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烟云(精校)第5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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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先让王校尉把他们打残废了。然后你再露头不就得了么?好端端的,给自己找什么麻烦呢!”另外一个年青的面孔紧跟着露了出来,笑嘻嘻地提出建议。
  “这……”孙仁宇哭笑不得。要是刚才不被纨绔子弟们看见,他当然是能躲多久就躲多久。可现在,却没有任由事态继续闹大的道理。只好苦笑几声,冲着提建议的人连连拱手,“多谢两位指点。但孙某好歹也是个县尉,没有看着他们被打死的道理!”
  “你胡说些什么?”几个纨绔大怒,指着孙仁宇的鼻子呵斥。
  “几位公子爷,公子爷!息怒,息怒,听小人解释一句!”孙仁宇急得直擦汗,却不知道该怎样才能让这几位缺心眼儿的家伙认清眼前形势。
  跟在孙仁宇身后的捕头、捕快们见此,心中实在气愤不过。干脆耸耸肩,自行走开,将纨绔们直接暴露在王洵马前。这下,比说什么都管用,纨绔子弟们立刻放过了孙仁宇,一边往远处退,一边冲着茶楼骂道:“哪来的乡巴佬,多管什么闲事?!再啰嗦一句,爷爷把你黄子捏出来!”
  “孙子你骂谁?”古铜脸汉子没想到这当口,众纨绔们还敢招惹自己,被骂得登时愣了愣,操着明显的河北口音回骂。
  “爷爷就骂你,怎么了?”纨绔子弟们惹不起王洵,却不怕这个外乡佬,跳着脚反击。
  “好,好,爷爷刚才正看得手痒呢!”古铜脸汉子腾身而起,直接从窗口跳了下来,半空中打了个旋,如同老鹰般扑向几位纨绔。人没落地,脚已经先到,“咚、咚、咚!”接连踹翻了三个,才稳稳地收住了势头。
  “啊——”挨了打纨绔躺在低声惨叫。
  “杀人了,杀人了!当着捕快的面儿杀人了!”没挨打的几个藏在孙仁宇背后,揪住对方的外袍下摆死死不放。“救命,孙大哥救命……”
  “我的天呐!”孙仁宇双手抱着脑袋,直接蹲在了茶楼下。先前出了一个王洵,已经让他头大三尺了。如今又跳下来的外乡汉子,到底什么来头不说,就凭他外袍胸口上绣的那只麒麟,就不是自己能惹得起的级别。(注1)
  他本来长得就不算魁梧,往下一蹲,背后更是藏不住任何东西。那古铜脸汉子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冲上前去,一脚一个,将剩下的纨绔统统踹翻在地。过后还觉得不解气,一边用靴子尖朝肚子上猛踹,一边恶狠狠地骂道:“杀了你们又能怎样?有人养没人教的东西,大不了老子一条命,换你们八个!”
  这下子,不但众捕头捕快们傻了眼,猛然变成看客的王洵也有些发懵。古铜脸汉子虽然没用兵器,下手可比他狠多了。才三两脚补下去,纨绔子弟当中有人嘴巴里已经吐出了血沫来。怕对方再打下去真的弄出人命,王洵赶紧跳下坐骑,拱手为礼:“多谢这位大哥出手相助。这几个家伙虽然仗势欺人,但也罪不致死。犯不着为了他们,耽误了大哥的前程!”
  “我才不在乎什么狗屁前程。这长安城里的官,做着没意思透顶!”古铜脸汉子撇了撇嘴,丝毫不以王洵的提醒为意。“刚才如果不是来不及下楼牵马,我就跟你一道追他们了。先让他们尝尝断胳膊断腿的滋味,然后再跟他们讲道理!”
  “将军息怒,将军息怒。”孙仁宇终于缓过了一口气,双手抱住了古铜脸汉子的大腿。“求求您了,别打了,再打下去,下官和弟兄们的饭碗就没了!”
