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子风流(校对)第70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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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想过一万种可能,偏偏就没想过,叶春秋会让她去教书,这不是夫子做的事吗?
  叶春秋撇撇嘴:“嫣儿小姐就不必教了,你水平太臭。”
  果然是个酸秀才,有时候说话总是绕十几个圈子,有时候却一点情面都不留。
  赵嫣儿虽然能读会写,可是向来对读书不甚有什么好感的,在她看来,这些东西不过是女子们博取恩客们好处的手段罢了。
  “那么你就来做书院的院长,书院叫什么呢?就叫宁波女书堂吧,我让人先拿一些开蒙的书籍你们,你们好生看一看,心里大抵要有点腹稿,反正现在也不急,明年开春,我送一些女童去,你们好生教授,记着,不要把你们在秦淮楼的那一套灌输给她们,否则严惩不贷。书院自然要是封闭式的,你们不得随意出入,所有的供给,我会让人送去,胭脂水粉,能免就免了吧,不是买不起,而是从今往后,你们也不必以貌悦人,赵院长,你的职责是约束这些女先生,不要让我失望,噢,还有工钱,我会照给的,只是不可能有你们在秦淮楼里那样丰厚,你们有病吗?”
  赵嫣儿脑子已经有点转不过弯了,她期期艾艾的道:“啊……病……什么病……”
  叶春秋叹口气:“妇科病,就是你们女人病,你懂的。”
  这句话很熟稔的在一个小小的少年口里说出来,赵嫣儿几乎要吐血,这些家伙怎么瞧着至少像一个年过四旬的老嫖客?
  叶春秋继续道:“有病就及早治,当然,不能来同济女医堂治,不是我瞧不起你们,道理你们也知道,免得有人说闲话,现在在风口浪尖呢,所以到时候我会请女大夫去书院里,你们平时也要看一些女医书,当然,这不是让你们做大夫,而是让你们教授女童。”
第一百四十章
没有永远的敌人
  赵嫣儿总是感觉怪怪的,我怎么就从一个老鸨子成了书院的院长呢,我是不是该说一句你还是另请高明吧,我也不是谦虚啊。
  不过叶春秋脸色笃定,尤其他的口吻,这么大的事,居然就好像是拉家常一样,等到名册造好了,他像是松了口气:“书院的地址可能偏僻一些,嗯,要租一个顶大的院子,若是在闹市,租金是不菲的,我付不起。”
  叶春秋很坦诚,坦诚的有些过份。
  因为他很清楚,对付老实巴交的人,你可以忽悠,权当是收智商税了,虽然这有点不太厚道。
  可是对付这些平日里天天和人打交道,就靠着一双慧眼混饭吃的人,你越是耍滑头,反而被她们看破之后,使她们对你产生不信任的感觉,与其如此,不如诚恳一些。
  赵嫣儿回眸看了姐妹们一眼,这些人虽然有人俏脸上生出疑窦,也有人面带微笑,不过她却是知道,即便有人生出疑窦,也是觉得自己可能教书教不好。
  那些愿意攀高枝,依然还想用青春去换取明日奢华的人都已走了,留下的人,大抵是被那一句清白之身所吸引。
  “好,一切听从叶公子安排。”
  虽然晓得这个家伙心狠手辣,而且有点让人看不透,赵嫣儿居然发现这个家伙还是颇值得信赖的。
