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枭雄(精校)第119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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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正中间的一座小院里,同样地也是灯火通明,在正中的一间客堂内坐在几人,正中间坐着一名带发修行的女居士,年约四十余岁,但头发已经花白,穿一件洗得发白的比丘袍,从她眉目之间还可以看到年轻时的美貌和端庄,她姓沈,俗家名沈婺华,出身江南吴兴沈家,十六年前她曾是陈后主的皇后。
  贵妃张丽华得宠,使她冷寂居于深宫,当太子陈胤被废,陈后主重立张丽华所生长子陈深为太子后,沈婺华便绝望了,在宫中一心向佛,不久,隋军灭陈,隋军攻入皇宫,沈婺华在一片混乱中被心腹侍女花莲救出皇宫,她们逃去了衡山,利用衡山行宫创立了南华宫,自称南华居士,收养了三百名无家可归的南朝遗孤,在衡山一住便是十六年。
  昨天上午,她带着外孙女刚刚入京,这次进京,她是听说从前的丈夫陈叔宝已到弥留之际,特地赶来京城见故人最后一面。
  这家万春茶庄是她收养的一名义子所开,义子姓袁,是原太子詹事袁宪之子,名叫袁思祖,此时,袁思祖就坐在下首,他年纪约二十五六岁,皮肤偏黑,身材中等,一双眼睛格外有神,显得他精明能干,这座茶庄便是他名下的资产。
  而坐在他对面,则是一名三十余男子,看起来身体不是很好,脸色苍白,一脸病态,不过今天晚上精神倒还不错,这名男子名叫程南,但程南只是化名,他真实身份却是前陈朝皇太子陈胤,陈朝覆灭后,他作为战俘被一同押送到京城,寓居京城十几年。
  刚开始那些年,隋朝官员将他监视非常厉害,他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监视,但随着时间推移,人们已渐渐淡忘了陈朝,对陈胤的监视也日益松懈,开皇十七年,他已经成为一个普通平民,没有人再关注他。
  现在是仁寿四年,在官府的档案中,他应该在开皇二十年病逝了,事实上他并没有死,而是化名为程南,在江南和京城一带活动。
  陈胤一直念念不忘故国,他在开皇十二年创立了一间学堂,叫南华学堂,和他母亲沈婺华创立的南华宫同名,专门教授南朝汉人礼仪。
  他以交流礼仪为掩护,联络了不少陈朝旧臣和陈朝大户人家,渐渐地,他们便有了共同的目标,开皇十七年,当他被解除监视后,他们便正式成立的南华会,意思是南方华族之会,以光复陈朝为己任,陈胤出任会主。
  经过数年发展,他们的势力已渐渐扩大,主要以经商为掩护,在杭州、湖州、泉州、明州、洛阳和京城,都有他们的势力,这座万春茶庄其实就是他们在京城的据点。
  当年,沈婺华收养了三百名无家可归的南朝遗孤,随着这些遗孤渐渐长大,他们大部分都成为南华会的骨干成员,这样一来,沈婺华便成为了南华会的重要人物,再加上沈婺华是原陈朝皇后,宽仁良善,身居俭约,极被南朝士民敬爱,尽管沈婺华本人并没有加入南华会,她却成了南华会的精神领袖。
  沈婺华知道南华会之事,她既不支持,但也反对,不过她对南华会扶助孤寡、救助儿童、开药店济世救民等等这些善举却非常赞赏,她也就默认了南华内部视她为精神领袖。
  “母亲,这位老先生,你还认识吗?”
  陈胤正在给沈婺华介绍一名年约五十余岁,相貌清雅的老者,沈婺华注视他半晌,忽然道:“你莫非是王僧辩之子王頍?”
  王頍扑通跪倒在地,泪流满面,“皇后娘娘,老臣正是王頍!”
  王頍便是杨谅谋士,杨谅投降后,他带着儿子从太原城脱逃,又被熟人出卖,儿子被杀,追兵四处搜捕他,情急之下,他杀死一名樵夫,对换了衣服,又将樵夫脸打烂,诈死脱逃,追兵误以为他已死,便将樵夫人头割下,送入京中请功。
  王頍已改名为王默,躲在陈胤府中,陈胤给沈婺华讲完他的遭遇,沈婺华轻轻叹了口气道:“既然王頍已死,那以后你就叫王默,我不希望你再死第二次了。”
  王默点头,他和萧摩诃也是南华会的核心成员,他们二人计划借杨谅之兵光复陈朝的计划落空,萧摩诃被杀,王默无法再公开露面,只能成为陈胤的军师,替他出谋划策。
  沈婺华眉头一皱,“怎么出尘还不回来!”
  “姑祖母,我早回来了!”
