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子风流(校对)第216部分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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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万两银子,这绝对不是小数。
  大明朝的税赋多是以实物为主,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都是主要的税种,除此之外,就是贡品了,反而这现银的征收却是少之又少,一年不过两三百万两纹银而已,这个数目低的令人发指,以至于初期的时候,太祖高皇帝一拍脑门,就想出了个办法,我没银子我可以印钞票啊,于是乎,宝钞就出现了,官兵们没钱发薪俸,没关系,送你宝钞一张,有零有整,还不带找的。
  只不过这种方法虽然屡试不爽,却很快就遇到了问题,因为宝钞泛滥,导致这宝钞贬值的过于厉害,一张百两银子的宝钞,在市面上连十两都不值,如此一来,官员们吃不消了,贪赃枉法的还好,可是清流官却等于是给朝廷打白工,所谓的宝钞,连欠条都不算,于是闹了一阵,最后索性连薪俸都发实物,到了发薪俸的日子,一伙儿穷清流就一个个在天寒地冻的天气里,个个流着鼻涕,满脸菜色,然后拢着袖子在崇文门的墙根底下蹲着,发工资了,然后一个个抱着绢布、大米回去,统统都是以实物发放,童叟无欺。
  前几日,清流们痛骂四门仓的掌库不法,然后群起而攻之,也是这个缘故,穷清流在京师毕竟还是不少的,日子其实很不好过,偏偏这实物的俸禄总有好坏优劣之分,同样的米,可能是白嫩的细米,也可能是糙米,同样的绢布,档次又有上中下三等,以次充好是常态嘛。
  现银对于国库来说,都已是较为难得的东西,何况是刚刚登基的朱厚照?
  转眼之间,竟是挣了六万两银子,朱厚照的心情怎么不激动,他的脸涨得通红,欢喜地道:“去,去,去……咱们去领钱去……哈哈……”
  ……
  叶春秋觉得有些疲倦,回到了客栈,见父亲不在,便到了自己的卧房倒头就睡,等到醒来,便见舅父和老爹在隔壁的房里吃茶,叶春秋上去给叶景见礼,叶景还不知道东直门那儿发生的事,只是朝他颌首,笑吟吟地道:“这阵子总是见你神出鬼没的,这几日就要吏部选官了,虽说大抵是根据名次来,但这几日却要稳重一些的好,莫要给人留有口舌。”
  叶春秋连忙说是,却朝舅父眨了眨眼,舅父会意,当即也不说什么,等到叶景去读书了,叶春秋方才坐下,笑看着孙琦道:“舅父,我托你的事,办得如何?”
  孙琦也是满脸笑意,捋须道:“妥当了,两万两银子,昨天正午下的注,当时的赔率是一赔五,春秋,方才我出去的时候,便听伙计说了东直门的事……这一次,可真是大收益呀……”孙琦说到此处,眼眸里掠过狂喜。
  这真真是天上掉馅饼啊,两万两银子砸进去,一赔五,这是多少?足足十万两银子。
  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这绝对是天大的数目。
  这个时代,白银还不似万历年间因为西班牙里的地理大发现而就殖民贸易而导致白银泛滥,所以银价还算稳定,十万两,绝对是一笔天大的款子。
  叶春秋咋舌之间,也终于明白这个老大帝国到了而今真正的问题所在了,因为税制的不合理,所以导致朝廷的税收主要在实物上,反而更加轻便的白银却是少之又少,而地方上的巨贾和官绅却大多藏银无数,偏偏这些人却很难从他们身上征收税赋,单单这一次赌局,便可管中窥豹,只怕不少京师中的富豪之家,在暗中一掷千金,而这些人的财富竟是让叶春秋倒吸一口凉气,因为他依稀记得,盛世之中的弘治朝,每年的税赋也不过白银三百余万两,粮食在一千万石,再加上各种丝绸、布帛之类,看上去堆积如山,实则却隐藏着巨大的亏空。
  好吧,无论怎么说,朝廷要藏富于‘民’,这是朝廷的事,和自己无关,因为作为一个平头百姓,叶春秋和孙琦这一次大发了一笔。
  财帛动人心,连叶春秋都不能免俗。
  叶春秋朝孙琦眨眨眼:“舅父明日赶紧去将银子兑出来,多雇一些人,实在不成,找一些信得过的人帮忙,不不,明日先去买一个宅子,否则运到客栈来,多有不便,这笔银子足够我们大展拳脚。”
