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故事集(校对)第12部分在线阅读
[86]
这是他们给斯克掳奇取的绰号。“老刮皮”(Old
Scratch)的读音与“老斯克掳奇”(Old
Scrooge)相近,也是“魔鬼”的绰号。
[87]
一种细铜棒,用来夹住每级楼梯上铺的地毯。
[88]
这里指的是斯克掳奇床上铺的白布被单。这是说她把斯克掳奇的尸身剥光了,只用一条白被单盖着。
[89]
引自《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18章第2节。当耶稣的门徒问他:“天国里谁是最大的?”他就叫孩子来,说凡是谦卑得像这孩子的,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90]
指她正在做的丧服的黑色。
[91]
这里是说小丁姆已经死了,鲍勃曾经去看过丁姆将被安葬的地方。
[92]
“轧朋友”,英国贫民阶级的习惯用语,意思是同一个姑娘订婚。
[93]
拉奥孔为希腊神话中特洛伊城的一个祭司,因在特洛伊之战中,劝市民不要把敌人留下的木马拉进城而招女神雅典娜之怒,使他们父子三人被海中的两条大蛇缠绕而死。
[94]
礼拜天衣服为英国老百姓在星期日才穿的最好的衣服,不同于平时劳动所穿的服装。
[95]
据传说,约翰·滑克尔是伦敦的一个小职员,生着鹰爪鼻,专门喜欢把同事们的过失向上级报告,大家恨透了他,就竭力证明他所报不实。因此俗话说“鹰爪鼻滑克尔”,等于说“这是一个捏造的故事”。此处即“别胡扯”、“骗人”之意。
[96]
乔·密勒为英国民间传说中的笑话作者,有一本《乔·密勒笑话集》的古老的书,内容主要是16、17世纪时的笑话,据说收集的就是他讲过的笑话。乔·密勒实有其人(1684一1738),是当时的一位喜剧演员。而最大的笑话是,据说他虽然以演喜剧为职业,但他生平却从未讲过一个笑话。
[97]
紧身衣,一种厚帆布制成的长袖衣服,给发疯的人穿上,束缚住手足,使他无法动弹。这里是说鲍勃以为斯克掳奇发疯了。
[98]
必歇浦为一种用葡萄酒、橘子或柠檬、香料和砂糖混合制成的饮料,加热后饮用。
[99]
“精灵们”的原文“spirits”另有一种涵义,烈酒,酒精。狄更斯在这里用了双关语,是说斯克掳奇改过自新,不仅戒酒,而且从此以后不再同鬼打交道了。
古教堂的钟声
第一章
不会有多少人——本人以为,说故事的与听故事的应该尽早取得相互理解,所以我要提请诸位注意,我这样说既不限于年轻的人,也不限于身份低微的人,而是涉及各种地位的人:小人物与大人物,年轻的与年长的;尚在成长的也好,业已衰老的也好,都在其列——我是说,不会有多少人肯到教堂里去睡上一觉的。我并非是指在温暖的天气里听讲道的时候(这种行为在那个时候倒的确也有过一两回),我是指在黑夜里,而且是孑然一身到教堂里去睡上一觉。我知道,在大白天,我这一见解会教许许多多的人目瞪口呆的。但是我这一见解只涉及黑夜。我们一定要说明白,非要是黑夜不可;可以随便确定一个狂风呼啸的冬夜,并在持异议的人中物色一人,我很愿意与他一起,到古教堂去走一趟,确保这件事情的顺利进行。就请他单独一人在古教堂门前的古墓地等我;他事先还须同意由我来将他锁在教堂里,倘若要叫他心悦诚服而有此必要,将让他一直待到东方大白。
专挑狂风呼啸的黑夜,是因为黑夜的风有造成凄冷阴郁气氛的怪癖:风在教堂四周徘徊,它一路徘徊,一路呻吟;它用无形的手去摇撼门和窗,寻找罅隙,潜入堂内。一旦进入堂内,就像寻找什么东西、而又什么也没有找到的人一样,它呻吟、呼号,又呼啸而去。它穿过中央过道,绕着一根根柱子不停地旋转,并直达教堂最里面的风琴,但仍不罢休,于是又腾空跃起,蹿向屋顶,要将椽子撕裂;然后它又绝望地坠到石板地上,呜呜地溜进地下室。没过多时,它又悄然回到地面,缘墙而走,似乎在低声念着纪念死者的碑文。它时而出声尖厉,犹如大笑;时而呜咽抽泣,犹如哀悼。它还发出幽灵般的声音,在圣坛内徘徊;它仿佛在那里歌唱,狂妄地赞美冤屈和谋杀,赞美对假神的顶礼膜拜,而置摩西十诫[1]于不顾。这些诫条看起来是那么公允、完美,而实际上却常遭损害、常遭违背。呜呼!愿上帝保佑我们,让我们暖融融地坐在炉火边!那午夜的风,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在教堂里唱着赞歌!
