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我为王(校对)第68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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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那人的字,盐氏之女顿时一个激灵,连忙问道:“他是不是还活着,是他让汝来寻我,又给我一条生路的?”
  “并非如此。”督仇却叹了口气,“之前怕阿嫂难过,故吾等袍泽一直不敢坦言,现在就将一切统统都告知你罢。豫让已经死了,死于长平之战,埋骨少水之畔,从此世上再无豫伯谦。听弟一言,忘了他,去赵氏领地上安顿下来后,找个好人嫁了,好好过日子罢!”
第942章
刑人(上)
  自打来到安邑的那天起,刑人就没有名字,之所以叫他刑人,是因为他谈起过往时,总是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自己是“知氏刑余之人”。
  于是大家便都叫他“刑人”。
  每个见过刑人的人,都会对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一是因为一大片红色的疮包密密麻麻地分布在他脸上、脖子上,从这可怕的容貌里根本看不出年岁,只能从颔下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推测,至少四十多岁了罢;其二是他断了右手,整个手掌从肘下不翼而飞,只留一只空袖子随风飘扬。
  众人猜测,大概以前知氏掌权的时候,他真的受过刑,至于犯了什么罪就不得而知了。
  在知氏灭亡后,刑人获得了释放,刚好碰上赵魏韩瓜分新绛之民,他就迫不及待地从新绛跑到安邑来了。
  问他为何要来安邑,刑人的回答很简单,他憨笑地说道:“安邑有吃不完的盐。”
  “这是饿盐饿坏了,才长成这副鬼样的?”此言惹得众人大笑。
  魏氏接纳新绛民众的最初几年,倒也择人善用,各尽其才,不过像刑人这种又丑陋,又没门路,也无过人本领的,来了以后分到的事是在街上拾灰,也就是打扫屎尿垃圾。因为魏氏凡事都喜欢效仿赵氏,赵氏将邺城的卫生搞得有声有色,魏氏也想让一向有肮脏之名的安邑干净点。
  可实际上与同时代其他人口密集的城镇一样,安邑就是一个大垃圾窝,尤其是夏天,简直满街都是臭烘烘的味道。
  刑人就穿一身短打,卷着袖子,下手去掏水沟里的垃圾,有时贵族的马车飞驰而过,从水洼里溅起一片水花,将刑人全身都浇透淋湿,他也不愤怒,只是一脸茫然,直到马车走远后,他什么也没说,弯下身子用仅剩的左手将热腾腾的马粪铲走。
  他就这样干了整整两年拾灰,终于因为业绩出众得到了升迁,从街巷登堂入室,到魏氏的一个小官署里做涂厕之人……
  ……
  比不了邺城的百步一厕,五十步一溷,安邑的厕多只供官吏使用,厕里挖个大坑,深不见底,上面盖上木板或者石板,留出一个或大或小的洞,人就蹲在洞的上方解决。
  这种洞绝对不是什么细小的洞,因为公元前581年的一天中午,晋景公品尝新麦之后觉得腹胀,便去厕所屙屎,不慎跌进粪坑而死……
  作为官署内的厕,自然不能像外面的溷一样放任肮脏,所谓的涂厕之人,也就是平日打扫厕所的人。
  虽然不用在街巷风吹雨淋了,但依旧是一个下贱的职业,一般人不会乐意做,然而刑人却甘之若饴,在夏天厕内最恶臭难闻的时候,他也只蒙着一条面巾,对扭动的白蛆视若无物地掏粪,冲刷厕所。
  一次他出来时正好撞见巡视官署的魏氏计宰令狐博在群臣簇拥下来厕所方便,众吏看到刑人出来,都纷纷捏着鼻子,摆手驱赶他,因为他闻起来真像是从粪坑里爬出来一样。
  “一身屎尿味儿,休要靠近有匪君子。”
  令狐博却对这个兢兢业业的刑人有点兴趣,随便问了他几句,夸他打扫的厕干净。过了半个月,或许是因为令狐博的原因,刑人获得了又一次升迁,这一次,他得以进入魏氏府邸,职业依然是涂厕。
  “此人忠厚老实,只怕是久在厕中不觉其臭了。”令狐博如此对魏驹说笑,魏驹倒是没在意,他还来不及在刑人打扫过的厕所放水,就远赴河西,然后一头扎在那里了。
  他当时没有觉察到,刑人在看他时,那恭谨畏惧目光背后的冰冷……
  ……
  魏氏的府邸很大,占了安邑的五分之一,魏人喜欢称之为“魏氏之宫”,里面的卫生与城内相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底下,亭台连绵,从虞夏时代便存在的高台起伏,囿苑遍布。