  安置好了赵嫣儿,叶春秋长长舒了口气,连赵嫣儿这些人都招揽了来,看来自己这一世注定是要走上吃女人饭的不归路了。
  其实眼下这个时代,除了造玻璃之外,某种程度,各行各业其实大多饱和,唯独因为对于女性的轻视,反而针对女性的市场却是一片空白,市场空白,就意味着大有可为。
  当然,也不是什么买卖都要做,叶春秋瞄准的就是高门槛的市场,就例如这女医堂一样,就算别人知道了做这个能挣钱,可哪里去找女大夫来坐镇,找不到女大夫,也只有眼巴巴看着同济堂女医堂日进金斗的份。可要想将女医堂发扬光大,首要的问题便是培养人才,现在设一个女学堂,就是为了将来打算,当然,现在叶春秋还没有这样的人力物力去买下更多的女童,赵嫣儿这些老师,暂时也只能慢慢熟悉自己的本职工作。
  自从秦淮楼垮了,女医堂的生意终于有了转机,许多女病人开始登门了,开女医堂,往往靠的不是宣传,而是口碑。女眷们都是靠着私下里的一些家常话,才能渐渐将口碑建立起来,所以对于医术的要求自然也就高了许多,好在有谈神医做镇,倒也不至于出什么大岔子,现在的女医馆,更像是叶春秋的医学院,单靠一个谈神医一次次现场教学,将许多医术不自觉的传授开去。
  叶俊才那家伙,自然送去了军营里学习,等入了冬,天气渐渐寒了,门前的老树只留下枝桠,光秃秃的格外萧索,同济堂的生意却是越发的兴旺起来,以至于附近街坊的医馆纷纷濒临倒闭,有一些大夫索性将医馆关了,摇身一变,成了同济堂的坐馆大夫。
  这月的盈余已经达到了五百两,这可是纯利,足以让叶春秋咋舌,这借助于女医堂的生意好转,还有白药的名气越来越大,连带着其他各科来看病的病人也增添了许多,同济药堂在宁波人心里,似乎已经形成了药到病除的印象。
  陈蓉那儿也有了消息,他兴冲冲的赶来,说自己已联络了许多生员,许多人都极力支持这个倡议,而今愿意加入诗社的生员已经多达七十多人,这个数字对于鄞县来说已经不少,还有一些人,因为平时并不熟络,现在也在想方设法联系,至于其他的,眼下还在观望。
  诗社大致是成立了,名字倒也有趣,叫太白诗社,这既有取自诗仙李太白的意思,也因为在鄞县有一座太白山的缘故。
  这诗社的第一次活动,少不得就是去太白山的天童寺聚一聚,这里头最热心的自然是陈蓉,所以一早便叫了车马来同济堂请叶春秋,而今天气已是冷了,许多人身子孱弱,一个个捂得结结实实,唯独叶春秋每日练剑,内里一件棉衣,外头罩着一件儒衫,看似单薄,叶春秋却不觉得冷。
  尤其是到了山上,生员们冷得瑟瑟作抖,这让捂得跟粽子似的陈蓉很是为难,他自觉得自己不该将聚会的地点选在这里,叶春秋反而很豁达的样子,道:“爬山好,冬日爬山,可强身健体,陈兄选址于此,再好不过。”他打头沿着小径登山,后头的生员们一看,连叶案首这么个小屁孩子都当了先,我岂可落后,于是精神一振,纷纷加了把气力。
  众人进了寺庙,便一窝蜂的到禅寺里喝茶,而今上山的人少,寺里也没什么香客,那陈家平时给的香火钱不少,所以这儿的和尚对于陈蓉的‘同伙’很是恭敬,大家坐下,反而不觉得冷了,纷纷脱去了外衫,叽叽喳喳个没停。
  叶春秋不爱凑热闹,只是坐在角落里不吭声。陈蓉反而成了最注明的那个:“此次邀诸生上山,用意有二,其一,是公推社长,再推二人为副,设定规章;其次便是商议明岁去杭州乡试的事宜。”
