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二之商业大亨(校对)第17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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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冯一平写的《我家的猫》这篇作文,赢得了当年县里小学生作文的一等奖,这是他们小学好些年最好的成绩。满校的语文老师对那篇作文都赞不绝口,争相传阅,但是具体写的什么,冯一平现在一点都想不起来。他只记得,当时的班主任,也是他们班的语文老师的评语好像是,“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
  家里养猫也是出于现实需要。
  小时候家里虽然穷,但是仓里柜里还有房梁上,收的东西却不少。稻谷、小麦这两样主粮不说,还有花生、黄豆、高粱、芝麻、兰瓜、番薯等等很多,都很招老鼠,晚上睡觉,经常听到老鼠在各处窸窸窣窣的。
  老鼠夹子要花钱买,而且效果不大,老鼠药用的时候要很小心,而且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最实用的还是猫。
  都说猫是一种高贵的动物,确实是。它高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个方面:
  一是爱干净。猫很讲卫生,没有看到它洗澡,但它总是很干净。每次吃完饭,总会把自己的爪子还有身上黏到饭粒油渍的地方舔的很干净。而且它方便的时候是避人的,结束后,会把排泄物给埋起来。
  二是仪态。虽然生长在平民百姓家里,它走路的时候,总是不紧不慢,不卑不亢,不闻不问,不理不睬的,就像京剧里那些踱着方步的官员。任你如何急切的在叫它,它最多就懒懒的抬头看你一眼,完了还是保持原有的节奏。
  猫从来不会趴在地上,它要么以标准的姿势蹲在地上,要么也占一把椅子,还是蹲在上面。有时候还会跳到灶上,跳到高高的碗柜上,以卧虎的姿态踞在上面。只有在寒冷的冬天,它才会放松一下,慵懒的趴在火塘边的椅子上烤火。
  三是猫很自立。养一只猫,你是很难觉得自己是他主人。它绝不会对你谄媚,不会因为你丢给它一块鱼就对你买萌,朝你摇尾巴。当然,在农村,也只有过年的时候,冯一平才有机会背着父母,丢一块鱼给猫。这时它会叫一声,然后敏捷的跳过来,吃完了也不朝你“喵喵”叫的再要,只会默默的在那蹲一会,还有它就吃,吃饱了,地上的那些鱼刺、肉骨头的,它睬都不睬的。
  更多的时候,家里只能用剩饭喂它,给面子呢它就吃几口,好多时候,是大家吃完了饭,它会叫几声,等到你把饭盛到它碗里,它过去看几眼,然后又跳回到椅子上坐着。然后不知什么时候它就不见了,等到下一餐,把它不吃的倒给猪,再给它盛上热饭,它还是看上一眼,却一口也不动。
  渴了呢,它也不会随便找水喝,跳到水缸上,轻松的抓住水缸边沿,俯下头去,用舌头舔水喝。
  还有,猫绝不会对主人谄媚。你逗它,心情好的时候,它不把这些放在心上,心情不好,它绝对会挠你的。
  当然,它也有分寸,只要你不是很过分,它的爪子不会太用力。
  最后,是猫很大气。晚上的时候,老鼠又出来活动,嗞嗞呀呀的,然后突然发出短促的尖叫,然后归于平静,那是猫在捕猎。然后夜里老鼠出来的越来越少,越来越小心,而猫呢,从来不会向你邀功。
  还有,猫玩老鼠的场景,冯一平至少看了两次。啧,当时,猫猫那风姿,那气度,是会叫人折服的。做一个不太恰当的类比,和孔明七擒七纵孟获差不多。
  从冯一平记事的时候起,家里养的第一只猫,是从外公送来的一只小黄猫,那只猫长大了,有一天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当时父母跟冯一平说,专门有人拿着网子网猫的,那只猫可能被人抓走了。
  第二只猫很有些故事。它不是从别人家里捉来的,可以说是自己送上门来。
  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村里另外一个塆的一户人家,小孩满月,白天请客,晚上放露天电影。在电视没有普及的年代,这是农村少有的现代娱乐,冯一平当然跟妈妈姐姐端着凳子去看。看到中途,一只猫径直跳到姐姐怀里,毫不见外的呼呼大睡,姐姐几次把它放到地上,它几次又回来,散场了还跟着走,撵也撵不走,后来妈妈说,那就带上吧,这只猫就一直跟到了家里。
  那是一只好看的猫,乌黑的毛,光滑的像绸缎,但在胸前,却有一块是纯白的,黑白相衬,很是漂亮。眼珠稍带蓝色,很有神,两腮左右各有三根胡子,很有气度。
  这只猫很神奇。
  那年还没建塆后的新房子,住在塆中的老房子里。因为给妈妈治病,欠了很多债,因此杀的年猪,家里只留下不到五分之一,其它的都卖钱还债。另外只买了些包菜粉丝,精打细算,勉强够够过年吃几天,然后在正月招待客人的。
  那天是腊月二十八,再过一天就大那一年年三十。下午开始,纷纷扬扬的下起了大雪,当时还没通电,是点油灯,不过有窗外的白雪映着,倒是比一般的晚上要亮堂一些。
  晚上的时候,刚招待了一批讨债的人,冯一平和妈妈姐姐准备就着剩菜吃饭,这时大门“吱呀”一声,猫挤开门走进来。姐姐眼尖,回头看了一眼,看到它好像拖着什么东西,放下碗筷过去一看,然后就叫起来,“爸,妈,快来看,猫抓了一只兔子!”
