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33天(文章、白百合主演同名电影原著小说)(校对)第22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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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冲我笑了笑,我也赶紧点点头,开口说:“您好,我叫黄小仙,您叫我小黄就行,怎么称呼您?”
  老人突然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上前一步,握着我的手:“黄小姐,这次要给你添麻烦了,我免贵姓陈,陈书坤。”
  我被陈大爷吓了一跳,慌忙也站起来:“陈大爷,您这是干吗,我们坐着聊,新人今天没一起过来吗?”
  大老王在我身后说:“是给陈先生和他夫人办,你眼前站的就是新郎官儿,这次咱们办金婚仪式。”
  我心里发自肺腑地高兴:“祝贺您,这真是大喜事儿,您打算怎么办呢?夫人怎么没一起来?”
  陈大爷眼神一暗:“她现在行动不方便。”
  我大概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您放心,只要你们老两口把想办的仪式风格告诉我们,我们来负责所有的操作环节,不会劳你们操心。日子呢?日子定好是哪天了吗?”
  陈大爷在沙发上坐下来,有点儿无助地来回搓着双手:“越快越好。黄小姐。”
  “越快越好?”
  大老王又在我们身后做画外音解释了:“小黄,陈大爷的老伴儿,身体很不好。”
  我在心里琢磨,身体很不好,仪式越快办越好,那就是说,陈大爷的老伴儿,没剩下几天了?
  我心里一惊,转头看向大老王,把疑问用眼电波传达给他,结果大老王瞪我一眼,我赶紧又重新看向陈大爷。
  “那好,陈大爷,我们就抓紧一切时间吧,您看,您是全权代表了您夫人呢,还是需要我们去和她沟通一下?”
  陈大爷露出一个特别单纯无邪的笑:“你最好问问她,这个人哪,意见特别多,我可全权代表不了她。”
  我点点头:“好,那我一会儿就跟您去见见夫人?”
  陈大爷一犹豫:“她现在在医院呢,上个月住的院,住院之前就嚷嚷着要我跟她办个金婚。住院以后,精神不好了,这事儿就没再提,但是我想给她办了。你要是想问问她想法,得赶在早上六点到九点去,这时候她清醒,天气一热起来,她就有点儿迷迷糊糊了,到了下午,基本上就一直是昏睡。”
  我顿时忐忑了,这么个状态,要是真操办起来,别管有什么想法,都得以老太太的精神状态为中心轴,向外开展,难度实在是有点儿高不可攀。
  送走了陈大爷,我冲回办公室咨询大老王,打开门劈头一句话:“头儿,咱们以后不做生意啦?”
  一般的婚庆公司都喜欢接金婚的仪式来办,因为金婚在我们这一代人心目中,和“奇迹”、“神话”一类的词基本上是一个意思。四处觅食的小情侣们但凡能顺利交往上五十天,就恨不得击掌相庆满城裸奔以示自己不再是单身了,但同一个世界里,居然也有一男一女吭吭哧哧地埋头搭伴走过了五十年,想到这样的事实,总是能让许多人包括我在内,偷偷汗颜。
  所以许多婚庆公司在给新人办结婚仪式时,都不忘捎上一句:“两位的金婚典礼也要在我们这儿办哟。”新人们一听这话,总是要俗套地咧开大嘴作眉开眼笑状。
  但这次的案子,我实在想不通大老王为什么要接,是金婚没错,但是金婚典礼过后没多久,可能其中的女方就要过世了。这事儿放在哪个婚庆公司,都是不用动脑筋便会拒绝的案子,如果传出去,以后办结婚典礼的新人,怕是要觉得很丧气。
  我盯着大老王,等着他回答我,大老王靠着他的老板椅,手里拿着个紫砂壶,又摆出了一副天降大任于他的模样,迎着阳光说:“老头儿不容易,跟我磨了三天了。别的婚庆公司不接啊。”
  “是啊,您想想为什么别的公司不接啊?”
  大老王喝口茶,不慌不忙地说:“让你接了,你就好好做,哪儿那么多废话?”