  孙琦很痛快:“就在内城置一个大宅,要寻就寻一个过得去的府邸,统统都计在春秋的名下,将来你们父子在京师也就有了落脚之处。”
  二人都有些兴致盎然,合计一番,倒也不至于坐地分赃,不过这银子的用处,却大致地拿了主意,拿下一个大宅是必须的,而且必须要在内城,内城是官员的府邸,一来叶春秋父子将来当值也方便一些,几乎各部堂还有院寺都在内城,距离近,不必来回奔波,二来内城的治安好,风气也好一些,虽然看上去冷清,却胜在幽静。
  至于其他,都等吏部选官之后再说。
  次日清早,孙琦便动了身前去赌坊,叶春秋也是起了大早,练了一个时辰刀,浑身大汗淋漓,随着体力的飙升和剑法的强大,叶春秋已经开始在光脑中搜寻更多剑术相关的问题了。
  光脑中有古剑谱数千上万,叶春秋都不知道这些信息是从哪儿搜罗来的,从前他对剑术一窍不通,虽然决心练剑,却根本没有足够的眼力去识别剑谱的好坏,只是大抵看着靠谱,便循规蹈矩的练习,如今根基已深,对于剑术也有了全新的认识,此时便开始专心致志的选择新的剑谱了。
第四百五十二章
又见故人
  做任何事,刻骨固然重要,可是做事的方法却也是事半功倍的捷径,就好似一个人盲人摸象去学习锻造,可能十年二十年,也不过是只能打制农具的粗浅匠人罢了,可有的人若是得了名师教导,有精湛的方法来作为指导,可能只需要一年半载,就可以成为巧匠。
  练剑,估计也是如此,叶春秋上午闲来无事,便一篇篇的去翻寻剑谱,近三年的剑法练习,使他的胃口越发刁钻起来,寻常的剑谱他大多只是匆匆瞥一眼,而后弃之如敝屣。
  这就是光脑的好处,若是寻常人,能拜一个寻常的剑师,承蒙的他的教诲,能学习一门剑术,就已是难得了,穷文富武,即便是真正有心学武的贵人,能寻到几个名师,已是极为了不起了。
  而叶春秋却几乎囊括了上下五千年所有的剑术,而且也已有了足够的眼力慢慢适合自己,且更强大的剑术,因而他并不急,几乎每一份剑谱看过之后,根据自己的经验,对其大抵的进行评估,既然打算继续练剑下去,总要优中选优才好。
  倒是这时,外头传来吵吵嚷嚷的声音,便听外间有人厉声道:“状元公可在这里?快快请他来见。”
  叶春秋听到动静,这声音竟有些耳熟,忙是出来,便见到一个穿着鱼服的人带着几个校尉在外候着了,叶春秋细细一看,大吃一惊,这人……竟是钱谦。
  天……他怎么来了京师,怎么穿上了鱼服?
  叶春秋忙是上前道:“我在这里。”
  钱谦一见到叶春秋,便喜上眉头,道:“叶贤弟,哈哈……恭喜……恭喜,你做了状元公,我现在才来道贺,该死,该死得很。”
  叶春秋无言以对,满脑子依然还在震惊,这家伙是南京五军营左哨的坐营,怎么转眼,却到了京师?
  看叶春秋面带狐疑,钱谦便笑着道:“哈……有一件事还没告诉你呢,这不是托陛下洪福齐天,见我在南京当差还算卖力,便敕我入京,嗯,现在调入了锦衣卫指挥使司,领世袭锦衣卫千户衔,实职是宫中站班的锦衣卫百户,保和殿轮值当差。”
  竟是大汉将军,锦衣卫的职能有很多种,一种是传统的亲军职责,即所谓的大汉将军,专门在宫中站班的;另一种呢,则是大家闻之色变的锦衣卫密探,别看钱谦在海宁卫是指挥,在五军营也是左哨坐营,不过却不是亲军职,世袭的亲军职比之一般的军职要吃香的多,所以别看他以指挥的名义调入了亲军,领的是千户衔,实际上却不过是小小的百户,其实论起来也算是了不起的高升了,毕竟亲军武官是所有人眼红耳热的肥缺,几乎所有的勋贵子弟,都在盯着呢,可谓是前途无量,地位也非寻常军户可比,就如那魏国公的孙子徐鹏举,现在在金吾卫历练,也不过是先从实职的百户开始磨砺。
  可问题在于,几个月前,这个家伙还在南京苦哈哈,怎么转眼之间……
  钱谦眯着眼,似乎是猜透了叶春秋的心思,他微微身子前倾,瞥了身后两个随来的校尉一眼,压低声音道:“多亏了上次的牢狱之灾啊,在牢里,钱老哥猛地有了顿悟,不是早说了吗?读书人哪,花花肠子太多,给十分银子办一分的事,这些不要脸的东西,害钱老哥我走了不少弯路,后来在狱中认得了锦衣卫的杨百户,呵呵……这还真是运气,钱老哥我使了银子,才发现这年头最厚道的还是京里来的亲军,谷大用谷公公,春秋可听说过吗?啧啧……人家提督西厂呢,那可是天子面前的红人。”
  叶春秋深吸一口气:“钱大哥了不得了,竟是攀上了谷公公?”
