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那些年(校对)第240部分在线阅读
可是,这是王恒潇的同桌杨琴发起的活动。
从二年级开始,王恒潇和杨琴进入一班,杨琴就得到童老师的提拔,担任班干部,什么学习委员,生活委员,课代表,少先队长,班长,几乎都当边了。三年级开始,王恒潇的成绩沉寂,李玫再次成为年纪第一名,而杨琴就一直是第二名,李玫不喜欢张扬,平时很安静,杨琴喜欢表现,拿到班干部就尽力的做。
几年的班干部,杨琴在班里还是很有权威的,说话没人敢不听。
当然,其实大家私下里很清楚,之所以惧怕杨琴这个班干部,是因为惧怕她的同桌王恒潇。王恒潇一年级的时候就是学校的打架王,几十个人不是对手,这是学校永远的传说,学校内,不论是哪个班的学生,还是哪个老师,亦或者是教务主任校长,见到王恒潇都会礼貌性的笑笑,或者是点头。
四年级的时候,杨琴被几个维族小伙子欺负,其实就是骂了几句脏话,随后王恒潇找上门去揍了一顿,这事儿当时也闹腾的不小,可随后还是不了了之,因为拳头敌不过。可是谁都知道,王恒潇对同桌杨琴很维护。
用同班上唐鹏和庞东的话来说,就是这两人有奸情。
不管怎么样,这次杨琴发起的活动,王恒潇不给面子是不可能的,骑着老爸上次专门从县城的商场里买的崭新的赛车,来到了大队。
那边仅有的几饭馆门前停了一大堆自行车,王恒潇三人想都不想就知道肯定是其他人都到了。事实上,唐鹏和庞东也是看在王恒潇的面子上才来的,平时在班上乖的跟绵羊似的,也是因为王恒潇。
杨琴站在一家最大的回族饭馆门前,几年来,早就从一个小丫头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大丫头了,依旧是潇洒的偏分短发,瓜子脸,大眼睛,浓眉毛,挺鼻梁,薄嘴唇,笑起来带酒窝,张扬而又可爱。
看到王恒潇三人过来了,杨琴急忙挥手,上前来帮忙将王恒潇的自行车停好,低声道:“你们是最晚来的,等下要受罚。”
王恒潇不敢拒绝,笑道:“好,不论是喝酒,还是吃肉,我都接着。”
杨琴白了他一眼,笑道:“你想得美,罚你等下学小狗叫。”
唐鹏捅了捅身边的庞东,眼神飘忽,嘴角憋着笑,庞东也是低声的嘿嘿笑着,两人心里头都感觉两人是在打情骂俏。
都是早熟的小孩子呀。
四人走进饭馆,三十几个学生已经围坐在几张桌子上,童老师也在其列。
班里的这么多学生聚会,不请带了他们这么多年的班主任可是过不去的,何况杨琴平时和童老师关系很不错地说,经常去童老师家里混饭吃什么的。
王恒潇三人到了,饭局就正式开始了。
饭厅老板是个中年回族大叔,和是开心地和大家说着话,一边端上来一盘盘的菜,很简单的菜,就是一个桌子两个大盘鸡和一些烤肉,再就是拉条子了。
这就是这里能做的清真饭馆能做的最丰盛的饭局了。
童老师很细心的和一个个自己带了好几年的学生说话,和王恒潇,杨琴,李玫,唐鹏,庞东几人说的最多,这几个是她认为自己带的最优秀,以后也最能给自己争光的学生。
杨琴张扬,童老师建议她要多注意别人的想法,别太自我,别骄傲;李玫内敛,童老师建议她多参加一些集体活动,变得开朗一些;唐鹏老实木讷,童老师只说让他多注意学习之外的事情;庞东直爽无心机,童老师让他多想些事情,别一时头脑发热就糊涂做事。
而说及王恒潇。
童老师很是感叹:“你这孩子,我看不透,可能比我这个大人还要思考的多,我知道你最近几年学习下降是故意的,我也没强迫你写作业,以后我只希望你别走上邪路,走正道,别丢你父母和老师的脸。”
王恒潇笑道:“老师你想多了,我可是大好人一个,怎么会走上邪路。”
