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末年当神棍(校对)第33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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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这西湖么,倒是风雅之事,只是本天师不找几个美女陪着。要你这个糟老头子陪着何用?”文飞不客气的说道。懒得和这种人物,浪费口舌。
  哪里知道,文飞还当真小看了这位杭州知府的脸皮厚度了。他依旧谄笑着道:“尚父不知,这西子湖畔自来出美女,说不定逛着逛着,就遇见了美女呢!”
第五章
酒楼开业
  然后接着压低声音道:“叔父大人在上,小侄儿蔡鋆有礼了!”
  文飞一阵头晕,自己什么时候冒出一个侄子来了?尤其是这个侄子还是满脸褶子的,起码有四五十岁的家伙?
  “家父是当朝宰相太师鲁国公,和尚父是平辈论交。小侄儿自然就是尚父的子侄辈了!”蔡鋆赔笑道。
  我日,蔡京还有这么厚脸皮的儿子?文飞愣是有些佩服。不过,既然是蔡京的儿子,那就更不用给好脸色看了。要不然这货不知道还会背着自己玩出来多少花样。
  “原来是蔡太师的儿子,那也不算外人了!”文飞淡淡的道:“至于子侄,贫道是当不起的。”
  蔡鋆讪讪的赔笑走在文飞身后,其他那些官员们更是有缝就钻。开玩笑,当官的,谁不想和上官搞好关系?而现在又有谁不知道,整个大宋朝,最炙手可热的人是谁?
  自然是眼前这位,战功赫赫,神威凛凛,道法无边的神仙天师了。有机会要去巴结,没机会,创造机会还是要去巴结。
  文飞懒得和这厮多黏糊,直截了当的道:“本天师还有事情要做,你们也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去吧!大不了等过几日观潮的时候,本天师在来一游西湖吧!”
  “是是是。”看着文大天师已经做了决定,蔡鋆那厮又哪里敢在多说了,陪着笑脸道:“观潮之日,那是绝对热闹!”
  文飞不置可否,挥挥手,将其赶走。自己也拍拍屁股回到了现代时空之中去了。
  这天的江城新近建成的矾楼格外热闹,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软硬广告的宣传之后,矾楼开业的时候,自然格外的引人注目。
  最为引人注目的还是一辆辆的豪车,相继驶入矾楼的地下停车场之中。
  张成家带着那位傅公子,早早的来到了矾楼之中,上了三楼包间之中,却笑道:“看起来这间酒楼,搞的挺不错的!”
  矾楼门口正在点燃爆竹,居然是真真正正的爆竹。用那大竹筒放在火堆之上燃烧,炸的噼里啪啦作响。
  虽然没有真正的鞭炮那种动静,但是别有味道,让傅公子,带着他这位叫做张飞红的女伴,两个人驻足饶有兴味的看了半天。
  整个酒楼之中,那是真正的古色古香。虽然是刚刚修建起来,但是毕竟全部用木料,传统工艺搭建起来。里面的小二们,也都不叫小二叫做茶酒博士。穿着北宋时代特有酒楼博士的服装。
  而这酒楼之中,所挂的各种壁画条幅之类,虽然崭新。看起来不会是古董,但是以傅公子的出身来说,可以看出来,绝对都是精品。尤其是仿宋徽宗的瘦金体更是一绝,惟妙惟肖啊!
  若是文飞知道,这位傅公子这样的评价。也不知道是会哭还是会笑了!尼玛,这些可都说真真正正的赵佶的手笔好不?
  “看起来,酒楼开业还是挺热闹的!”张成家笑道。
  门轻轻一开,就有几个女孩子走了进来,穿着的都是古装,身材曼妙,刻丝折枝花卉彩晕锦交领斜襟长袍,逶迤拖地桃红色撒花芙蓉花下裙。
  便如同古画之中的仕女,一下子翩翩走了进来。每个人手中捧着一个木盘。莺声历历的说道:“请各位衙内和娘子更衣!”
  “更衣?”傅公子觉着蛮新鲜的,像张成家看去。
  张成家只好苦笑道:“你别看我,我也搞不清楚文先生到底搞什么勾当。”
  傅公子更感兴趣,笑道:“入乡随俗,既然来到这里吃饭,就听主人吩咐吧!”