可是,在高高的教堂尖顶上,恶风在怒号,在呼啸!在高高的教堂尖顶上,风毫无阻挡地来去,穿过无数通风的拱窗和孔穴,绕着登之令人目眩的阶梯盘旋而起,转动呜呜作响的风信标,吹得整个塔楼都在摇晃、颤抖!在高高的教堂尖顶上,坐落着钟楼。铁栅斑驳陆离,布满了锈迹。由于气候的变幻,盖在屋顶上的薄铅板和薄铜板都已经皱缩,在风的奇怪的脚步下噼啪作响,此起彼伏;在陈旧的栎木搁栅和桁梁的角落里,鸟儿筑着简陋的窝;到处都有尘土,日积月累,一片灰暗;满身斑点的蜘蛛,由于长期安居,变得倦怠而肥大。蜘蛛随着大钟的振荡而懒洋洋地来回摆动,趴在它们用蛛丝编成的空中栖身之所里,从不放松,有时突然间警觉地像水手一样往上爬去,有时则落到地下,使劲挪动着八条敏捷的腿去逃命!在古教堂的高高的尖顶上,远在城中灯火与人声之上,远在阴影笼罩全城的浮云之下,那便是夜间清冷凄凉的地方;在古教堂的高高的尖顶上,安置着我要说的钟。
请相信,这些钟都是古钟。几个世纪之前,这些大钟都由主教大人们施洗命名。因为已经过去几百年了,这些大钟的施洗命名典礼的记录早已散佚,谁也说不清它们的名字了。这些大钟都曾有过教父与教母(就我本人而言,我宁愿承担做这些大钟的教父的责任,而不愿承担做一个孩子的教父的责任),而且,毫无疑问,他们都曾为这些大钟铸过银杯。可是,时光把教父与教母一个个都扫除了,亨利八世[2]则把这些大钟的银杯一个个都熔化了;于是,今天,这些大钟挂在教堂的钟楼上,已经没有名字,也没有银杯了。
不过,这些钟却没有哑。绝对没有哑。这些钟声音清晰,洪亮,有力,余音袅袅;钟声随风飘荡,到处都可以听到。而且这些钟都非常结实,倒也不必依赖风的喜怒哀乐;因为,这些钟在逆风骤起的时候也能顽强地对付,把它们的欢快的乐声非常动听地倾注到留神静听的人耳中;在风雨交加的夜晚,为了要让守着病儿的心焦的妈妈听见钟声,为了要让丈夫出海去的孤寂的妻子听到钟声,据说有时候这些钟会顶住一阵呼啸的西北风。哦,正如托贝·维克说的,“兵来将挡”;——因为,尽管人们喜欢管他叫“小步跑”维克,他的大名则是托贝,倘若议会不通过一项特别法令,那么谁也不能硬叫他改名的(除了叫做“托贝亚斯”[3]之外)。他当初也同这些钟一样合法地起过教名的,只是他的施洗命名典礼不怎么隆重,也没有引起公众的欢呼罢了。
就我本人而言,我与托贝·维克的信仰是相同的,因为我确信,他有充分的机会树立一个正确的信念。托贝·维克说什么,我也就说什么。我是站在托贝·维克一边的,不过他倒的的确确是整天站着的(那是真叫人困乏的事),整天站在教堂大门的外边。其实,他是一个有执照的脚夫,他站在那里揽活儿干。
冬天里要站在那个地方等活儿干可不是滋味,那真是一个四面通风、冻得人浑身起鸡皮疙瘩、鼻子发紫、两眼红肿、脚趾僵硬、牙齿打架的地方,这些味道托贝·维克是深有体会的。风从街路的拐角处猛扑过来——尤其是凛冽的东风——仿佛那风从天边径直猛扑过来,就是冲着托贝来的。那风往往似乎一下子就扑到他这里,连它自己也没料到会这样快,因为它呼的一下从街路的拐角处扑来,掠过托贝身边,就会蓦地掉过头来,仿佛大喊一声:“原来他在这里!”他身上的一小方白围裙再也围不住了,被掀将起来,罩住了他的头,就像顽童的外衣。只见那根不结实的小手杖在他手中无能为力地挣扎,他两条腿剧烈地晃动。托贝打着趔趄,一会儿转身脸朝这边,一会儿朝那边;而寒风朝着他劈头盖脑猛敲猛打,吹得他头发蓬乱,手足无措,身体歪斜,两条腿就要离开地面,那样子只差一点就要到创造出一大奇迹的地步了。总算还好,他没有像一群青蛙,一群蜗牛,或是别的很轻的小动物有时被卷上天去一样,也被狂风抛上天去,又扔下来,落到不曾见识过有执照的脚夫为何物的天边,叫当地的人们觉得好生惊讶。
