拍动作片也会演的更好,艾梅柏就因为动作戏漂亮火了。
  除了射击外,郭旭还对马术感兴趣,玩了几次后放弃了。
  不是他消费不起,而是NBA根本就不允许球员骑马,这是一项容易受伤的运动。他就算买了一匹好马,有了顶级装备也不好练马术,更不好参加比赛。
  骑手和自己的马要经常在一起才有默契,郭旭打上一个赛季篮球,估计马都不认识他了。他只能遗憾的放弃这个奥运会唯一有英国皇室成员参加的装B运动。
  如果只练射击他会觉得枯燥,多逛了几个地方后又选了击剑和射箭两个项目。他不会去大学里学文化课,想练的都是格斗技巧。
  这两项运动他都有身体优势,很容易上手。
  击剑有三种,花剑、佩剑、重剑。
  郭旭开始练花剑入门找感觉,然后主练重剑,因为这一项他优势最大,容易成为高手。
  重剑是三棱形,长均110CM,重770克,是完全的刺击武器,比赛时只有剑尖击中对手有效,剑身横击无效。它击中的有效部位是三种击剑中最多的,包括全身,即躯干,腿脚,手臂以及头盔。
  它比花剑重,剑杆也硬。重剑比赛需高度准确性,攻击对方的好机会常常是当对方开始攻击的时候,讲究防守反击。
  郭旭的臂力出色,掌握重剑感觉和花剑差不多,手很稳;他靠飙车练出反应速度远胜常人,能观察对手剑路;他脚步移动很快,可以防住对方的进攻后靠爆发力快速反击。
  他只练了两个星期,就把学员全都虐了个遍,并赢了俱乐部的一个教练。因为其他人没有记忆,他看起来就像是来踢馆的。
  俱乐部的老板、总教练知道郭旭是业余的以后,想聘请他加入俱乐部,先参加达拉斯的比赛,发挥好再参加全美的比赛,再近一步就是国际比赛甚至奥运会。
  现代击剑运动是奥运会的传统项目。1896年在雅典举行的第1届现代奥运会上就设有男子花剑、佩剑的比赛。1900年在巴黎举行的第2届奥运会上增加了男子重剑比赛。目前奥运会中只有摔跤、拳击、柔道、跆拳道、击剑五项格斗竞技,击剑是最古老的。
  “你觉得我未来有可能参加奥运会?”郭旭被勾起了儿时的剑侠梦。
  总教练说:“练击剑28岁年龄不大,你的优势很明显,参加重剑项目的人普遍比较高大,他们没你脚步这么快。你的力量又不吃亏,更容易击中对手。”
  块头大目标就大,重剑运动员身高普遍在190CM左右,郭旭183CM属于矮的,力量在NBA却是隐藏的小钢炮。
  比脚步,重剑运动员都习惯在近距离移动,爆发力完全没法和NBA球员相比,何况郭旭这种球员里的短跑健将呢?
  郭旭笑问:“如果我想参加奥运会,要怎么报名?”
  “你现在想这个太远了。”总教练笑道。
  “有个目标总是好的,这样我训练时更有动力。”
  总教练说了一下情况,很简单,他先报名参加美国国内比赛,获得了冠军就有资格参加国家队选拔,压倒竞争对手就出征奥运会。击剑运动员数量少,不像大类运动竞争那么激烈,也不需要评级,谁厉害谁上。
  总教练愿意解释是因为很看好郭旭的前景,属于潜力无限的类型,他说自己不是职业的,俱乐部的人都不相信。然而他在地球四不是名人,篮球圈都没人认识他,击剑圈就更没人认识了。
  郭旭当然没法加入俱乐部,只是来练一天。他倒是有了个不长远的目标,那就是参加2012年伦敦奥运会。
第901章
抢劫!你辜负了这座城市!
  第114次循环,郭旭尝遍了达拉斯的美食,也见识到了达拉斯的黑暗。
  他在网上查到有家墨西哥餐厅很出名,带着一个火辣的拉丁裔姑娘去品尝。食物的味道很棒,两人吃的很愉快,离开餐厅后他们却遭遇了抢劫,这个片区的治安不好。
  达拉斯有治安好的地方,比如郊外的富人区海兰帕克,拥有独立的公园、人工湖、高尔夫球场、医院、学校、奢侈品购物中心等等,湖光水色,绿草花树,静谧惬意,美不胜收。
  在那里居住的名流有前美国总统小布什,小牛老板库班、石油亿万富翁布恩·皮肯斯、埃克森美孚的前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雷蒙德等等。
  至于穷人区,那就是另一个极端了,基本是黑人和墨西哥人住的地方。拉丁裔的比例占了达拉斯总人口的42.4%,黑人则占了25%。
  郭旭泡的这位美女就住附近,所以他选择在这边约会,结果倒霉了。两个身高近一米九的黑人一看穿着就是帮派分子,垄沟辫发型,嘻哈的服装,脖颈、手背上都有纹身。
  好吧,他们如果不是拿着枪的话,也可能是艾弗森的铁杆粉丝。
  虽然郭旭在循环中死了会在6点钟醒来,但他赤手空拳和两个拿枪的黑人壮汉PK胜算明显为零,更护不住身边的姑娘。于是他选择认怂,留下了钱包当买路财,灰溜溜的离开。
  好在两个黑鬼只是劫财,没有顺便劫色,否则郭旭就只能和他们拼了。这妹子是个高挑型,屁股不畸形,大概不是老黑喜欢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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