  “要是传出去,公司客源要受影响的。”
  “人家老头也那么真诚,这争分夺秒的事儿,我再不答应,回头转世投胎也得受影响。别废话了,回去写策划。”
  我转念一想,老板都豁出去了,那我还瞎操心什么,于是一下午埋头写流程,列出提纲,准备好了明天一睁眼,就赶去医院见一见清醒中的陈夫人。
  下了班回到小区,我看着手上的两把钥匙,犹豫了一会儿,最后拿起了新家的钥匙,打开了门。王小贱已经回来了,正蹲在厨房里,抱着个像煮蛋器一样的盒子揣摩来揣摩去。
  我看了王小贱一眼,还是没法儿开口说话,于是径直进了卫生间,洗澡,换衣服,然后回到我房间吹空调。
  过了一会儿,房间门偷偷摸摸地开了一条缝,王小贱的小眼睛在门缝里一闪一闪的:“小仙儿,你想吃手工自制的薄荷冰激凌吗,我自己做的,我买了一个特拉风的冰激凌机。”
  我把埋在枕头里的脸亮出来,斜眼看看他。
  “你尝尝吧?”
  我想了想,还是不好意思开口说话。
  “你是不是困了,那我等你睡醒了再给你吃。”
  王小贱转身要走,我终于忍不住了:“把吃的留下。”
  王小贱眉开眼笑地推开门,把碗递到我面前:“你尝尝,味道特别荡气回肠。”
  “你看看你这点儿出息,奔三的老爷们儿了,天天在家琢磨这些见不得光的事儿,问题儿童研究中心应该拿你当课题。”
  我一边数落他,一边把冰激凌往嘴里放,还真的是口感不错,尤其是薄荷味儿,特别浓郁。
  “怎么样?”王小贱一双眼睛兴奋得闪闪发光。
  “还真不错,特别是薄荷味儿,很地道嘛,你怎么做的啊?”
  王小贱一屁股坐我身边,数着手指头给我讲解:“特复杂,蛋清得打开,然后把奶油也打散了一直搅拌,一定要打到特别均匀才行,累死我了,你摸,我胳膊都肿了……”
  “那薄荷味儿是怎么来的呢?”
  “我挤了点牙膏进去。”
  “……”
  我把碗放回王小贱手里:“我看看你胳膊,肿了是吧,真可怜,怎么就没断了呢?”
  “怎么了,黄小仙儿,牙膏也能吃,真的,我小时候老吃,我还把一整管儿牙膏冻着吃呢。”
  “怎么说呢,比起牙膏味儿的冰激凌,我更喜欢吃84消毒液味儿的。”
  “好说,下回给你做,不过那个危险系数高……”
  不知不觉地,我和王小贱又重新开始了那种无意义的纯粹以消耗生命为目的的唇枪舌战,看着要给我做腰子味儿冰激凌的小贱,我脑海里的另外一个自我灵魂出窍,站在房间不远处看着我,对我说,别改变,保持好这一刻,别改变。
  有人愿意为病危中的妻子办一个金婚仪式,但也有人因为结婚问题把女朋友从十八楼扔了下去,这世上有形形色色的关系,没拆穿时你好我好,拆穿了便众叛亲离。而对你来说,黄小仙儿,你前途未卜,所以不如保持不动。浑浑噩噩在烂泥里滚过是一天,朝气蓬勃假装自己是少先队员又是一天。作为一员伤兵,我一直背着病床一路前行,只要情形不对,便准备随时随地卧倒就医,而在这一路上,如果说自尊心是定时注射的大剂量吗啡,那么王小贱和我的这段关系,就是我的呼吸机,最悲惨时,被人踩到谷底还在上面加上一个水井盖,亏了它,我最后还是能缓过一口气。
  我盯着王小贱的眼睛,特别诚恳地说:“王小贱,谢谢。”
  王小贱一愣,继而大惊失色,沉默了半天,他抬起头,深沉地说:“小仙儿,这么二百五的话,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接。咱们能跳过这个话题,进行下一个段落了吗?”
第三十章
7月26日
星期二

  知道陈大爷是一所中学的语文老师以后,我就改称他是陈老师了。早上五点半,我们在协和医院门口见了面,我严重睡眠不足,恨不得戴上副口罩来掩盖我连绵不断的呵欠。陈老师拎着保温盒,神清气爽得让我很不好意思。
  陈大爷的老伴姓张,叫玉兰,我一听这名字,就觉得应该是南方人,果然,病房里的她虽然被各种管子层层叠叠裹得很严实,人也瘦得厉害,但老了的面孔依然很清秀,依稀还能看到当初上海小姐的模样。我开口叫她张大妈,她笑着说被我叫老了,让我改口称她阿姨。
  和不太稳定的气色相比,阿姨精神状态绝佳,我坐在她床边,问她想要个什么样的金婚典礼,阿姨一脸不好意思,千回百转地问了我一个问题:“这个岁数穿婚纱,是不是不太合适了?”