然而,狂风大作的天气尽管将他百般折磨,对托贝来说,毕竟也可算得上是一个节日了。确实是如此。在狂风大作的天气里站在那里,与别的时候不一样,这种时候要赚六个便士,似乎可以不必等那么久。而且,当他肚子空空、垂头丧气的时候,与呼啸的狂风搏斗,倒可以叫他分散注意,叫他提起精神来。霜冻和下雪,对他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对他似乎多少有一点儿好处——至于哪一方面的好处倒也难说,托贝!所以,风呀,霜呀,雪呀,或许一场大冰雹呀,那样的日子都是托贝·维克的好日子!
雨天却是最倒霉的;寒冷、阴湿、叫人左右不舒服的雨水,包围着托贝,就像给他裹上了一件湿漉漉的大衣——这是他仅有的一件大衣,一件脱了反倒叫他舒服一点的大衣。到了雨天,雨点不慌不忙、密密麻麻、持续不断地落下来。道路的咽喉,就像他的咽喉一样,充塞着一片水汽。一顶顶水汽腾腾的雨伞来来往往;在熙熙攘攘的人行道上,雨伞碰着了雨伞,就像许许多多的陀螺不停地转动着,飘洒出一圈圈叫人难受的水珠。街沟积水哗哗地流,水落管也积满了水,哗哗地喷个不停。雨水从教堂墙上突出的石块与壁架上滴滴答答往下滴着,滴在托贝的身上,他脚下的那一束干草,转眼之间也成了一摊泥浆了。那种日子是叫他心烦意乱的日子。那种时候,你的确可以看到托贝躲避在教堂突出的墙角下,两眼焦灼不安地向外张望——一个这么窄小的避雨的地方,夏日里投在阳光烤晒的人行道上的阴影,从来不会比一根粗大的拐杖大——他忧心忡忡,板着脸儿。不过,这样站了一会儿之后,他又出来动弹动弹,暖一暖身子,来回跑上十来次,即便是在那样的下雨天里,跑过几次之后他脸上也会露出喜色,回到他那避雨的角落时,心情便会变得开朗些。
人们根据他的脚步管他叫“小步跑”,那意思是说他脚步的快,即便他实际上跑得并不快。倘若迈开双脚走,他或许还要快一些,那是很可能的。可是,倘若不许他跑,只许迈着双脚走,那么托贝早就躺倒在床上,呜呼哀哉了。在这种滴滴答答的下雨天,跑起步来溅得他一身泥浆,使他很不受用,而他原是可以不紧不慢、轻轻松松地走,不必跑的。然而,那正是他坚持小步跑的一个原因。尽管托贝是一个体弱、矮小、干瘪的老头儿,这个人要是认认真真地办起事情来,却俨然是一个力大无比的人了。他爱付出劳苦挣钱。他高兴地认为——托贝很穷,若要他放弃一件能让他高兴的事情,那他是损失不起的——他不是白拿人钱的。手里拿着可以挣得一个先令,或者是十八个便士的信件,或者是一小包物件什么的,托贝那一直是很大的胆量此刻便愈发大了。他边跑边嚷,叫前面送快信的邮差让道,他一个心眼地相信,按照常规,他最终要赶上他们,把他们撞倒的。他完全相信,凡是人们提得起的东西他就拿得动——但很少去试验试验。