  公推的事倒还好说,叶春秋当先支持了陈蓉,陈蓉在鄞县本就小有名气,而且建立诗社,他出力也是最多,又有叶春秋的支持,倒是无人反对。
  陈蓉红光满面啊,很有光宗耀祖的节奏感,他对于这诗社,似乎是早就胸有成竹,接着便点了叶春秋为副社长,另一个副社长叫张山,此人是个老秀才,只是学里的二等增广生,平时人缘倒是不错,最重要的是,这厮出自商贾的家庭。
  挺不要脸的,叶春秋心里这样想,他陡然觉得陈蓉并不是一个很糟糕的社长,譬如选自己为副社长,这是借助自己的名气;而选择张山,是因为张山乡试无望。
第一百四十一章
逗比乐趣多
  诗社刚刚落成,可是到了明年,陈蓉和叶春秋等人可都要去杭州赶考,宁波这儿,总得要有人主持大局,张山这人是最为合适的,一方面他不必去乡试,另一方面,他家境殷实,也不必去为了讨生活而四处奔波,说穿了,就是平日闲得蛋疼。至于他的人缘,也很不错,不至于招致大家的反感。
  规章制度倒是好说,大抵都是守望相助,相互讨教学问,大家平时写了文章和诗文,可按时寄送到诗社来,诗社再抄录出一点好的,分发给大家。
  这种交流对于许多生员来说很有帮助,能提高水平。
  眼下规章并不多,是为以后留有空间。
  而叶春秋最期待的,就是来年乡试的事,陈蓉约定去乡试的人在正月二十那一天在宁波集合,而后一道启程,接着便是让大和尚做了斋菜请大家吃,大家爬山本就肚中空空,诗社刚刚草创,还不至于让大家抱有什么激情,填饱肚子才是最现实的,于是吃得津津有味,把斯文抛了个干净,有人吃了一碗米饭,抬头一看,我去,叶春秋又去盛饭了,这小子胃口一个顶两啊。
  叶春秋胃口一向是大的,平时体力消耗得多嘛,当然,这和当初在叶家每日吃糠咽菜也有关系,让他养成了不挑食的习惯。
  闹了一天,回到了医馆,陈社长本想邀叶春秋去他家里坐一坐,叶春秋谢绝了,眼看就要入冬,他想早些回家过年,不过叶俊才还在军中操练,得等他几日。
  于是索性将自己关起来,除了读书便是行书,要嘛就是练剑,偶尔也到医堂里走动一下,现在学徒们按时早课、晚课,许多人已经能识得上百个字了,唯有两个小老师闷闷不乐的样子。
  叶春秋关在房里练字的时候,曼玉总会蹑手蹑脚的端茶递水来,她虽俏皮,却有一种落落大方的乖巧,不似她姐姐,凡事三思而后行,还没开口,脸就红了。
  曼玉斟茶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叶春秋轻抿一口,惬意的道:“这茶泡得好,过几日我回了家,就会想念你的茶了。曼玉,你和你姐姐近来似乎有心事?”
  “啊……”曼玉冷不丁的被叶春秋诘问,有些措手不及,小俏脸显得有些慌乱,一双清澈地眸子忙是看向别处:“没有,没有的。”
  叶春秋本不再计较了,谁料曼玉觉得自己不该欺骗公子,只好咋舌道:“好吧,姐姐有心事是因为……你懂的……”
  你懂的,是叶春秋的口头禅,谁料却被这小丫头片子全学了去。
  我懂个毛线啊我。
  叶春秋面上露出愤愤然的样子。
  曼玉只好踟蹰道:“就是女儿家的事。”
  呼……叶春秋这一下真的懂了,他冷俊不禁,假装很纯洁的样子:“啊,女儿家也有事啊,有什么事,噢,我晓得了,我瞧见许多女儿家喜欢刺绣,她近来是不是想刺绣?”