  相对而言,厕所也比较多,刑人的工作量大了两倍之多,不过他只轮得到打扫外院里府吏、竖人、女婢们常用的厕,内院却连进都进不去。
  直到今年夏天,因为内院的厕所堵塞,众人无计可施,才不得不搬“经验丰富”的刑人去处理。
  魏氏在宴请宾客的殿堂外建造一座仿赵式的新厕所,设计冲水式的坐便器,在座便器的正后方墙上凿出了一条冲厕的水管,蹲位旁边还有石质扶手,设计相当人性化。这种厕里还有小干枣,可以让人塞住鼻子,更有两婢持香囊伺候于外,引导如厕完毕的客人进入厕所旁配套的“浴室”,方便贵族方便后沐浴净手,然后换上新衣服,继续去赴宴,大快朵颐。
  刑人很快就疏通了这个厕所的管道,还因此得到了家老的夸赞和赏赐,从此以后,他就专门负责内院的厕所了。
  内院是魏氏家主和其亲密家眷,以及各种重要宾客生活的地方,魏曼多又极其多疑,故而五步一岗,十步一哨,盘查十分严格。
  对于刑人的身份和来路,魏氏家老也是观察过一段时间的,但除了他早年的经历无从查证外,倒并未发现什么问题。
  刑人虽然长相丑陋,但却为人谦和木讷,打不敢还手,骂不敢还口,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否则也不会做些拾灰涂厕的活计了,说白了就是个容易被欺负的老实人,在家老试探时,还很满足地说这活虽污,却不必风餐露宿。
  “看来是个没什么志气的人。”家老对他轻视了一层,在发现刑人特殊的爱好后,他就更加放心了。
  刑人没有家人,他的爱好,大概就是酒和女色了。
  不过因为胆小,刑人对魏宫里的女眷,那是看都不敢看一眼,魏氏的夫人等路过时,他的头紧紧贴在地上绝不抬起来,对于同处一院的女婢们,他也不敢去撩,或者是因为长相太丑自渐形秽,或许是一旦咧着笑靠近女人,就会被她们皱着眉躲开。
  总之,刑人每个月向家老请求出门一次,理由是会友人,可家老让人跟踪过,刑人的去向,是安邑的女闾,而且还是在最混乱的里巷内的女闾。那种女闾档次最低,只有一身汗臭的劳力者才会去的,二十钱就能来一次。
  那里的女子多是年老珠黄,眼斜嘴歪,或者本身就有病的,不过像刑人这种下贱的丑汉子,也就适合那样的消费。每次去,他都会寻个女人,灭了灯发泄一通,然后喝的酩酊大醉地回来。
  如此再三,家老便放心了。
  一个欲望如此明显,如此不中用,如此没有志气的人,涂个厕而已,不可能会出什么问题的。
  晋侯午二十二年十月十日这一天,和往常一样,刑人向魏宫家老申请外出,家老心不在焉地同意了。
  按照往常的路线,刑人出了魏宫后,从市肆边经过,虽然那场混乱已经过去近十天了,魏氏的神经依然紧张。守在市肆口的魏卒会把每个可疑的人都拦下来盘查,但为首者认识刑人这张脸,何况他还有魏氏之宫的腰牌,于是便皱了皱眉,挥手让他过去,根本没有人正眼瞧一下。
  刑人瞧了瞧地上还没被擦干净的血迹,踏过它们,抬起眼望去。
  他看到城市、街道、巷弄,以及远方的城墙,在这虚伪的繁荣背后,是冬日下凋零的原野,被蝗虫吞噬一空的农田和只剩下枯枝的森林,还有水深火热的魏氏之民。
  不过安邑的女闾已经重新开张,外面是酒肆,看中了酒娘就可以拉着到后面快活,这些酒娘多是粗桶桶,或者满脸雀斑,但对于刑人这种如饥似渴的单身劳力者而言,是女人就行。
  不过他今天却没有着急进去,而是突然拐入一个小巷,走到一间看似废宅的地方,用层次分明的声调敲了四下门。
  等第四下声音结束后好一会,门终于开了。
  轻侠督仇手里拿着柄剑,冷冷地看着刑人,脸上闪过一丝厌恶,示意他进来,随后伸头出去瞧了瞧,这才将门合上,然后对刑人不客气地说道:“豫让何在?他不是在信中说,只要我替他安顿好妻子,他便亲自来见我……”
  “没错,他是亲自来了。”
  沙哑的声音,像是喉咙里夹杂沙子一样,刑人抬起头,笑而不语,眼神却从憨厚茫然,恢复了昔日的几分神采。
  督仇猛然反应过来,他呆住了,将刑人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位有泪不轻弹的轻侠竟泪流满面。
  “伯谦,你……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
第943章
刑人(下)
  长满蒿草的废院里,曾经的袍泽挚友相对而坐,相顾无言,督仇几乎认不出这是“豫让”,最后还是他先挑起话题。
  “你告诉她我死了么?”