  沈婺华话音刚落,门外便传来了外孙女甜美的声音,紧接着,一个身材苗条,俨如出水芙蓉般的清丽少女便出现在门口,这是妞妞买完东西回来了,其实她一个时辰前就已回来,躲在房间里,仔仔细细看杨元庆给她买的首饰,又一件件试穿买的新衣裙,又戴上首饰,每一样东西都让她欢喜,她一心想给姑祖母看一看。
  陈胤等人见张出尘进来,便知道她们祖孙有话要说,就对众人使了个眼色,众人连忙起身退了下去。
  沈婺华是妞妞母亲沈秋娘的小姑母,沈秋娘带妞妞逃回江南后不久,妞妞便去了衡山,拜沈婺华的贴身侍女花莲居士为师,沈婺华本身不会武功,但她的贴身侍女花莲却武艺极为高强,在乱军中救沈婺华出皇宫,沈婺华便认她为妹,两人同住南华宫,花莲自称花莲居士,四年前收妞妞为关门弟子,教了她一身高强武艺。
  花莲居士本人也不是南华会人,但她所收的十二个徒弟却全部都是南华会成员,也包括妞妞,妞妞的父亲就是陈朝大将,被史万岁所杀,当她得知,南华会的成员几乎都是和她一样的陈朝后人,是为了复兴故国陈朝,她便在一年前毫不犹豫加入了南华会,这也是她父亲留给她的遗言:‘女儿亦巾帼,重复旧山河’。
  沈婺华却不是很赞成妞妞加入南华会,沈婺华父母已去世,几个兄弟姐妹也在战争中死去,只剩下沈秋娘唯一一个侄女,又只有妞妞一个女儿,所以她对妞妞也格外疼爱,她希望妞妞能够嫁个好人家,平平安安度过一生。
  她拉妞妞坐下,见她手上拿着一张白狐皮毛,便笑道:“这是哪里来的?”
  妞妞将白狐皮毛给姑祖母围上,笑道:“我不是给姑祖母说过吗?我有个元庆哥哥,我今天见到他了,这就是他孝敬你的,姑祖母,暖和吗?”
  沈婺华出身皇后,这种珍贵的毛皮,她年轻时也有过,更重要是她修佛多年,对这种身外之物看得很淡了,不过妞妞的孝心却让她很高兴,她笑呵呵道:“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他孝敬你娘的,他不是一直在边塞吗?哪里会知道我?”
  “没有呢!这是他给姑祖母的,他给娘的礼物是一对碧玉手镯,姑祖母,你要不要见见他。”
  沈婺华对自己这个孙女的心思了如指掌,她慈爱地抚摸妞妞的头发,点了点头,“我是很想见见他。”
  ……
  祖孙二人在内屋低声说话,这时一个穿着黑色武士袍的男子快步走进房间,他正是妞妞的大师兄张仲坚。
  张仲坚今年二十五岁,比妞妞大十岁,他的师傅除了花莲外,七年前他又拜一名武艺高强的昆仑奴为师,四海游历,当他今年初再回南华宫时,他的武艺之高强,让所有人为之惊叹。
  张仲坚十分喜欢他的小师妹,尽管妞妞还是他的远房族妹,但这并不妨碍他对妞妞的喜爱,妞妞昨天刚进京城,今天他本想带妞妞去买点东西,不料妞妞却去了杨府,又遇到了杨元庆,令他心中颇为沮丧。
  他深深看了一眼里屋的妞妞,发现她已经换了一身颜色鲜艳的新裙,心里有些黯然。
  “晋王的情况怎么样?”陈胤有些急不可耐地问他道。
  不仅是陈胤,其他几人都同时神情紧张起来,张仲坚摇了摇头,遗憾地道:“晋王平安无事,我们没有射伤他。”
  陈胤失望地坐下,昨晚本来可以得手,但晋王车上有一个高手,及时把他救了。
  他叹了口气,对王默道:“我估计这次刺杀他失败,想再杀他,就很难了。”
  王默神情凝重,刺杀晋王是王默的策略,目的是为阻止晋王入主东宫,让齐王为太子,齐王杨暕荒淫好色,看似精明,实则昏庸,如果将来杨暕登基为帝,天下必然大乱,那么南华会重建陈朝的机会便可以到来。
  天下已分裂几百年,朝代变换如走马灯似地更迭,几百年的时间已让天下人形成了一个思维定势,隋朝也不过是短暂统一,很快又会分裂,又会出现南北数十朝代的更迭。
  包括陈胤等人也一样,几百年的南北分裂,使他们和北朝人之间有着深深的隔阂和仇恨,几十年前发生的侯景之乱,正是野兽一般的北朝胡人,几乎将建康城的男人杀绝,女人吃尽,士族皆遭屠戮。
  侯景之乱仅仅过去只有五十年,南朝士族对北朝胡人的仇恨和恐惧,已经刻进了他们的骨子里,南朝士族对北方汉人同样也瞧不起,北方胡汉混杂数百年,他们的血液早已不再纯洁,他们从来都认为,真正血统纯正的汉人是在南方,也就是南方的华族。
  这就是他们要取名为南华会的缘故,南方华族之会。
  王默沉思了片刻,便问:“昨晚救晋王的高手是谁?”