  谷大用,叶春秋如何不知,这可真正是天子面前的红人,和刘瑾、张永等人齐名,这几人几乎掌握着内廷最中枢的位置,譬如刘瑾,秉笔司礼监,天下政事,没有他的朱批除非天子亲自干涉,否则内阁票拟了也没有用,还有那张永,提督御马监,掌握禁卫军马,尤其是内廷的精锐勇士营,几乎都归他节制;再有就是这谷大用,则是提督西厂,西厂是专门用来监督锦衣卫和东厂的,这等于是掌握了厂卫的大权。
  钱大哥还真是可以啊,竟是扬眉吐气,攀上了这么个贵人。
  叶春秋并不反感钱谦的手段,毕竟蛇有蛇路、虾有虾路,自己固然不愿意去攀附什么,却也并不至于学那邓健一般,满脑子除了仗义死节就没别的了。
  钱谦老脸一红,期期艾艾的道:“春秋啊,你太看得起你钱老哥了,谷公公……我怎么攀得上,呃,其实是他在宫中有个干儿子。”
  干儿子……
  叶春秋有些想笑,可是细细一思,似谷大用这样的宦官,肯定会在宫中收一些小太监做爪牙,这些人虽然为虎作伥,在宫中是给人做儿子,可是出了外头,却也是能耐不小的。
  钱谦继续道:“这位干儿子姓赵,嗯,豪爽得很哪。”
  叶春秋很佩服的道:“想不到几月不见,钱老哥就攀上谷公公的干儿子了。”
  钱谦干笑道:“春秋,你消遣你钱老哥是不是?钱老哥何德何能,哪里攀附得上赵公公,我是经由那位杨百户,认识了赵公公的外甥,他恰好在锦衣卫南镇抚司公干,我是砸锅卖铁,凑了笔银子给他送了份丰厚的炭敬,谁料到人家也仗义,当即就去禀告,说是钱老哥平倭有功,锦衣卫又有了空缺,那指挥使不看僧面看佛面,这人可是谷大用公公干儿子的外甥哪,自然是顺水推舟,你钱老哥就来上任了。哎……想到这诸多往事,你钱老哥真是感慨啊,真不容易,而今,总算有点盼头了,瞧我这身上的鱼服没有,钦赐的……嘿嘿,里头站班的大汉将军都有钦赐,寻常的大汉将军钦赐虎、彪服,老哥我是百户,又是有关系的人,直接破了常例,钦赐飞鱼服。”
第四百五十三章
贵人恩典
  叶春秋不免要对钱谦道上一句恭喜,却没想钱谦心情振奋地继续道:“这一次钱老哥来了京师,早已想好了,其他的没啥说的,就是干,跟着谷公公,跟着赵公公,跟着赵公公的外甥干到底。”
  听到这个绕了几个弯的关系,叶春秋其实还真是有点无言以对,只好苦笑道:“那真是要预祝钱大哥前途无量了。”
  钱谦摆摆手道:“总之呢,咱们都到了京师,总要相互照料为好,噢,那邓御史也到了京师,不知现在是什么差遣,咱们都是从南边来的,得相互照应着才是,邓御史现在在哪里,有功夫我去会会他,哼哼,他平时总是看不起我,今儿让他见见。”
  钱谦满脸的嘚瑟。
  叶春秋郁闷地道:“邓大人现在多半是在养伤吧。”
  “呀,他在南京时的腿伤还没好?哎……这……真是令人遗憾啊。”
  叶春秋一脸郁闷地道:“这倒不是,只是又添了新伤,我听人说,而今两条腿都给打断了,肋骨也断了两根,吏部那儿让他在京养伤,再另行差遣。”
  钱谦托着下巴,若有所思:“细细想来,他这性子,若是不被人把手脚都打折了,反而是咄咄怪事,现在听他又打折了腿,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下次我去瞧瞧他,春秋也一道去。”
  叶春秋应允下来,不管怎么说,邓大人和自己也算是老相识。