  “没了到我那去,吃得不比现在差!”古铜脸汉子气哼哼地回应了一声,终于收住了双脚。“你也真是,这么窝囊的县尉,有什么可留恋的?装孙子有瘾是不?”
  孙仁宇无言以对,摇着头叹气。古铜脸汉子四下看了看,又冲着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纨绔补了一脚,冷笑着道:“记住了,今天打你们的,是平卢左卫将军史朝义。你们哪个不服,尽管让家人找老子的麻烦。趁着老子这几天就住在京城。别太晚了,太晚,老子就没功夫赔你们玩了!”
  注1:唐代武官常服外有装饰刺绣,称为袍花。胸前刺绣麒麟者为各镇领兵的将军,或者禁卫军首领。
  
  第一章
羽衣
(五
下)
  
  “完了,几个家伙今天这顿揍肯定白挨了!”听古铜脸汉子自报家门,众差役忍不住悄悄咧嘴。
  由于皇帝陛下偏执地认为胡人性格忠厚,所以北方几大边镇主帅或多或少都带有一些异族血统。如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出身高句丽,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出身突厥,范阳三镇节度使安禄山则出身于万里之外的康胡。(注1)
  三人之中,以安禄山地位最为尊崇,一人身兼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麾下总计拥有部众近四十万。兵骄将悍,行事蛮横。非但地方的各级官员被他欺负得有苦说不出,就连当朝宰相李林甫,见了安禄山本人也要客客气气,唯恐不小心惹恼了他,无端生出什么是非来。
  而古铜脸汉子既然自称为平卢将军,必为安禄山的属下。再联想到他的姓氏,此人的来历也就呼之欲出了。
  不管孙仁宇等一众差役如何目瞪口呆,古铜脸汉子史朝义大步从纨绔子弟们的身体上踩过,来到王洵近前,抱拳为礼,“久仰明允兄大名,一直想找个机会见见你。没想到今天在这里碰上了!”
  “久仰,久仰!”也许是因为喝醉了的缘故,王洵的反应明显慢了半拍,嘴里说着客套话,脸上的表情却极为牵强。
  史朝义摇头而笑,转过身去,冲着自己刚才跳下来的那座茶楼大喊,“小颜,还不赶紧滚下来给老子引荐。你再不露面,明允兄弟恐怕还以为我在忽悠他呢!”
  “来了!来了。我可不像你那么皮糙肉厚,从二楼跳下来也不怕摔断腿!”刚才与史朝义一道煽风点火的年轻人小跑着从茶楼底层闪了出来,整顿衣衫,冲着王洵笑呵呵地拱手:“明允兄,你的身手可是越来越矫健了!”
  “原来是你!”王洵先前就觉得对方的声音耳熟,此刻定神细看,立刻认出了这张方正中又略带一点玩世不恭的笑脸。“怎么在下每次遇到麻烦时,你都碰巧在场?!”
  “王兄这话就不对了,应该是在下总计来了两次京师,都恰巧看到王兄大展神威!”颜季明笑了笑,立刻连敲带打地还了回来。
  论嘴上功夫,王洵自知这辈子永远不是颜季明的敌手,摇了摇头,把目光转向史朝义,“这位史兄……”
  “他乃平卢兵马使史公之子,现在跟我一道在范阳节度使麾下效力。我们两个这次来京师,是奉命押送一批契丹战俘!”颜季明收起笑容,郑重回应。将头转向史思明,他又继续补充,“史大哥,这位就是我多次跟你提起过的王明允,开国郡公王蔷之曾孙,曾一个人空手击败三名刺客!”
  “等着你,热乎包子都晒凉了!”史朝义明显读书不多,说话时总带着一些方言俚语。但这种习惯丝毫不给人土气的感觉,配上他那大咧咧的模样,反而令王洵觉得亲切。
  “我现在是文官,自然得小步慢走!岂敢跟你们两个武夫相比!”颜季明白了他一眼,笑着调侃。
  “拿着刀子写字的文官?”史朝义微笑着耸肩,摆出一副我还不知道你小子底细的神态。
  “当然,难道只许某些人以笔为刀,就不准颜某以刀为笔么?”