所以,即便是在下雨天从他躲雨的墙角出来暖一暖身子的时候,他也是跑着步的。他穿着破旧透水的鞋,在泥泞的地面上留下了一行歪歪斜斜的脚印。他举起两只冰冷的手呵着气,来回不停地搓着。一双绒线织的灰色手套,将四个指头套在一块儿,只有大拇指是单独分开的。手套丝丝缕缕的,同没有手套差不多,几乎无法抵御刺骨的寒风。托贝弯曲着两腿,腋下夹着一根手杖,仍然不住地跑着。教堂的钟声响了,他从墙角跑出来,抬头仰望着钟楼,一边仍不住地跑着。
他一天要几次从墙角跑出来听一听钟声,钟声与他做了伴儿,难舍难分;一听见钟声响,他就喜欢抬头凝视钟楼,心里老在想:那套钟是怎么打的?是用什么家伙打的?也许因为教堂里的大钟与他有某些相似之处,他因而愈发对教堂大钟有了兴趣。无论春夏秋冬,无论严寒酷暑,任凭风吹雨打,这些大钟总是挂在那里。它们看见的只是所有那些房屋的外表,从不曾走近那将窗户照亮、从烟囱顶上冒出来的通红的炉火。常常在临街的门口或地下室前面的栏杆旁递给胖乎乎的厨师的上等肴馔,它们也不能分享一点儿。一张张的脸儿在许多窗口时隐时现:有时是漂亮的脸,年轻的脸,愉快的脸;有时则不然。然而,这些人是从哪里来的?又到哪里去了?一年之中,他们张嘴说话的时候,有没有说过一句同情托贝的话?这一切,教堂里的钟是不知道的,而托贝,他也不知道(尽管他站在街边无事可做的时候常常想到这些琐细的事情)。
托贝不是一个诡辩家——至少在他自己看来是这样——而且我的意思并非是说,当他开始喜欢这些套钟的时候,当他开始将他对于这些套钟的初步大略的认识变为更加深入、更加细致的了解的时候,这些问题曾一个个在他脑子里闪现过,或者说他曾将这些问题一个个认真地审理、思考过。我的意思是,并确实是说,那托贝的身体器官的功能,如消化器官的功能,凭着它们本身所具有的灵巧,并通过托贝本人一无所知、即便知道了也会叫他目瞪口呆的一系列运行,最终达到了某一目的:同这一层道理一样,他的智力也在没有得到他的默契与同意的情况下,就使所有这些齿轮、弹簧以及其他无数个部件一齐运动起来,从而形成了他对这些套钟的好感。
虽然我说到了他的爱好,但是,尽管这个说法一点也没有表达出他的复杂的思想感情,我也绝不会收回这个说法。因为,托贝只不过是一个头脑简单的人,在他看来,这些大钟有一种奇妙而庄严的性质。教堂里的这些大钟是那么神秘莫测,常常听得见钟声,却从来看不见大钟;它们悬挂在高高的钟楼上,离开人们那样远,发出那么深沉感人的音调,使他不由对它们产生了一种敬畏之情。有时候,当他抬头望着塔楼黑洞洞的拱形窗口的时候,他总指望着有什么东西会向他召唤,不是一只大钟的召唤,而是他常常听见从钟声里传达出来的意思的召唤。尽管如此,当托贝听到一则不胫而走的谣言,说什么教堂的大钟中了邪,意即大钟可能与什么邪恶的东西有关的时候,他心中却很有些愤愤不平,以为不可信。总而言之,钟声常常在他耳际萦绕,钟声常常在他脑海里回荡,但始终为他所敬仰。他张大嘴巴,仰望着悬挂大钟的高高的教堂尖顶,常常望得脖子酸痛,事后不得不再跑上一两个来回,松一松脖子。
也是一个冷天,正当他在放松脖子的时候,钟已经敲过十二点了,最后一声令人昏昏欲睡的钟声还在教堂尖顶上嗡嗡地回荡,就像一只巨大的蜜蜂(但绝不是一只忙碌不停的蜜蜂)发出的悦耳的嗡嗡声!