童老师笑,想起几年前,一个小小的身影,为了父亲,为了家人,手持一根棍子将几十个大汉都打翻在地。
其实,对王恒潇来说,小学毕业了,对他而言,最好的事情可能就是不用戴红领巾了,最头疼的就是上初中怎么说服新的班主任放任他不写作业,时不时的还能旷课什么的。
第二百六十章
儿童年代的结束
四年级的时候,王恒潇是有机会成为团员的,可是学校校长却是没同意,因为王恒潇这个名字在整个县里都是大大有名的,有名的却不是其学习或者是其他的好的方面,而是叛逆和打架。
甚至,那一次还死了人,不论原因如何,是不是你直接动手杀的人,可是只要牵扯进去了,那么在老百姓的印象里,你就是个不稳定的因素。
而且,当时王恒潇的学习成绩也不是那么的顶尖,所以就没有成为团员,童老师甚为遗憾。所以,王恒潇就戴了五年的红领巾,小学毕业了,终于可以解脱了。
不是团员,也就不用戴个指甲盖大小的团徽了。
小学毕业的聚会,持续了一下午的时间,在童老师的允许下,都少量的喝了一些啤酒,大热天的也能凉快一下。
到了黄昏时节,童老师害怕晚了,大家回家会遇到意外,于是让大家都早些回去,三队下面的学生,童老师亲自带队,以免出现什么事。
王恒潇按照约定,带着杨琴和李玫来到自己家里玩儿。
庞东和唐鹏两小子都羡慕。
唐鹏常说,我们学校两个最好看的姑娘就要被你糟蹋了。这小子是个闷骚货。庞东则直接的多,喜欢就说。四年级的时候,庞东就给隔壁二班的一个女孩子写了一封情书,请王恒潇代笔的,因为王恒潇的钢笔字好看。
毕竟是小孩子,而且有些害羞惧怕什么的,那个女孩子没有任何回应,只是见到庞东都是躲着走。唐鹏为此笑了很久,每次打不过庞东的时候,就会拿出这事儿当撒手锏。
一路上杨琴的话比较多,唧唧咋咋的说个没完。
“同桌,你太小气了,你爸爸是乡长诶,还是万元户,毕业了,你都没送我和李玫礼物,李玫你说是不是?”
“不过嘛,你没去县城上中学,和我们一起去塔其乡,算是有些良心。哈哈……”
李玫的话不多,事实上,李玫在班里的存在感很小。平时很安静,班上和她说过话的人不超过一半,除了和王恒潇话比较多,其他人都是礼貌性的回应一下。这次来王恒潇家里玩儿,也是看在王恒潇的面子上,别人的话,怕是没有这份待遇。
“王恒潇,你的车子很好看呀,去上初中很远的,如果我骑不动车子,你要带我。”
去塔其乡上学,有十公里的路程。
前世,王恒潇上初中就是住校,每星期回家一次,每次去学校都是骑自行车走十公里的路程,夏天和冬天的话,一般一小时就到了,如果是春天风大的时候,逆风而行得走两三小时,基本上是和走路差不多。冬天好一些,下雪骑不了车子,可以坐车,来去路费十块钱。
这个年代,十块钱对小孩子来说都是一笔巨款了。
王恒潇记得,前世上初中,一星期的生活费就是二十块钱,冬天是二十五块钱。这是他们汉族人,那些回族学生一星期一般只有十块钱的生活费。
庞东笑道:“李玫,你干脆别骑车了,就让王恒潇带着你,你那么轻,他带着都不费力。”
唐鹏也起哄地笑道:“是呀,是呀。”
李玫有些害羞,她也就是和王恒潇一起的时候,才会开些玩笑,此时被调侃,就有些招架不住,只能低头不语,耳朵根子都红了。
不一会儿,到了王恒潇家里。
王恒潇的父母都回来了,父亲的摩托车放在门口,家里有了钱,自然是该有的都得有了,摩托车,拖拉机,大彩电,洗衣机什么的。
妹妹在门口骑着自己的小自行车在慢慢习惯,刚刚上二年级的小丫头才刚学会骑自行车,哥哥走了,她就得一个人去上学,看到哥哥回来了,急忙招手兴奋地道:“锅锅,锅锅,看我骑自行车。”
杨琴和李玫都和王恒潇的妹妹认识,一个学校的,和王恒潇又很熟,不认识就奇怪了。