  几句调笑话说完,登时将三人之间的距离拉得更近。史朝义看了看被差役们架在肩膀,一个个鼻青脸肿的纨绔,再看看周围躲躲闪闪却不肯离去的人群,耸耸肩,笑着提议:“既然是难得碰到一起了,咱们干脆找个地方喝杯酒吧!长安这地方我人生地不熟,刚好有些掌故想找人请教。”
  明知道对方后半句说得完全是客气话,王洵却没法拒绝,略作沉吟,笑着点头,“那好,附近就有一家酒楼,我跟里边的掌故还有些交情。让他整治一桌地道的长安风味,估计没什么问题!”
  “是临风楼么?”颜季明的兴致立刻被勾了起来,“明允兄能否让掌柜的打开当日咱们聚会的那个雅间。或者,留有张探花墨宝的那间亦可。昨天我就想带着史兄去,掌柜的却推说房间都在一个月前就被定走了!”
  这个问题倒难不住王洵,临风楼的大部分股本都是他家所出。最受文人墨客们青睐的两个雅间,也完全是他一手造就。当下,点头答允,将坐骑丢给小厮王祥,命其头前去准备。自己举步与颜季明、史朝义二人同行。
  那临风楼掌柜听闻东家要摆宴请客,岂敢再推三阻四?当即命伙计们打开了轻易不肯让人进入的二楼雅间,摆出当日李白用过的酒盏,高适握过的筷子,岑参拍过的矮几,崔颢坐过的鹿皮,将一道道风行于长安的珍馐陆续端了上来。
  颜季明出身书香门第,讲究的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对每一道菜肴都非常有鉴赏力。非但能够自己大快朵颐,捎带着还能以半个主人的姿态,向史朝义介绍一些名菜背后的掌故。而古铜脸汉子史朝义,则显然接受不了这种过于精细的吃食,每道菜送到面前后只是懒懒的挑上几筷子,便开始大口大口地喝酒了。
  王洵见对方瞳孔灰中透黄,猜到此人必定是汉化的胡儿。拍拍手,笑着叫过伙计,“我今天饿了几乎大半日了,这种吃法几时才能吃饱?赶紧让厨房烤只母鹿来,不必烤得太老,有三四成火候即可!”
  史朝义闻听,登时眼中就是一亮。待几个伙计用铜盘抬着一头半熟的母鹿入内,更是食指大动。当即举起酒盏,大笑着说道,“多谢明允老弟对我这个粗人多加照顾。切鹿的事情,就不必劳烦伙计们了吧。咱们兄弟三个围将过去,自己动手,边吃边聊,岂不是更是痛快!”
  “理当如此!”王洵点点头,笑着起身。
  “焚琴煮鹤!”颜季明白了史朝义一眼,低声抗议。却无法以一人之力与其余二人强拗,只好端了酒盏,磨磨蹭蹭地走了过去。
  长安城内,原本就有很多投降过来的突厥贵胄居住。所以厨子们烤鹿烤得极其地道。表面上金灿灿油汪汪,一刀子下去,贴着骨头处却能带出新鲜的血津来。史朝义年龄看上去比其二人长上几岁,便理所当然做了持刀者。先将鹿头前额处的肉切了,摆到盘子里敬给此间主人王洵。然后又将鹿背处最细嫩的肉切下一条,笑着送到颜季明面前。
  这是标准的胡人礼节,王洵和颜季明都约略有些不习惯。但同时也都念在史朝义为人豪爽大气的分上,笑着用双手将盘子接了。见新老两位朋友如此照顾自己,史朝义愈发感到高兴。端起酒盏,引吭高歌,“苍狼子孙,雄鹰为伴。四野无际,群山连绵。天高万丈,鹰翔其上。山立千仞,狼嚎其巅。白云遮不住雄鹰的眼睛,青山挡不住苍狼的视线……”
  调子是突厥人的长调,歌词却是翻译成了汉家文字,无论韵脚和意境,都无甚可取之处。但听起来却别具一番苍凉滋味,隐隐还透着几分无法折服的骄傲。王洵是第一次听到这种原汁原味的祝酒歌,不觉将杯中的酒喝了个干干净净。见史朝义还没停下来的意思,赶紧又命伙计给自己斟满了一盏,端在手里大口品味。
  接连喝光了三盏葡萄酒,史朝义才终于把一首祝酒歌给唱完了。喜欢王洵喝得痛快,自己也举杯陪了两盏。然后用刀子割了一块带着血津的鹿肉,边吃边道:“痛快,今日真是痛快。没想到来了长安,还能遇见明允这般豪爽人物。此番即便半点赏赐都替安伯父讨不到,也不虚此行了!”