  大家都很惊奇,过去一看,果然,它拖着一只毛茸茸的灰兔子,个子看起来比猫自身还要大,也不知道它究竟是怎么抓住的。这只肥兔子,当然成了年夜饭时桌上的美食,这也是在那个并不宽裕的春节里,少有的给一家人带来欢乐的事。
  这样的事还不止一次。当时蔬菜的品种少,隔年的六月,菜园里上一季的菜都老了,过季了,应季的菜还没长成,用梅秋萍的话说,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主妇们想尽了办法,那一段时间,大多数人家,吃饭只能用各种腌菜或者干菜顶着。
  干菜算好一点的菜,一般都是上年晒的萝卜干、黄花菜干、兰瓜干,或者是一些晒干留下来的野菜。
  在那一个又一个青黄不接的日子里,冯一平吃了很多后来再也吃不到的菜。
  他最不喜欢吃的,是花生芽。扯花生的时候,总有一些漏网之鱼,过些日子一下雨,花生就发芽,冒出地面,人们在山上干活的时候顺道拣回来,洗一洗,炒一下,加水一煮,然后端上桌,是当时桌上少有的带绿色的菜。花生芽可没有豆芽好吃,它青气很重,稍老的又有些苦,苦味冯一平能吃,青气很重,而且比茼蒿的青气还重,他怎么也吃不惯,于是只淘一点汤,还是吃咸菜。
  秋天青黄不接的日子还好。清理菜园,辣椒都要扯了,上面的一些没长成的小辣椒,也不去籽,拿刀一拍,加油一炒,很下饭。
  还有葱,扯回来一大把葱,洗干净了加油一炒,很香,挺不错的。
  秋天天气凉下来,几家人合起来做一个豆腐,放几天也不会酸。豆腐可以煎炒烹炸,花样很多,算是好菜了。几家人一分,每家都没多少,吃不了几餐。也没有人家奢侈到隔几天就做豆腐吃,在农村,日子不是那样过的。
  于是梅秋萍就想办法,把做豆腐剩下的豆渣拿回来,加油一煮,加辣椒粉,再撒上葱花,虽然豆腥味还是很重,好歹不是咸菜啊。
  就在这样青黄不接的日子里,又是一天晚上,猫回来的时候,叼回来一条咸鱼!又是意料之外的惊喜,于是一家人也不管它是从哪家叼来的,好歹开了一下荤。
  谁知没隔几天,它又叼了一条回来!这下子,梅秋萍有些不安。当时在农村,丢一两条鱼,其实不是小事。好些人家菜园里不见了个小葫芦,都会叉着腰在山岗上对着全塆骂上一阵的。像这样的咸鱼,一下子至少两条不见了,那是值得当家的主妇在山岗上骂半天的。
  但那些天,一直没有听塆里人家说丢鱼了的,那还好!于是大家都夸奖猫,真的很懂事,真的很为家里着想。
  当然,有一次,那只猫也把冯一平结结实实的吓了一大跳。那是一个夏天的中午,冯一平在床上午睡,半梦半醒的,突然看见一只黑爪分开蚊帐,向他伸了过来,一下子就吓出一身的冷汗。定过神来一看,原来是猫也来床上睡觉,因为角度的关系,那只黑色的猫爪当时看上去很大,像极了冯一平想象中的魔爪。
  随着冯一平慢慢长大,猫也慢慢老去。就是这样一只善解人意,体谅家庭,注定是冯一平家一员的好猫,在冯一平四年级上学期的时候,一个初冬的上午,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过了几天,正好是周日的早上,四伯来家里说,他看到猫就在山岗上的一棵桐树上,已经走了。冯一平当时没有跟着去,冯振昌和四伯一起,把猫从那棵桐树上拿下来,然后埋在山上。
  这只神奇的猫,就好像是上天送给他们家的礼物,连它离开这个世界的方式,也是那么的与众不同,那么的高贵。
  ……
第二十五章
比艺术更离奇的生活
  农村最后一种好多人家都养的动物,就是狗狗了,它也是农村孩子的好玩伴。
  以前说起的时候,他就说是家里的狗,随着后来宠物市场渐渐兴起,品种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人议论着自己家的京巴、萨摩耶、拉布拉多、吉娃娃、杜宾、比格……他忽然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小时候养过的,和他一起玩耍的那些狗了,他们是什么品种,叫什么名字呢?