母亲听到声音,从房门走了出来,看到两个好看的姑娘,顿时眼睛一亮,笑道:“你娃儿也晓得带些同学回来耍,快进屋里来坐。”
杨琴和李玫急忙喊阿姨好。
唐鹏和庞东笑呵呵地问候一声就回家去了。
今天过来,杨琴和李玫就和家里人说了晚上不回去的,住在王恒潇家里。王恒潇家的房子很大,两百平方的平房,平时一家四口人都显得有些空旷。可当时批的地盘就这么大,父亲说不修大房子就浪费了。而这一排的房子都很大,最小的也是一百三十个平方,大伯家的房子和王恒潇家差不多,也有近两百个平方。
农村人,就是喜欢大的。
父亲在看电视,新闻联播是农村对外了解的唯一渠道,虽然上面讲的东西王恒潇只相信一成。
杨琴和李玫和王恒潇父母问过好之后,就急忙随着王恒潇钻进他的房间去了,小孩子去别人家里都是害怕大人的。十一二岁,其实也是小孩子。
王恒潇的房间在最东边的墙角,向阳位置,空间蛮大,足有二十多个平方,陈设比较简约,一张床,一个书桌,一个暑假,几把椅子,一个录音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墙角立着两杆钝头长枪,其他的就没了。
当然,说是简约,可对现在的年代来说,这是很标准的城里人设备了,还是条件不粗的城里人才能给孩子买得起的。这台电脑还是当年王恒潇从上海带回来的,早就过时的,可没有可换的,只能一直将就着用,不过内部的零件都是换过的,也就是升级过的,还是勉强可以。
杨琴和李玫都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熟门熟路的,杨琴直接一下扑到王恒潇的床上,舒服的滚了两下,笑着说,这床比她睡的还舒服。李玫则是坐在王恒潇的书桌前,翻看几本世界名著。
三人是学校内著名的好朋友,全校师生都知道三人关系非常的好,经常互相到对方家里去玩儿。
过了一会儿,庞叔带着庞东来王恒潇家里做了一会儿,带了两瓶啤酒和王恒潇父亲喝了。庞叔现在虽然自己家里也有自己的一百多亩土地了,可还是坚持分出一些时间给王恒潇家里帮忙干活儿,也不求工钱。这是一个很老实的农村人,知恩图报,他们一家能在这里生活下来,他知道就是靠的王恒潇家里的帮助。
庞英以高分考上库市重点高中的时候,庞叔家里是拿不出钱去交学费的,是从王恒潇家里借的钱。而在前世,王恒潇记得庞英就是因为上不起高中,才会在中考成绩很好的情况下去上了中专,然后早早的步入社会,碌碌无为。
而庞兵,前世的记忆力,这家伙初中都没上完,就因为厌恶学校而弃学跑出去打工赚钱。现在这小子在初中的学习还很不错。
这些,庞叔一家都很记得,逢年过节,都会首先到王恒潇家里来。
庞东和唐鹏在家待了一会,就再来找王恒潇玩儿了。小孩子是真正的群居动物,让他们一个人在家呆着,那比揍他一顿还难受。这两小子平时基本上都是在王恒潇这里度过的,这里好玩的东西多,看看书,听听歌什么的都很不错,他们自己家里的房间,除了一张床和一个桌子,就什么都没了。
几个小孩子在一起就会很热闹。
杨琴拿起王恒潇书架上的一个白色的皮毛做的帽子,好奇的在头上戴了一下,笑道:“同桌,这是什么帽子?很好看。”
王恒潇楞了一下。
这是几年前,谢丽莎和廖沙科离开的时候,给他留下的礼物。当然,当时他们身上除了几件衣服,也就剩下这个帽子能送人了。
“呵呵,是我朋友给我的礼物,冬天能拿出来戴戴,你喜欢就拿去吧。”
王恒潇看杨琴很喜欢,就干脆送给她了。
杨琴在王恒潇面前从来不知道客气,直接戴在头上不拿下来了,笑呵呵地道:“那好,我就一直戴到冬天。”
李玫看向王恒潇,笑而不语,只是伸出小手晃了晃。
王恒潇从抽屉里拿出一支蓝色的钢笔,放在李玫的手心,笑道:“这是我用了几年的钢笔,就送给你了。”