  “岂止是不虚此行!”听不得相交多年的好朋友猖狂,颜季明笑着调侃,“你坐在李白写诗的地方,高歌一曲。日后凡是到临风楼喝酒的人,提起李白诗,必然也会提起你的歌。真是星月辉映,相得益彰!”
  “小颜休要戏弄我!”跟颜季明混得已经无法再熟了,史朝义直接唤着对方的姓氏抗议,“我不过是个老粗,怎配跟谪仙相提并论。只是觉得跟明允一见投缘,所以拿一首歌来助兴而已。待会儿咱们走了,掌柜的估计要命人连洗五遍地,才觉得洗干净了这间屋子里的俗气!”
  “那倒不至于!”很欣赏史朝义的坦率,王洵笑着摇头。“追究诗之本源,想是古人一时兴起所唱。只求唱得痛快,有感而发,直抒胸臆即可,未必非得合辙押韵,也未必非要字字珠玑。史兄刚才那一曲,恰恰符合此道。”
  “有感而发,直抒胸臆!这句话说得好。我喜欢!”史朝义毫不客气,立刻全盘接受了王洵的恭维。
  “呸!”颜季明气得差点没把一口酒全喷在自家衣服上。想要出言反驳,却突然发现王洵的话根本无从驳起。‘四诗’当中,的确有许多直抒胸臆的经典。比如“上邪,我欲与君相知,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类,分明是个女人发的毒誓,粗鄙之处,并不比史朝义刚才唱得长调强上多少。(注2)
  注1:安禄山的父亲为来历不明的西域胡商,母亲为突厥巫女。其本名为轧荦山,与亚历山大同音。
  注2:四诗。《诗经》的四体:《风》﹑《大雅》﹑《小雅》﹑《颂》。
  
  第一章
羽衣
(六
上)
  
  好不容易见颜季明吃一次瘪,史朝义心中大乐。干脆故意找一些离经叛道的话题跟王洵闲聊。而王洵本来就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别的本事没有,曲解古人意思,牵强附会地信口胡说可是其长项。最近又憋了一肚子愤懑无处发泄,借着三分酒意,居然把几个话题引申得头头是道。
  越聊,史朝义越觉得与对方相见恨晚,端起酒盏,大声提议:“来,咱们再喝一轮。为了明允今日的话!也为了今日能跟明允一道打架喝酒!”
  “干!”王洵也觉得跟史朝义聊得非常投缘。举起酒盏,一饮而尽。
  见到这两个家伙臭味相投,颜季明只好捏着鼻子赔了一盏。喝过之后,立刻抢在史朝义开口之前,笑着询问:“今年春闺已经结束,不知道结果出来没有?上次在这里吃酒时,我隐约听闻两位秦家哥哥准备入场应考。以他们的才学,想必不会被轻易埋没吧!”
  “不清楚。我也好久没见到他们兄弟两个了!”王洵摇了摇头,言语中隐约带着几分失望。“榜还没放出来,但他们两个都是读书的料子,结果应该不会太差!至少,看在他们父辈的分上,考官不敢轻易废了他们的卷子!”