  说着,当先站起来。和一个侍女打扮的女子,走入隔壁更衣。不一刻,换了一身月白色的长袍大袖道袍出来,飘飘洒洒,也是颇为好看。
  这可不是正宗的北宋服装,而是文飞改进的古装。穿起来简便了许多,当然,又更加适合现代人的口味,却又保留了纯正的古风。
  起码这位傅公子穿起来,就觉着很满意,笑道:“这位文先生真是好大手笔,我看这古装都是请的大师级高手手工缝制出来的。”
  文飞刚好走了过来,听到之后大笑:“既然傅公子满意,这套衣服就送给傅公子好了,还请多多帮忙宣传一下!”
  傅公子也不客气,几万块几十万块,在他的眼中,根本也没有什么区别。只是笑道:“文老板,今日酒楼开张,生意这么忙,不去招待么?”
  文飞嘿嘿一笑,本天师出来露个面就已经不知道给这些吃饭的人多大的面子了?难道还想要本天师亲自招待赔笑脸不成?
  而这个任务,自然有那位黄胜代劳了。好在他也是这间酒楼之中的老板。
  说起来,他这厮肯同意和文飞一起搞这个看起来,似乎并不怎么靠谱的生意,也并不是单单的信任文飞。
  而是因为,当初他为了响应自己那表哥陈志远的政绩工程,包揽下了旧城改造的业务。
  开始的时候,黄胜这货已经做好了亏血本的打算了。却没有想到,那些旧城区的破烂房子,一经翻修改造,竟然如同蒙尘的珠玉一般,放出了璀璨的光辉。
  结果按照陈志远的吩咐,将那旧城区翻修改造之后,他不仅没有亏损,反而大大的赚了一笔。这让他更加的佩服自己那位表哥的本事。
  他相信,自己那位表兄如果不是从政的话,真正做起生意来,说不定会有着更大的成就。
  而这次,也是在文飞找上他头上之后。陈志远建议他可以做,他才做的。不过老实说,他上次搞那旧城改造大赚一笔之后,对于这种类似的生意,已经有了莫大的兴趣!
  “黄老板啊,你这个酒楼搞的真不错。怎么不搞成会所制度?那可更要高档的多了啊!”一个老板对黄胜说道。
  他们现在在楼上大堂之中,虽然说是大堂,不过也只是摆了三五桌的桌子。现在都已经坐满了人。却在中间空出一个老大的空地出来,正有几个女子翩翩起舞。
  那些女子穿着古装,看起来霓裳飞红,却又简洁夸张,却是当年那些东京城之中的那些青楼歌姬们的服装,早已经湮灭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如今却又复现而出。
  黄胜苦着笑道:“这个生意,不是我一个人的啊。我就算是一个股东,那股东不肯搞什么会所,说什么好东西深藏不露,只给少数人看,简直是太暴殄天物了!”
  听到黄胜的话,他那一桌的几个人都笑了起来。这些都是黄胜结识的生意伙伴。却笑道:“其实这样搞也不错,反正这楼上,别人也进不来,和那会所制度差不多!”
  黄胜哈哈大笑,说道:“不错,来来来,给你们尝尝好东西。”
  说着就将一个酒坛子提了出来,众人纷纷好奇,一看之下,那酒坛子外表却也不怎么起眼。但是一眼看去,就知道这是老东西了,上面已经布满岁月的痕迹。
  “什么酒?黄老板搞的神神秘秘的?”一个人问道。
  黄胜哈哈大笑:“女儿红,正宗的三十年的女儿红!”
  这话一说,每个人都差点倒抽一口凉气啊。女儿红不罕见,关键是这三十年的年份上,要知道的是这个浮躁繁华的年代,只要是上了一点年份的东西,都是稀罕之物。都是古董!
  “这酒完完全全都是由古法酿造的,看到没?上面的封泥?”黄胜指着那上面的封泥:“如今哪里还有人用这东西封坛口?”