  很多人叫它们土狗,冯一平当然不接受!土对应的是洋,土狗,听起来就觉得那里面充满了浓浓的鄙视和嫌弃。这些人是什么心态呢,都什么时代了,居然还觉得,就连国外的狗都比我们国家原产的狗要好?
  后来,好像也有不少人想都了这一点,于是,这类狗狗有了一个高大上的称呼,“中华田园犬”!称呼是大气了,冯一平却觉得很陌生,一点都不亲切,小时候养的狗,怎么也和这个名字对应不起来。
  现在,政治课上,十二岁的身,三十多岁心的冯一平,假装专心听课,实际是在准备为钱搞创作的冯一平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现在的农村几乎家家都养狗呢?看家护院?不是,这个时候,家家户户都没什么好东西,有什么可看的。农村流动人口少,也几乎没有什么外来人,有什么好护的。
  再说二十多年后,几乎家家都楼上楼下,全部电气化的时候,公路直接通到门口,来往的人也多,更需要看家护院的时候,塆里反倒没有几户人家养狗的。这是什么原因呢?他弄不明白,反正,这个时候,养狗的人家多。
  冯一平家也一样,从他记事的时候起,养的第一条狗是条母狗,也是一年会生两窝的,不过一窝只有四五只小狗狗。冯一平当时还小,连学都没上,特别喜欢这些毛茸茸的小东西。
  他从小多病体弱,塆里同龄的孩子,比如冯文,就会欺负他,他索性带着一群狗房前屋后的玩。还给那些狗狗都取了名字,比如小黑、小乖、小快、小慢的,也因此得了一个雅号,“狗司令”!他和那些狗很亲,以至于那些小狗被送给别人家好长时间,都长大了,看到他还会摇着尾巴过来跟他玩。
  那一年,狗妈妈生下六只小狗,还没等小狗们可以送人的时候,狗妈妈就生病不行了。于是家里就从那六只中挑了一只,冯一平取名叫做小乖的,留下来,从此,这只狗就是冯一平的朋友加兄弟,两人形影不离。
  姐姐上学,爸爸妈妈到山上干活,把他留给奶奶。奶奶年事已高,孙辈又很多,她也照顾不来,再加上奶奶一直不喜欢梅秋萍,因此冯一平和也奶奶不太亲。
  所以,在外面玩累了,每天中午,都带着小乖坐在门前的石阶上,等着爸爸妈妈回家。经常等着等着,瞌睡来了,就抱着小狗睡在石阶上。经过的人都说,冯一平和他的狗兄弟感情真好。
  等到冯一平六岁那年开始上小学,小乖每天早上,都把冯一平送到可以看到村小学的山岗上,才回家。每天中午和晚上放学的时候,当冯一平走上村前的那座石桥,小乖就一准从屋后冲出来,两腿搭在他肩上,大舌头在他脸上舔来舔去的,亲热的不得了。
  但是好景不长,三年级的时候,狗狗的发情期,它在村里各个塆子里跑,找那些气味相投的雌性。偏偏就有些闲汉见不得这些事,趁它们在一起的时候拿大棍子打,以此取乐。当时小乖已经不小了,估计也有了些脾气,同样的事于是几回之后,他就追着那些打散它们的人咬,一共咬了两个人。被咬的人当天就找上门来,冯振昌和梅秋萍说了不少好话,他们才罢休。
  村里的说法是,狗一旦开始咬人了,以后见到不熟的人就会咬,用村里的说法是,这狗疯了,不能留。
  冯振昌也没和冯一平商量,就找来村里的两个人,一个是以前就经常打狗的,一个有把铳,山上没什么东西好打,他平时就用铳打打树上的鸟什么的。
  经常打狗的人拿着绳套,另一个人就拿着他的铳。从他们进门的那一刻,小乖应该就意识到了,它觉得不对,耳朵竖起来,嘴里低沉“呜呜”发声示威,摆出进攻的姿势,突然,瞅个空子,就朝门外跑,遗憾的是,被早有准备的人堵了回去。
  在门被关上的那一刻,看到的情景让冯一平知道了什么叫狗急跳墙——小乖看到从门口跑不掉,想跳到房梁上。它转身朝后跑,一次次的朝墙上跳,爪子在土砖墙上留下一道道痕迹,最高的一次,居然前爪将将够到了房梁……
  冯一平当时没有哭,因为他知道,哭也没用,爸爸的决定,他改变不了,趁里面还在搏斗,他只能又一次跑开。
  后来,他听姐姐说,小乖后来看到跑不掉,干脆就咬着铳管……!如果类比的话,这也是一个用胸膛面对着敌人枪口的勇士!