  曼玉反而呆住了,俏脸上有点僵硬,仔细一想,公子才十二岁,他懂才怪,好吧,好吧,不能继续往深里说,她心里甚至有点小得意,公子什么都不懂啊,嗯,这样才好,她继续道:“我也有心事,我听说,公子在城郊的庄子里,养了……养了许多老师,公子,以后曼玉教不了书了。”
  “呃……”叶春秋抿嘴:“术业有专攻,曼玉聪明伶俐,怎么能去做教书匠呢,我还指望你多向谈姑姑学习,将来做个鼎鼎有名的大神医呢。”
  “是吗?”曼玉小柳眉一挑,眼角处波光粼粼:“好啊,我定要好好学医术,不负公子众望。”
  叶春秋不知不觉的吃过了茶,曼玉见茶盏里的茶水空了,要为叶春秋去换,叶春秋摆摆手:“不必,你且去偷师吧,对谈姑姑嘴巴要甜,当然,这个不必我来教你,你最擅长的就是这个。”
  曼玉很可爱,在这医馆,叶春秋也最喜欢和她沟通,这么多男童、女童,叶春秋和她最熟稔了,曼玉也渐渐能掌握叶春秋的习性,他说不必,曼玉也就不扭捏了,为叶春秋撤了茶盏,给他关上了门。
  等了几日,叶俊才总算是回来,去军营已有近两个月的时间,他比从前黝黑了不少,不过整个人却是显得结实,想必那位指挥大人没少折腾他,于是堂兄弟返身回程。
  ……
  初冬的第一场雪是在年关之后,大年初七这一日,雪絮飘飞下来,宁波的雪便如那青霞一样,总是扭扭捏捏,吝啬的只使屋瓦上覆盖了薄薄一层,一夜过去,屋檐下便结了冰凌子。
  叶俊才现在总是早起,来和春秋一起晨练,当然,叶春秋是自然醒来的,得益于良好的生活习惯,而叶俊才则是被三婶从被窝里揪出来的,说不准还一阵痛打,因而他起得反而更早。
  叶春秋推开窗的时候,他拿着竹竿子在檐下敲着冰凌子,冰凌落下,连忙拿手去接,然后将冰凌子塞进嘴里,窸窸窣窣的吸吮个不停。
  逗比。
  叶春秋感觉自己让他去考武举绝对是错误的,这样的逗比若是当真中了武举人、武进士,这尼玛祸国殃民啊,最为重要的是严重影响明军的形象,额……固然明军的形象一直不怎么样。
  “堂哥。”春秋虽然个头长高了不少,可是在叶俊才面前依然还是矮半个头,一见叶春秋出来,便兴致勃勃道:“昨夜我已读了《武略三篇》,大致背熟了,今儿不能骑马,我娘说雪天路滑,我们练剑吧。”
  叶春秋点点头,各自取了木剑,在院前的阔地里击剑,叶俊才一身蛮力,起初叶春秋和他搏斗的时候,往往两剑相击,便不禁虎口发麻,只觉得这家伙吃饲料长大的,这蛮力可以打爆十个三叔了,不过击剑就是如此,打得多了,自然也就渐渐掌握窍门,既使自己剑术熟稔起来,有时候又可在光脑中搜寻一些克敌制胜的办法,所以叶春秋的进步反而最快,以至于现在叶俊才刚刚动手,叶春秋心里就摇头。
第一百四十二章
诗兴大发
  叶春秋只觉得这个堂弟浑身都是破绽,于是刹那之间,身形像是脱兔一样,突然一闪,对方的剑躲过的同时,自己的木剑已经抵住了他的腹部。
  “再来。”
  叶俊才显得有些闷闷不乐,他一直有个疑惑,堂哥说好了陪自己练剑的,可是自己天天受虐啊,怎么瞧着是自己陪他练剑。
  可是他仔细一想,又觉得自己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堂兄是读书人啊,人家是要考举人的,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和自己练武,自己居然用这样险恶的用心去想他,太不应该。
  打起精神,继续受虐,保持好的心态最重要。
  练了一个时辰,两个穿着单衣的堂兄弟在这雪天里已是气喘吁吁,浑身热汗了。
  叶春秋却不能停,打发走了叶俊才,便回房练字,穿越到这里,他现在有一种只争朝夕的感觉,自己要学习的本领太多,时间有些不够用,他自觉地自己正是充实自己的时候,所以不敢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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