  说着拍碎封泥,一打开酒坛,香气扑鼻,色浓味醇。倒在酒碗之中,就能看出那酒呈琥珀色,透明澄澈,纯净可爱,使人赏心悦目。
  更有着诱人的馥郁芳香,一下子飘散在整个楼层之中,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原本没有注意到的人,嗅到这般的馥郁芳香,一下子都把目光给给移了过来。就有人大声叫道:“黄老板,你这是不厚道啊,我们今天都是来给你捧场的。你这有了好东西,怎么也不给我尝尝?”
  黄胜站起来,打了一个四方揖,告罪道:“没有的事情,各位今天来的都是我黄某人的好朋友,等下黄某自然会一个个前来敬酒!”
  这话说的漂亮,才没有纠结了。反倒是黄胜身边的几个,却也忍不住了。这些人都是见多识广之辈,什么好东西没有见过?
  几千上万块钱一瓶的什么红酒都喝过不少。但是这般先声夺人的酒,还真没有谁尝过。这年头,传统都破坏的差不多了,这种有年份的东西,是花钱也没有处买去。
  更何况,那黄胜还在一边添油加醋,笑道:“大家应该都知道,这女儿红酒,和别的酒他不一样。别的酒呢,是喝了伤身体。
  这女儿红酒糯米,红糖等发酵而成,含有大量人体所需的氨基酸,有养身的功效。大家都知道吧,以前那些老人家,都喜欢喝上这么几杯酒养身体的。”
  诸人纷纷点头,连远处的人都耳朵支楞起来听了。这种属于传统的东西,大家都模模糊糊地知道一点。便是不知道的,被黄胜这般一说,似乎脑袋之中就有某个场景被一下子勾动,给想了起来。
第六章
女儿红酒
  一时间,这些人个个心头火热。开玩笑,今天能上到这一层楼上来的,几乎都是黄胜拉来的生意伙伴,虽然都算不上一等一的大富豪。但是个个都能被称呼一声亿万富翁!
  有钱人,最关心什么,自然是身体了。总比前些年,某位做牛奶买机场的大富豪,拼命了半辈子。结果年纪轻轻的就死了,反倒是他的司机继承了他的老婆和家产……
  听到这酒居然有着养身的功效,顿时每个人心里都热乎起来。传统的东西,有着养身效果,天然就让人信服。
  黄胜这才笑嘻嘻的过去,给每一桌,每一个人挨个倒酒。每一个人到倒了满满一大碗。
  就有人忍不住了,问道:“黄老板,这酒只有这么一坛么?怕是不够喝吧?”
  黄胜哭着脸陪罪道:“这些酒,我老黄可没有本事搞到,都是我那位合伙人的手段。大家也都知道,如今这种上年头的东西,哪里有多的?”
  说话的人一想也是啊,颇为遗憾的尝了一口碗中的美酒。入口之际,就觉着甜、酸、苦、辛、鲜、涩一起在空中呈现!
  当这些味道都历尽之后,一切剩下来的感觉都是浓香醇厚,连身体也都觉着微微发热起来。
  黄胜偷笑,既然是开门做生意的,只有一坛酒做什么生意?无非是饥渴营销,待价而沽罢了。什么东西多了,都变得不值钱了。
  事实上,黄胜虽然不知道文飞到底是从哪里搞来的这些东西,但是黄胜可以很确定的是,这些东西数量不少。他从文飞的口气之中就可以听出来!
  这些东西不用说,肯定是文飞从北宋时空弄来的。那么偌大的一个时空位面,虽然大批量的赚钱东西不好找,但是用心的话,总会找到一些惊喜的。
  比如龙井茶,再比如女儿红。绍兴一带,早在宋代,有此酒了。
  当地人家里生了女儿,等到孩子满月时,就会选酒数坛,泥封坛口,埋于地下或藏于地窖内,待到女儿出嫁时取出招待亲朋客人,由此得名《女儿红》。
  据说生下男孩之后,也会在桂花树下埋上几坛,等到男孩长大,中了状元之后取出待客。这就是《状元红》。通常,中状元的机会不大,所以这酒大多数都还是在结婚时候喝了!
  这般风气在这北宋末年的时候,已经悄然兴起了。所以文飞才能搞到这些东西。若是南宋时候,说不定上百年的女儿红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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