“哦,吃午饭了!”托贝说道,一面继续在教堂的前面来回地跑着。“啊!”
托贝鼻子通红,眼皮通红,还不住地眨着两眼,肩膀差不多都要碰着耳朵了,两腿也僵硬了,显然,他已经冻了很久了。
“哦,吃午饭了!”托贝又说了一句;由于冷,他举起右手手套,仿佛那是一只小孩子的拳击手套,朝着胸口猛击。“啊——哈——哈!”
朝胸口捶了几下之后,他又默默地跑了一会儿。
“啥也比不上,”托贝又自言自语道——但话刚出口,他蓦地停下脚步,脸上流露出十分关切、几分惊恐的表情,伸手自下而上地去摸他的鼻子。那只不过是很短的距离(他那只鼻子并不大),一下子就摸到鼻根了。
“我还以为鼻子掉了,”托贝说道,重又跑起来。“可是鼻子还好好儿地长着。鼻子真要是掉了,我也一定不会埋怨它的。这么冷的天气,也真难为它了,冻得多,闻得少;因为我自己并没有使劲吸过。日子最好过的时候,这只可怜见儿的鼻子,它也在受苦受罪。因为它当真有一两回闻到香喷喷的东西的时候(那也不是老碰到的),通常也是人家刚从面包坊取来的面包的香味。”
说到这里,他倒记起了刚才没有想完的事儿来。
“啥也比不上,”托贝说,“吃午饭的时刻来得那样准时,啥也比不上午饭送得那样不准时了。两桩事情就这么大不一样。我琢磨了很久才发现。不知道老爷们是不是觉得这个发现值得花钱买来登在报上,或者送到议会上去!”
托贝这话不过是说着玩的,因为他郑重其事地摇摇头,自己将它否定了。
“啊!天哪!”托贝说道。“没有我这个发现,报上登的见解、发现也已经够多的了;议会上也一样。唔,这儿有一份上个星期的报纸,”他从衣袋里摸出一份很脏的报纸来,伸直手臂,将报纸拿得远远的;“报上登满了各种各样的见解!登的都是这些!人们喜欢看新闻,我也喜欢看。”托贝慢吞吞地说道,一面将报纸折小,重又塞进衣袋里去。“可是现在这个时候叫我看报,我倒一点儿也不想看。这个时候看了报会叫人胆战心惊。我不知道我们穷人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新年就要到了,上帝保佑,但愿我们会过得好一点儿!”