  我很确定地告诉她,我们办过的金婚仪式里,好多人都是穿婚纱的。年轻的时候没穿上,现在就更应该穿了。
  张阿姨一边笑一边说:“你看,我现在瘦成这个样子了,又这么老,站着看嘛,还像个人模样,要是一躺下来,就是一袋子骨头,到时候婚纱里肯定能装两个我。”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陈老师站在我身后说:“好看,肯定好看。没有合适的婚纱,咱们就定做。”
  张阿姨没血色的脸上泛起一点点的红光:“搞得那么正经,还定做,穿完一次,放在哪儿啊,以后你留着看,心里不烦乱吗……”
  陈老师不说话了,张阿姨也意识到自己说了一句让人太伤感的话,病房里冷场了,我赶紧找起了别的话题。
  “张阿姨,陈老师对您真好,一开始是他追的您吧?”
  张阿姨笑起来,斜着眼睛看看陈老师:“追得还很不光彩呢。”
  张阿姨讲起恋爱经过,肯定是讲过无数遍了,轻车熟路,虽然现在气不够用了,但遣词造句都不打磕绊。没想到,陈老师看起来斯斯文文,早年间也是参加过抗美援朝的一员猛汉,当警卫员的他,活生生把当时是连长未婚妻的张阿姨给抢到手。
  “他们连长派他来接我,他在我家见到我,就马上像被雷击过了一样,也不说话,顶着一张大红脸,问一句话,恨不得过三天再回答,我一开始只觉得这个人好笑得很,可是后来他天天照顾我生活,日久生情呀,你晓得吧。所以呀,要是放在现在,这位陈先生就是你们说的第三者呀,我就是红杏出墙水性杨花喽。”
  陈老师一边笑一边挠头:“胡言乱语,年纪大就可以随便乱说话!那时候男未婚女未嫁,什么第三者什么红杏出墙,你和我们连长,连面都没见过,那次我是去接你见面的,你见了面以后不是说不满意吗,嫌他年纪大。”
  老两口你一句我一句,古色古香地调起情来,我在旁边笑,心里想着,成分这么简单的一见钟情,都被张阿姨说成了是红杏出墙,她也真是不理解现在真正水性杨花的姑娘到底是什么样,他们那个时代形容这样的姑娘是“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我们现在形容这样的姑娘则是“春色满园关不住,我又红杏出墙啦”。
  张阿姨断断续续地说了点儿自己的想法,就渐渐显得困顿起来,然后慢慢睡着了。陈老师仔细地帮她把被角压好,然后送我出病房。“一切从简吧,黄小姐,玉兰想要得多我也理解,但是时间不够,我们现在真是只争朝夕了。”
  临走前,陈老师这样交代我。
  想到张老师的身体,我决定在医院附近找一个合适的场地,最后定下了一个茶楼,很古朴,空间足够,跟两位老人的气质也很搭。
  赶回公司已经是下午了,王小贱正把头埋在他从网上买的花朵形状的枕头里睡午觉,那个变态的枕头中间是空心的,这样脸放在里面可以透气,这么无聊的人性化设计简直就是为王小贱这类人度身订造的。有时候王小贱午睡过后猛地抬头醒来,那个花枕头还卡在他脸上,让他看起来像一朵萎靡不振找不到太阳方向的向日葵一样。
  罗列大大小小的流程列表的时候,我也渐渐困了起来,不知不觉中,我靠在办公椅上,头一歪,以一个仰躺在车祸现场的姿势睡着了。
  即使是以这么不舒服的姿势入睡,我却还是做了一个情节线无比清晰的梦。
  梦里是白天,天色亮得刺眼,我坐在一辆很破烂的小巴里,窗外是被太阳晒得无精打采的乡间景色,车里三三两两坐了几个人,我坐在最后一排,路上布满大大小小的坑,一车人时不时地会被颠得集体跳跃起来。就是在这样一个乏味场景里,我热得发昏,打开车窗,吹进来的是黏稠的风,衣服被汗水湿透,头发卷在脖子上,一阵阵刺痒。
  这时候他再次在梦里出现了,一副乡土小混混的打扮,穿着白色的跨栏背心,骑一辆小摩托,摩托小,但气势很大,一路轰然作响地追上了我们的小巴。他一手开车,一手用力拍小巴的车窗,冲着坐在窗边的我说:“你下来,我有话跟你说。”
  我态度很强硬地跟他嚷:“我不可能下车,这是末班车了。”
  “没有车了,我送你回家。”他告诉我。
  我特别冷淡地对他说:“你也配知道我家在哪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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