  如今在京师遇到了故人,不免话多起来,双方都不禁说起自己这几个月来的际遇,钱谦也只是呵呵的笑:“你在京师出了风头,我怎么不知,不过我是月初才进京当差,你是晓得的,刚来京师,且又在宫中轮值,出来多有不便,所以也不敢来见你,呀,你这样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叶春秋,我是奉命来的,宫中御赐宝剑一口,就是因为你胜了那什么剑王的事,宫里说了,虽然宫中对此嘉许,赐御剑一口,只是碍于庙堂里的闲言碎语,所以只是口谕,叶春秋,你接口谕吧。”
  那宫中传说的赐剑一口,确实也只是传闻,几乎属于三无消息,叶春秋不禁愕然,万万料不到竟当真将御剑送了来。
  叶春秋倒是不敢怠慢,正儿八经的行了大礼,道:“臣谢……”谢什么来着,叶春秋抬眸看钱谦。
  钱谦叹口气道:“谢宫中贵人吧。”
  叶春秋只得道:“谢宫中贵人恩典。”
  身后的几个校尉抬着一方剑匣上前来,叶春秋双手捧过。
  宫中御赐之物?叶春秋心里砰砰的跳,但凡是御赐,理应都是好东西吧,我特么河西乡下来的,赶紧亮瞎我的眼睛才好。
  他打开剑匣,便见一柄装饰精美的长剑躺在软垫之中,长剑入了鞘,剑鞘装饰的精美无比,犀皮剑鞘,镶金包边,上头镶嵌了东珠,剑柄的流苏光华如丝,叶春秋心里不禁失望。
  这样的装饰,显然是华而不实,卖倒是能卖个好价钱,偏生少了霸气,这柄剑,莫非也是华而不实?若是如此,我特么还得将它供起来传给子孙后代不成?不实用啊。
  其实叶春秋确实遇到了难题,他练的是剑,偏偏现在手上的兵刃却是倭刀,这倭刀虽好,也算是削铁如泥,偏偏与自己的剑法不合,虽勉强也能过得去,不过现在身价已是不同,再用这二手货,显然有些说不过去。
  原以为这御剑必定非同凡响,可是只看这剑柄和剑鞘,叶春秋便有些失望了,装饰过多,不太实用。
  他放下剑匣,取出御剑,拿在手中小心把玩,方才握住剑柄,猛地一拉。
  猛地,一股寒气竟是自剑中散发出来,叶春秋竟感受到了一股与众不同的感觉,突然手中竟有一种轻灵无比的感觉,宛若这剑身便如鸿毛一样轻,他将长剑抽出,将剑鞘放置一边,便看到了它通体黝黑的剑身和古拙雕刻的铭文,剑身上寒气迫人。
  好剑!
  叶春秋禁不住赞叹。
  他竟发现,这柄剑竟非寻常的钢铁锻造,这种通体黝黑的材料,无论前世今生都不曾见过,长剑在自己手中,几乎感觉不到太多的分量,只是轻轻一挥,一道黑色剑影出来,剑锋只轻轻在几上的茶盏划过。
  咔擦。
  茶盏竟是切口平直的应声碎裂为两段。
  叶春秋不由为之咋舌,这样的剑身,这样的剑锋,这样的重量,一剑在手,竟是没有一丝是瑕疵,叶春秋不由大喜,练剑多年,多余兵器也多少有一些了解,剑术本就走的是轻盈路线,讲究的是举重若轻,便如那翩翩君子一般,因而往往剑术对于剑的要求也是极高,既要轻盈,又要锋利,更需坚韧,而这三个特点某种意义来说,却是相互矛盾,想要锋利,却很难坚韧,就如那倭刀一般,为做到吹毛断发,因而刀身就必须做到单薄,因此必须小心的养护,而一旦斩到了硬物,就可能在这单薄的刀身上留下缺口,而一旦坚韧,就不得不讲刀身做的厚实一些,譬如斩马刀、背刀就是这一类的典型,偏偏又因为厚实,却又少了轻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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