“哎呀,爸爸,爸爸!”一个很动听的声音在旁边叫道。
可是托贝一点也没听见,他还是来回地跑着,一边跑一边沉思,口中自言自语。
“看样子我们的事情不好办,要办也办不好,我们是好不了啦,”托贝说道。“我在年纪轻的时候没读过几年书,在这块地面上我们有没有做人的权利我也弄不明白。有时想想我们应该有的——有一点权利;有时我又觉得我们这些人一定是让人讨厌的,不该活着。有时候我会糊涂得连我们这些穷人究竟有没有用处,是不是生下来就是没有用的这样的问题也答不上来。我们好像是一些叫人骇怕的东西,好像给人家添了许许多多的麻烦,人们老是在说我们不好,老是在提防我们。我们这些人的事把报纸的版面都占满了,不是这种事情便是那种麻烦。还说什么新年!”托贝伤心地说道。“别人熬得住的,我也熬得住,不大会有熬不住的时候。我比许多人还强一些呢,因为我就像一头雄狮那么健壮,而别人并不是个个都那么健壮的。可是我们要是真的不配过新年——要是我们确实让人讨厌,不该活着——”
“哎呀,爸爸,爸爸!”那动听的声音又叫了。
这一下托贝听见了,他吓了一跳,停住了脚步,收回了他的视线。原来他的两眼并没有注意眼前的事,他正在即将来临的新年所包含的真谛里寻求启迪。此刻他收拢了视线,只见面前站着他的女儿。他盯着女儿的双眼。
那是一双晶莹的眼睛。那是一双倘要透彻了解其中奥秘需要作千百次的审视的眼睛。那是一双乌亮的眼睛,能映照审视者的双眼,既非含情脉脉,也非随心所欲,而是闪烁着晶莹剔透、安详、诚挚、坚忍的光彩,与上帝创造的光一样。那是一双美丽、忠贞、闪烁着希望之光的眼睛。尽管她的双眼已经目睹了二十年的劳累和贫苦,那双眼睛里闪烁着的希望仍然是那样富有朝气,那样清新,那样欢快,那样富有活力,那样灿烂美好,因此,在托贝看来,那双闪烁着希望的眼睛已化作了一个声音,它说道:“我觉得,我们在这世界上是有一点做人的权利的——有一点!”
“小步跑”维克吻了吻长着那双眼睛的脸蛋上的嘴唇,并用两手紧紧捧住那张美丽的脸。
“哦,宝贝,”“小步跑”说道。“来做什么?没想到今天你会来,梅格。”
“我也没想到要来,爸爸,”姑娘大声说道,一边说一边点头微笑。“可我不是来了吗?而且我不是空着手来的,不是空着手来的!”
“真的吗?”“小步跑”说道,很感兴趣地望着她手里提着的盖好的篮子,“你——”
“您闻一闻,亲爱的爸爸,”梅格说。“您先闻一闻这味儿!”
“小步跑”性急地想一下子把篮子上的盖布揭下来,可是她乐滋滋地伸过一只手来按住了。
“不行,不行,”梅格说,她像小孩子那样高兴。“慢一点儿揭开来。我先揭开一个角。就揭开小小的一角,”梅格一面说,一面轻轻地、轻轻地揭开一角,她说话的声音也是那样悄悄的,仿佛生怕让篮子里的什么东西偷听了去似的;“好了,闻一闻,是什么呀?”
托贝很快地在篮子边上闻了一下,高兴极了,大声说道:
“喔,热乎乎的!”
“滚热的!”梅格大声道。“哈,哈,哈!烫手的呢!”
“哈,哈,哈!”托贝大笑起来,高兴得有点发狂似的。“可烫手呢!”
“可是您知道那是什么呀,爸爸?”梅格问道。“您说呀。您还没有猜过呢。您一定要猜一猜。您猜不着我就不拿出来。别那么性急呀!再过一会儿!我现在再把盖布拉开一些。猜呀!”
梅格真是提心吊胆的,生怕他一下子就猜中了。她把篮子递过去,转过脸来,还蜷缩起两个可爱的肩膀,用手掩着耳朵,似乎这么一来托贝就猜不中了;她一直柔声地笑着。
这时候托贝弯下身子,两手搭在膝盖上,把鼻子凑过去在盖布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那张布满了皱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笑得嘴巴越张越大,似乎他吸进了笑气[4]。
“啊!真香,”托贝说道。“我猜呀——不是腊肠吧?”
“不对,不对,不对!”梅格大声说,她高兴极了。“不是腊肠!”
“不是腊肠,”托贝又闻了一下,说道。“比腊肠还要香。真好闻,越闻越香。没错,是爪尖儿,你说是吗?”
梅格高兴极了。猜爪尖儿那是差得再远也没有了——猜腊肠也一样不对。
“猪肝?”托贝猜道,一面自言自语着。“不对。味儿不浓,猪肝可不是这个味儿。猪爪?也不是。猪爪的味儿还要淡一些。也不像鸡头尽是筋。我知道不是香肠。我告诉你这是什么吧,是猪小肠!”
“不对,猜错了!”梅格大声道,她一下子乐了。“不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