  “他动作太快,黑夜中看不清楚相貌。”
  张仲坚想了想又道:“我听说最近晋王和一个叫杨元庆的边塞军官关系颇为密切,此人也是杨素之孙,估计就是他。”
  说完,他迅速地瞥了一眼房间里的妞妞。
  ……
  “杨素的孙子,莫非杨素已支持晋王?”陈胤眉头一皱问道。
  “应该和杨素无关。”
  张仲坚是齐王杨暕的首席供奉,他比较了解内情,“杨素的嫡从孙杨嵘还在为齐王做事,也可以解释说杨素支持齐王,实际上,孙辈的事情和杨素毫无关系,他现在在洛阳,也不管晋、齐之争。”
  “这个杨元庆我倒了解一点情况。”
  旁边王默道:“在杨谅起兵时,他也参与了对杨谅的战争,在幽州和代州立下大功,此人有奇谋,善打仗,所以晋王才会笼络他,不过此人不足为虑,不要太放在心上。”
  陈胤背着手走了几步,他又问王默:“那以先生之见,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现在什么都别做,虽然刺杀之事没有闹大,但并不代表他们不调查,这个时候我们不能因小失大,不能让朝廷发现我们的存在,所以,我们应停止一切活动。”
  陈胤点了点,“那就依先生之言。”
  他又对张仲坚道:“你速回齐王府,继续从齐王那里探查情报,这些天表现得卖力一点,要让他信任你,把你当做他的心腹。”
  “是!我明白了。”
  张仲坚躬身行一礼,慢慢退下,退到门口时,又深深看了里屋一眼,眼中闪过有一丝失望。
  房间里空无一人,妞妞和沈婺华已经离开了。
  ……
  注:历史上陈后主就死于仁寿四年十月二十日,沈婺华对他之死极为哀痛,沈婺华一直住在京城,直到隋末大乱才逃到南方,出家为尼,法名观音,传说,她就是后来中国女性观音菩萨的原型。
  
  卷五
龙腾虎跃斗京华
第四章
客栈新友
  
  杨元庆送妞妞回住处后时辰已晚,关闭坊门的鼓声已经敲响,再去利人市找单雄信来不及了,他只得在都会市对面的平康坊找了一家客栈暂时住下。
  平康坊是西京城最出名娱乐区,这里酒肆密布,青楼林立,大大小小的客栈在坊内星罗密布,入夜后灯火辉煌,彻夜喧哗,一直到天亮后才会安静下来。
  杨元庆所住的客栈叫‘顺来客栈’,客栈不大,位置偏僻,却很干净,别的客栈门口所挂灯笼都是污垢满身,惟独这家客栈的灯笼擦得干干净净,杨元庆注意到了这个细节,所以他选这里,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大部分客栈都已客满。
  贫文富武,来京城参加武举的各地武人大多家道殷实,他们对京城平康坊早就倾慕已久,来平康坊喝酒,进平康坊泡妓,回家后也有吹嘘的资本。
  就是这家位置偏僻的‘顺来客栈’,也基本上客满了,杨元庆运气很好,还有最后一间上房。
  “客人运气很好啊!这间上房的客人刚刚被我们赶走,要不然我们也客满了。”
  一名伙计打着灯笼在面前带路,不忘给杨元庆介绍附近的寻欢处,“我们客栈虽偏一点,但向前再走二十步,就是梨花院,客人,那里可是好地方啊!小娘儿长得俊俏,床上更是风骚,你就给她们说,是顺来客栈的小李子介绍来的,保证价格不欺你。”
  “你们为什么把客人赶走?”杨元庆只对他前半部分话感兴趣。
  “唉!那家伙在梨花院把钱花光了,没钱付房钱,被掌柜赶出去了,最鄙视这种住店没钱的人,对了,客人,我们这里的规矩是房钱每天一付,不赊账!”
  杨元庆笑了笑,一边鄙视客人,一边从青楼拿回扣,这个伙计倒是个极品。
  他们走进一间小院,院子里两间客房,正中一间门开着,灯光洒了一院,房内传出的酒气也跟着灯光弥漫在小院里,伙计似乎有点害怕这个住店的客人,他蹑手蹑脚,顺着墙边绕一个圈,走到侧面一间屋前,用钥匙打开门。
  “客人,请进吧!就是这里。”伙计看了一眼旁边亮灯的屋,低声道。
  “你是店里伙计,还怕客人?”杨元庆对他的胆怯着实不理解。
  “那人是老虎,惹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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