  自从上回在临风楼设宴款待周啸风等人之后,秦家兄弟就开始闭门读书。随即,宇文至随着封常清去了安西,马方进入东宫做了太子身边的千牛备身。往日几乎朝夕不离的一众好兄弟,如今互相之间想见一面都很难了。很多年轻人在成长阶段特有的话题,王洵也再找不到合适的人分享。弄得他心中的孤独感越积越深,即便走在人群当中,也怀着几分形影相吊的滋味。
  “哦!”颜季明愣了愣,轻轻点头。他并非真的关心秦氏兄弟的考试结果,而是想借机将话题引开,不再让自己的耳朵受王、史二人的荼毒。此刻见王洵眉头隐隐中带着一股郁郁之气,便动了开解的心思,很快又笑着补充了一句,“莫非明允兄也想下场一试么?以你的现在的情况,想必不屑于明经。而考策论么,亦不急在一时。”(注1)
  大唐科举项目繁杂。经史、算学、策论、律法均在可选范围之内。但难度最大,出来后也最受朝廷重视的,却只有策论。故而民间有云,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说的便是明经科考取容易,策论科出头艰难。
  然而通过了策论考试,至少能有资格候补县令的空缺。考中明经科,却只能在各部衙门或者地方上誊抄公文,做一辈子抄书匠了!
  王洵年龄还不及弱冠,已经获得了六品武职,再去考明经科当然没任何意义。若是跟秦家兄弟一样去考策论,则功底又太差了些。好在他这个人虽然嘴巴上嚣张,心里却甚有自知之明,见颜季明误解了自己的意思,摇摇头,笑着道:“考进士,这辈子我估计是没指望了。甭说布局谋篇,光揣摩题目的意思,就足足把我憋死在考场当中!”
  “考进士有那么难么?连明允这种大才都不敢下场?”听二人说到科考,史朝义忍不住插嘴。在他所认识的人当中,论书读得多,颜季明当属第一。论才气和投缘程度,王洵却还要排在前者之上。
  “我哪里有什么才气!”没想到自己信口胡诌的话都被史朝义当了真,王洵赶紧笑着摆手。
  “明允兄不要过于自谦。你博闻强记,小弟可是由衷地佩服!”出人意料,颜季明反而开始称赞王洵的好记性。
  “就是么?明允若是考不中,只能说考官长了颗歪心眼。”史朝义毫不隐瞒自己对王洵的推崇,大声附和。
  这下,王洵可真的有点儿脸红了。一边摆手,一边笑着解释,“我可是真的不行。两位千万别再拿我开玩笑。秦家两位哥哥的文章我亲眼见过,那境界,恐怕我再头悬梁,锥刺骨地苦读十年,也达不到!”
  “两位秦兄想是在文章方面下过一番苦功夫!可惜上次相处的时间短,没能向他们讨教。”不忍见王洵难堪,颜季明又开始转移话题。
  史朝义却有些分不太清楚有真才实学和离经叛道之间的差别,瞪了瞪一双大眼睛,闷声闷气地说道:“如果连明允这样的人都考不中的话。那些考中的,估计也没什么真本事,光会死啃书本而已!这种考试,有还不如没有!”
  “你这话有点道理,但不一定全对!”颜季明见史朝义一个劲儿的胡搅蛮缠,摇摇头,笑着给他讲解,“当年咱大唐高祖皇帝推行科举的目的,为国家选取贤能只是其中之一。更重要的是,通过科举,可以让士族庶民都看到一个改变前途的希望。而不同出身的人站在同一个朝堂上,也能使得决策者可以听到不同方面的声音,在做决策时能顾及到士庶两方的利益。不至于太偏颇,再闹出何不食肉糜的笑话!”
  这个解释很到位,但显然超过了史朝义的理解能力。后者眨巴了半天眼睛,也没把其中精髓吃透。反而很不服气地强辩道:“若考上的人没什么真本事,又怎能做出长远决策来?!还不是一样的稀里糊涂?弄不好,反而耽误了皇上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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