  “只说你埋骨于少水之畔,让嫂嫂休要再记挂。”
  “足够了,如此一来,我便没有后顾之忧了,只是她得好好哭一场,真是对不住她。”自称豫让的人笑了笑,似乎真的放下心来。
  督仇实在忍不住,便问道:“伯谦,当时十面重围,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少水一战,吾等突围失败,被团团包围,主君中箭身亡,临死前让我护着他的首级,还说若是实在保不住,就用这头颅去换取一场富贵……我岂能如此?便将主君死后争抢他首级的人统统杀死,又将其便安置在崖边的洞穴里。赵氏捉住了我,赵无恤为了显示他的宽容大量,让我献出首级,他便释放我。我不从,他便将我囚禁起来……”
  豫让陷入了回忆中,当时他的整个右手肘都断了,血虽然止住了,但伤口却迟迟不好,不断渗出血液和浓汁,火辣辣地痛。即便赵无恤让灵鹊医者来给他治疗,用火烧封了伤口,涂上了药,用麻布绷带牢牢扎紧,但日日夜夜,豫让仍然能感到焰苗舔噬手臂的刺痛,感到不复存在的指头在烈火中枯萎。
  到后来,他的右眼肿得睁不开,手臂附近的血肉都已变质,必须切除,最周全的办法是把手臂整个截掉……
  截肢手术的当天,豫让痛苦的嘶喊响彻整个军营,等一切结束后,他只保了上臂,从此只能靠左手生活。
  “失去了右手的剑客,和废人没什么区别,你恐怕想象不到,左手会这么没用,握剑时差点插进了自己的大腿上,我的一身功夫全废了。所以我没有说谎,从那天起,原先的豫让就死了,他凭剑而活,死于剑下。”
  “至于你面前这块血肉,被唤作刑人,而非豫让。”
  “但你没死,你还在这,心念结发之妻,还传消息让我去寻她救她。”二人一同在知氏效力时,豫让曾不止一次救过督仇的命,他们是莫逆之交,豫让最先想起的是自己,这让督仇十分自豪。
  但他却仍然不解,豫让为何会消失这么久,还对苦苦等他五年的妻子如此决绝。
  “伯谦,你既然在少水大难不死,就应该回家带着妻子远走高飞,可你这些年又在做什么,为何杳无音讯?”
  “我有务必完成的事情要去做。”豫让叹息道。
  豫让一家祖辈都是范氏的家臣,他从出生起便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在父辈们认为豫让足够大,能握住剑的那一天起,就开始训练他战斗,为了家主而战斗。豫让明白自己家臣的身份,也从没让他们蒙羞,但他付出了忠诚,却没有得到尊重作为回报,先后服侍过的范、中行二卿都待他如犬马、草芥,豫让也视之为路人,他才不会将宝贵的忠诚交给这样的人。
  当时的他,既无土地也无财富……唯有一把剑相随左右,总而言之,那时他的生活很悲哀,先是被挑选为刺客,在刺杀失败后被冷落,扔到边境自生自灭,与戎狄苦战,不打仗时,便喝酒寻乐,醉生梦死。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还,他的生命是用鲜血与浊酒写就的。
  直到他投入知瑶麾下,这种情况才得以改变,终于有一位认可他信赖他的主君。
  豫让忠诚效力,感受由此带来的自豪;他拥有了富足的生活,迎娶了中意的妻子,在战场上也努力战斗,从胜利中获取喜悦。但这一切都在长平之战结束了,知瑶死了,死在一场阴谋的背叛下,从此豫让再度成了无主的犬马,驱使他前进的不再是忠诚和荣耀,而是仇恨。
  君死臣辱的仇恨,那是滋养他拖着残肢断臂活下去的食粮,那是让他生命之火继续焚烧的燃料。他期望杀死仇人,看到仇人的血染在自己的剑上,赵无恤,魏曼多,魏驹,韩虎,在豫让看来,这些人都该死。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说己者容,知氏君子知我,我必为之复仇,以报知己之恩,纵然身死,魂魄去黄泉见了他,也可以无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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