  小乖最后应该被大家吃了,冯一平有没有吃,关于这一点,他好像选择性的遗忘了。不过,推断一下,当时已经三年级的冯一平,已经懂事,懂得感情,懂得愧疚,会选择。他虽然改变不了小乖的命运,也不能阻止父母最后把它端上餐桌,但至少他自己会尊重它!
  自那以后,家里再没养过狗。
  当然,狗肉,冯一平是吃过的。前年的时候,刚进腊月,二舅就送上来一条狗腿,家里炖着吃了,冯一平记得,那汤很好喝。
  哦,原谅我,小乖!
  人总是很健忘,这些事,现在刚上初中的冯一平记得。到了后来,这些全部会被抛在脑后,直到2010年的一天。
  那时冯一平的生意已经走上正轨,闲暇时时常会在网上看电影。时间一长,他喜欢看的差不多都看了,这天他又在暴风影音上挑,看到好多次都置之不理的《忠犬八公》,张彦在旁边说,这个分高,看这个吧。
  冯一平看评分就知道,这个电影可能会不错,但看电影名字,就知道是说的日本狗。主演又是李察基尔,流亡印度的达赖喇嘛的拥趸,08年的时候,抵制我们中国奥运会的一个家伙,就有些不喜,一直没看。但既然张彦说了,其它的选择也不多,那就看吧。
  刚开始的时候,觉得有些平淡,后来的一些情节,比如小八飞快的从篱笆下,扒个洞钻出去;它和教授小心翼翼的对付臭鼬,最后还是免不了中招等情节,还让人发笑。
  但看到后来,教授夫人多年后回到小镇,看到毛皮不再光滑、步履不再矫健的小八,还在火车站门口等;最后大雪纷飞的晚上,小八知道时日无多,最后一次来到车站门口的花坛上,用力的撑起眼皮,望着那扇教授一次次推开,然后走出来笑着叫它的门,回忆着从一开始,教授的和他在一起点点滴滴,最后坚持不住,闭上眼睛的时候,张彦已经哭得稀里哗啦的。
  冯一平没哭,但他不停的擤鼻涕,桌子上堆着一大堆纸巾。
  是啊,有些故事,不峰回路转,跌宕起伏,平平淡淡,简简单单的,但平淡简单的让你忍不住泪如雨下。
  后来,冯一平和张彦说了小乖的故事,张彦眼睛红红的,说她们家那也有类似的事情。一条狗,在主人去世之后,和村里人一起,把主人送上山,然后一直守在他坟前,第七天的时候,狗也跟着去了。
  后来,冯一平还特意向老丈人求证过,确实有这么回事。所以说,虽然说艺术都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实际上,很多时候,生活,其实比艺术更出乎你意料,更离奇。
  所以,这一次,冯一平想写的,就是把这些都综合起来,揉进一个故事里,写一个孤寡老人和他相依为命的老狗的故事。
  如果这篇故事被发表,那也能算是冯一平的一次原创,有多么精彩他不敢保证,但很多情节他亲身体会过,至少能保证言之有物,带着他的真情实感,不拔高,也不故作夸张。
第二十六章
父母成功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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